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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外地震频发,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保险作为一种资源储备和经济补偿的手段,其作用和效率不容忽视。然而目前在我国,仍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商业保险对地震损失补偿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地震灾害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由政府参与其防灾救灾工作,但单纯由政府负责进行经济补偿和灾后重建,又使得国家承担了过大的压力,面临诸多问题。本文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地震保险现状,既分析了政府参与地震保险的意义,又说明了仅靠政府支持地震防灾救灾工作的局限性及发挥商业保险作用的意义;通过对国际上较具有典型性的地震保险制度进行模式总结及经验借鉴,指出了我国地震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重从政府参与的角度提出了建立我国地震保险制度的设想,即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合作经营地震保险的方式;建立健全地震保险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地震保险的宣传和普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地震保险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摊机制。通过政府适当的参与和组织管理,有效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建立起适合我国的地震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