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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毛泽东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对宗教本质的认识深受马克思主义影响。他虽不信仰任何宗教,但对宗教研究却十分重视。毛泽东处理宗教问题的思想对新中国的宗教政策有着深远影响。
【关键词】 毛泽东宗教思想影响
一、毛泽东对宗教本质的认识
像旧中国的许多家庭一样,毛泽东的家庭也深受宗教影响:他的祖母和母亲都笃信佛教,她们为求观音菩萨保佑幼年的毛泽东,还曾让毛泽东拜“石观音”为干娘,从而使当时的毛泽东有了个“石三伢子”的称呼。在母亲的影响下,少年时的毛泽东难免也信了一段时间的佛教,如毛泽东在同斯诺谈话时曾这样回忆:“我父亲毛顺生早年和中年都不信神,可是我母亲信佛却很虔诚,她向自己的孩子灌输宗教信仰,我们都因父亲不信佛而感到伤心。我九岁的时候,曾经同我母亲认真地讨论过我父亲不信佛的问题。从那以后,我们好几次想把他转变过来,可是却没有成功。他只是骂我们,在他进攻之下,我们只好退让,另想办法,但他总是不愿意同神佛打交道。可是,我看的书逐渐对我产生了影响,我自己也越来越怀疑了。”
据毛泽东回忆,其父亲晚年因偶然的一件事受到刺激,终于开始信仰神佛,而毛泽东却与其父亲相反,变得越来越怀疑神佛的真实性。后来毛泽东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本质及产生的根源有了清醒的认识,如1938年他在读李达著的《社会学大纲》一书时就对有关宗教的内容这样批注:“宗教的本质是崇拜超自然力。认为超自然力支配个人、社会及世界。这完全是由于不理解自然力及社会力这个事实而发生的。”
从这一批注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这时毛泽东的宗教观已受到马克思主义的直接影响,如恩格斯对宗教曾有过一个类似的著名论断:“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毛泽东认为宗教产生的根源在于人对自然力和社会力的不理解,因此要想让普通民众不信仰神佛,就必须发展和普及科学知识,他强调:“我们是信奉科学的,不相信神学。”“要老百姓不敬神,就要有科学的发展和普及。科学不发展、不普及,敬神在他们是完全需要的。如果多有几个阿洛夫这样的人物,当然就没有人再敬送子观音了。有了科学知识,迷信自然就可以打破,没有这一着,他还是要迷信的。”
毛泽东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不但不信仰任何宗教,还“要用唯物论代替唯心论,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不过,毛泽东认为这种替代只能靠引导而不能靠强制,如1927年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曾指出:“菩萨是农民自己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
毛泽东认为应该靠发展和普及科学知识让老百姓自然不再信神,而不能用强制手段去越俎代庖,这个观点本来是非常精辟的,可惜后来“自一九五七年以后,我们在宗教工作中的‘左’的错误逐渐滋长,六十年代中期更进一步地发展起来。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别有用心地利用这种‘左’的错误,肆意践踏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问题的科学理论。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党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根本取消了党对宗教的工作。”直到拨乱反正之后,随着1982年党中央19号文件(即《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我国的宗教问题》)的颁布才使党的宗教工作又回到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轨道上来。
二、毛泽东对宗教研究的重视
毛泽东虽然不信仰任何宗教,但却很重视对宗教的研究,早在1920年,他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就曾想学习佛学,如他当时给老师黎锦熙的信中就曾表示:“文字学、言语学和佛学,我都很想研究。……望先生遇有关于言语文字学及佛学两类之书,将书名开示与我。”
从毛泽东的言论中看,他重视宗教研究的一个原因是他认为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同时还是一种文化,宗教文化也是一种宝贵财富。如1947年他在游陕甘宁边区的白云山庙时曾感叹:“古代灿烂的文化都是和宗教紧密相连哟!”他称庙里的宗教雕刻、塑像、石碑、牌匾等“都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要好好保护。不要毁坏。”并指示陪同的县委书记:“县里要拨点经费,把庙修一修,这样才对得起祖先,对得起人民呀!”[10]1948年他在游佛教胜地五台山时也这样对山上的老和尚说:“等全国解放了,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寺庙和文物,绝不能让祖国的文化遗产受到破坏。”还对陪同的周恩来说:“佛教文化传入中国近两千年,它和儒、道学说相融,成为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遗产,我们要加以保护和研究。……几千年来,佛教在哲学、建筑、美术、音乐上取得的成就是不可忽视的,这是全人类也是中华民族文明和灿烂文化的重要部分。”
毛泽东重视宗教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认为宗教具有群众性,宗教问题常常同群众问题紧密相连,如1961年1月23日他在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谈话时就这样表示:“我赞成有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宗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
