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公司及相关制度得到长足进步,公司控制权争夺现象也日趋凸显。公司控制权的取得与否关乎是否能够决定公司发展模式、运营理念和利益分配等核心问题。为取得公司控制权,各种管理模式和法律制度得以创立,用于获取公司控制权。通过对表决权的代理、信托,签订拘束协议等方式,使股东表决权以特定方式行使,是获取公司控制权、取得公司控制地位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中,表决权拘束协议因其适用广泛灵活、能够体现股东真实意思表示,在国外经历从否认到认可的发展后,得以在公司控制领域广泛运用,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我国公司在维持或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实践中,也存在适用表决权拘束协议的相关实践,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表决权拘束协议的性质及制度内涵,比较其制度优势和存在的缺陷,以期为我国就表决权拘束协议立法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分三章。第一章为表决权拘束协议概述,该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分析论述。同时,对表决权拘束协议从被否认到认可的发展情况进行介绍。介绍表决权拘束协议的制度作用模式,通过与表决代理、信托等近似制度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其在公司控制权领域具有的适用广泛、反应股东真实意志的制度优势。第二章为表决权拘束协议的具体制度构成。该章对其制度构成开展深入研究,从该制度的私法坐标、法律原则、订立生效以及违约救济等多个方面,分析其规范构成和运行方式。第三章为我国表决权拘束协议法律制度的构建。在分析表决权拘束协议概念和制度构成的基础上,明确该制度的优势和缺陷,结合公司控制制度和我国立法现状,对于如何设立我国表决权拘束协议的法律规范构成,在立法模式,法律规则和原则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表决权拘束协议虽然在我国公司的实际运行中已屡见不鲜,但理论层面研究尚有不足,立法层面仍有空缺。为我国公司能够更好适用表决权拘束协议,避免法律规范适用混乱,充分发挥其在获取或维持公司控制权中的制度价值,需要从立法层面尽快确立完备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