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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是实现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基础,是京津冀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对推动美丽中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可以有效地推动区域环境与经济的发展,对于区域环境协同治理中产生的标准不统一、政策不稳定、缺乏长期性等问题可给出有效的对策。在分析京津冀环境治理现状以及立法现状的基础上,从完善立法原则、立法主体、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以及公众立法参与制度等方面提出建立区域立法机制,同时从制定统一立法、清理现有法规等方面提出完善京津冀区域法律法规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