毛泽东重视宗教研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认识到宗教研究是哲学、文学、世界史等学术研究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如1963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外事小组、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研究外国工作的报告的指示稿上这样批注:“这个文件很好。但未提及宗教研究。对世界三大宗教(耶稣教、回教、佛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我们却没有知识,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现代佛学》不是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文章的水平也很低。其他刊物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写的文章也很少,例如任继愈发表的几篇谈佛学的文章,已如凤毛麟角,谈耶稣教、回教的没有见过。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这点请宣传部同志们考虑一下。”[13]——正是在毛泽东的直接影响下,后来任继愈带领一批学者创立了新中国第一个专门的宗教研究机构:世界宗教研究所(今天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前身),并创办了《世界宗教研究》杂志。
毛泽东自己确实曾看过不少宗教尤其是佛教方面的书籍,如《金刚经》、《法华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六祖坛经》等等,他不仅在日常交际和作品中常常引用宗教经典,而且还经常同一些宗教界人士探讨宗教问题,如他在1959年10月22日同班禅大师谈论道:“从前释迦牟尼是个王子,他王子不 做,就去出家,和老百姓混在一块,做了群众领袖……我不大懂佛经,但觉佛经也是有区别的,有上层的佛经,也有劳动人民的佛经,如唐朝时六祖的佛经《法宝坛经》六祖坛经就是劳动人民的。”
当然,从毛泽东对一些宗教理论和现象的评论来看,他的理解尚不够深入,也许在宗教界人士看来,毛泽东对宗教的一些见解只能算外行。不过,毛泽东也正是主张从“外行人”的角度去研究宗教的,如他在1959年会见任继愈时“除谈到要加强宗教研究,他还提出研究宗教不能让信仰宗教的人去研究,他说研究宗教要‘外行人’才能把宗教作为对象来研究,因为有信仰的人,如果研究他所信仰的宗教,有时不免受到局限性。”
毛泽东认为信仰宗教的人去研究宗教有时会有局限性,这个观点并不错,但他似乎却忽略了问题的另一方面:如果研究宗教的全部都是“外行人”而没有信仰者的参与,那么由于“外行人”缺乏一定的宗教体验,这样研究出来的成果很可能是肤浅、片面的,很难获得大家的认同——这个问题已越来越被现代宗教学研究者们认识到,如在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组织的由方立天、何光沪、赵敦华、卓新平等四位著名宗教学专家开展的学术讨论《中国宗教学研究的现状与未来——宗教学研究四人谈》中就曾探讨过这个问题,专家们认为宗教学研究不能完全排斥信仰者,而应该加强“内学”(宗教信仰者)和“外道”(研究而不信仰宗教的学者)的对话,这样才能做到“进得去,出得来”。
三、毛泽东处理宗教问题的思想对新中国宗教政策的影响
毛泽东是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自己不信仰任何宗教,但他同中国的普通民众一样,也是出生于一个深受宗教影响的家庭,深知宗教在中国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长期性,这样,他逐渐形成了其处理国家宗教问题的思想:一方面要普及科学知识宣扬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明确共产党员和宗教信徒在世界观上的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不能用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消灭宗教——他的这一既对立又统一的思想分别体现在他的日常谈话、所写的文章及签发的文件中。
1932年1月他在江西瑞金东华山上的古庙养病时曾说:“佛教是一种文化现象,要改变人们对神佛的信仰,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交代警卫人员:“我们住在这里,不要妨碍山下的老表们前来烧香敬佛,也不要妨碍两位师傅的佛事。我们这些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可以在这里各不相扰。”
1936年5月25日,毛泽东签发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其中第二条明确宣告:“我们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保护阿訇,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
1940年,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说明:“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关于处理宗教问题的思想,对1949年公布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条和第53条,1954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88条有直接影响。另外,我们通过考察1978年和1982年的新宪法,1982年党中央制订的第19号文件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订的各种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均可看出:建国以来我国的宗教政策虽在不断调整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但毛泽东所强调的普及科学知识宣扬无神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不能用行政命令和强制方法消灭宗教等等核心内容一直都没变。
时代在不断前进,中国的宗教状况在不断发生变化,中国的宗教政策当然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才能与时俱进,毋庸置疑,毛泽东的宗教思想仍然是当代中国的宝贵财富,今后仍将对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 毛泽东宗教思想影响
一、毛泽东对宗教本质的认识
像旧中国的许多家庭一样,毛泽东的家庭也深受宗教影响:他的祖母和母亲都笃信佛教,她们为求观音菩萨保佑幼年的毛泽东,还曾让毛泽东拜“石观音”为干娘,从而使当时的毛泽东有了个“石三伢子”的称呼。在母亲的影响下,少年时的毛泽东难免也信了一段时间的佛教,如毛泽东在同斯诺谈话时曾这样回忆:“我父亲毛顺生早年和中年都不信神,可是我母亲信佛却很虔诚,她向自己的孩子灌输宗教信仰,我们都因父亲不信佛而感到伤心。我九岁的时候,曾经同我母亲认真地讨论过我父亲不信佛的问题。从那以后,我们好几次想把他转变过来,可是却没有成功。他只是骂我们,在他进攻之下,我们只好退让,另想办法,但他总是不愿意同神佛打交道。可是,我看的书逐渐对我产生了影响,我自己也越来越怀疑了。”
据毛泽东回忆,其父亲晚年因偶然的一件事受到刺激,终于开始信仰神佛,而毛泽东却与其父亲相反,变得越来越怀疑神佛的真实性。后来毛泽东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本质及产生的根源有了清醒的认识,如1938年他在读李达著的《社会学大纲》一书时就对有关宗教的内容这样批注:“宗教的本质是崇拜超自然力。认为超自然力支配个人、社会及世界。这完全是由于不理解自然力及社会力这个事实而发生的。”
从这一批注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这时毛泽东的宗教观已受到马克思主义的直接影响,如恩格斯对宗教曾有过一个类似的著名论断:“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毛泽东认为宗教产生的根源在于人对自然力和社会力的不理解,因此要想让普通民众不信仰神佛,就必须发展和普及科学知识,他强调:“我们是信奉科学的,不相信神学。”“要老百姓不敬神,就要有科学的发展和普及。科学不发展、不普及,敬神在他们是完全需要的。如果多有几个阿洛夫这样的人物,当然就没有人再敬送子观音了。有了科学知识,迷信自然就可以打破,没有这一着,他还是要迷信的。”
毛泽东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不但不信仰任何宗教,还“要用唯物论代替唯心论,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不过,毛泽东认为这种替代只能靠引导而不能靠强制,如1927年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曾指出:“菩萨是农民自己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
毛泽东认为应该靠发展和普及科学知识让老百姓自然不再信神,而不能用强制手段去越俎代庖,这个观点本来是非常精辟的,可惜后来“自一九五七年以后,我们在宗教工作中的‘左’的错误逐渐滋长,六十年代中期更进一步地发展起来。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别有用心地利用这种‘左’的错误,肆意践踏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问题的科学理论。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党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根本取消了党对宗教的工作。”直到拨乱反正之后,随着1982年党中央19号文件(即《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我国的宗教问题》)的颁布才使党的宗教工作又回到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轨道上来。
二、毛泽东对宗教研究的重视
毛泽东虽然不信仰任何宗教,但却很重视对宗教的研究,早在1920年,他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就曾想学习佛学,如他当时给老师黎锦熙的信中就曾表示:“文字学、言语学和佛学,我都很想研究。……望先生遇有关于言语文字学及佛学两类之书,将书名开示与我。”
从毛泽东的言论中看,他重视宗教研究的一个原因是他认为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同时还是一种文化,宗教文化也是一种宝贵财富。如1947年他在游陕甘宁边区的白云山庙时曾感叹:“古代灿烂的文化都是和宗教紧密相连哟!”他称庙里的宗教雕刻、塑像、石碑、牌匾等“都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要好好保护。不要毁坏。”并指示陪同的县委书记:“县里要拨点经费,把庙修一修,这样才对得起祖先,对得起人民呀!”[10]1948年他在游佛教胜地五台山时也这样对山上的老和尚说:“等全国解放了,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寺庙和文物,绝不能让祖国的文化遗产受到破坏。”还对陪同的周恩来说:“佛教文化传入中国近两千年,它和儒、道学说相融,成为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遗产,我们要加以保护和研究。……几千年来,佛教在哲学、建筑、美术、音乐上取得的成就是不可忽视的,这是全人类也是中华民族文明和灿烂文化的重要部分。”
毛泽东重视宗教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认为宗教具有群众性,宗教问题常常同群众问题紧密相连,如1961年1月23日他在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谈话时就这样表示:“我赞成有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宗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
毛泽东重视宗教研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认识到宗教研究是哲学、文学、世界史等学术研究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如1963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外事小组、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研究外国工作的报告的指示稿上这样批注:“这个文件很好。但未提及宗教研究。对世界三大宗教(耶稣教、回教、佛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我们却没有知识,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现代佛学》不是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文章的水平也很低。其他刊物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写的文章也很少,例如任继愈发表的几篇谈佛学的文章,已如凤毛麟角,谈耶稣教、回教的没有见过。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这点请宣传部同志们考虑一下。”[13]——正是在毛泽东的直接影响下,后来任继愈带领一批学者创立了新中国第一个专门的宗教研究机构:世界宗教研究所(今天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前身),并创办了《世界宗教研究》杂志。
毛泽东自己确实曾看过不少宗教尤其是佛教方面的书籍,如《金刚经》、《法华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六祖坛经》等等,他不仅在日常交际和作品中常常引用宗教经典,而且还经常同一些宗教界人士探讨宗教问题,如他在1959年10月22日同班禅大师谈论道:“从前释迦牟尼是个王子,他王子不 做,就去出家,和老百姓混在一块,做了群众领袖……我不大懂佛经,但觉佛经也是有区别的,有上层的佛经,也有劳动人民的佛经,如唐朝时六祖的佛经《法宝坛经》六祖坛经就是劳动人民的。”
当然,从毛泽东对一些宗教理论和现象的评论来看,他的理解尚不够深入,也许在宗教界人士看来,毛泽东对宗教的一些见解只能算外行。不过,毛泽东也正是主张从“外行人”的角度去研究宗教的,如他在1959年会见任继愈时“除谈到要加强宗教研究,他还提出研究宗教不能让信仰宗教的人去研究,他说研究宗教要‘外行人’才能把宗教作为对象来研究,因为有信仰的人,如果研究他所信仰的宗教,有时不免受到局限性。”
毛泽东认为信仰宗教的人去研究宗教有时会有局限性,这个观点并不错,但他似乎却忽略了问题的另一方面:如果研究宗教的全部都是“外行人”而没有信仰者的参与,那么由于“外行人”缺乏一定的宗教体验,这样研究出来的成果很可能是肤浅、片面的,很难获得大家的认同——这个问题已越来越被现代宗教学研究者们认识到,如在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组织的由方立天、何光沪、赵敦华、卓新平等四位著名宗教学专家开展的学术讨论《中国宗教学研究的现状与未来——宗教学研究四人谈》中就曾探讨过这个问题,专家们认为宗教学研究不能完全排斥信仰者,而应该加强“内学”(宗教信仰者)和“外道”(研究而不信仰宗教的学者)的对话,这样才能做到“进得去,出得来”。
三、毛泽东处理宗教问题的思想对新中国宗教政策的影响
毛泽东是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自己不信仰任何宗教,但他同中国的普通民众一样,也是出生于一个深受宗教影响的家庭,深知宗教在中国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长期性,这样,他逐渐形成了其处理国家宗教问题的思想:一方面要普及科学知识宣扬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明确共产党员和宗教信徒在世界观上的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不能用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消灭宗教——他的这一既对立又统一的思想分别体现在他的日常谈话、所写的文章及签发的文件中。
1932年1月他在江西瑞金东华山上的古庙养病时曾说:“佛教是一种文化现象,要改变人们对神佛的信仰,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交代警卫人员:“我们住在这里,不要妨碍山下的老表们前来烧香敬佛,也不要妨碍两位师傅的佛事。我们这些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可以在这里各不相扰。”
1936年5月25日,毛泽东签发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其中第二条明确宣告:“我们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保护阿訇,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
1940年,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说明:“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关于处理宗教问题的思想,对1949年公布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条和第53条,1954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88条有直接影响。另外,我们通过考察1978年和1982年的新宪法,1982年党中央制订的第19号文件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订的各种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均可看出:建国以来我国的宗教政策虽在不断调整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但毛泽东所强调的普及科学知识宣扬无神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不能用行政命令和强制方法消灭宗教等等核心内容一直都没变。
时代在不断前进,中国的宗教状况在不断发生变化,中国的宗教政策当然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才能与时俱进,毋庸置疑,毛泽东的宗教思想仍然是当代中国的宝贵财富,今后仍将对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