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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白鹿原》中的乡土文化,具有宗法制社会的典型特征。“宗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任何要涉及到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都没有办法避开对宗法制的关注,《白鹿原》的写作是基于关中平原历史进行的,陈忠实自然也要在自己的写作中进行宗法制社会的体现,并从宗法制在白鹿原上的发展、变迁和转折,来对那个时代的社会动态和时代发展进行探究,体现《白鹿原》中将宗法制作为切入点所具有的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革命冲击;宗法制度
《白鹿原》的故事背景是宗法制受到革命冲击,即将要分崩离析的阶段,陈忠实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才选择了将创作的切入点定为对中国传统宗法制的反思和对新思想的构建。在《白鹿原》中陈忠实先是详细地对原上的宗法制进行描写,将一个以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为主要人物、由族长掌握最高行政权、以《乡约》作为法律、将祠堂作为宗法制物质依托的宗法制封建乡村呈现在了读者眼前,展现关中地区最具有代表性的新的乡土文化。随后才借助期间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来推动着白鹿原乡土文化的变革。
在白鹿原,族长享有的是最高行政权和世袭权。其中世袭这一点,是中国传统宗法制中最显著的特征,“宗法制度本是古人在宗族中区别嫡庶长幼尊卑亲疏的制度”,不仅符合白鹿原的现实,还符合韦伯对传统型政治支配的论述,他曾经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到“支配的正当性来自于其所宣称的,同时也为旁人所信服的,‘历代相传’的规则即权力的神圣性,则我们称此种支配为传统型支配。”韦伯认为的传统型支配,将人们的服从建立于支配者世袭的产生方式,这与白鹿原上族长的产生方式一样。在白鹿原上,人们对这种以血缘为纽带、以世袭为传承的族长产生制度,已经从一种习惯演变成为了这个宗法制小社会里不可能被改变的至上法理。所以族长的位置一直都在白家世袭,村中其他人也从来都没有表达过任何异议,白家男人们就像是封建社会中的皇帝和其子嗣血亲一般,代代世袭,始终将至高无上的权力把握在白家手中,白秉德过世之后,他的儿子白嘉轩继承了族长之位,白嘉轩干不动了就将族长的位置传给了自己的大儿子白孝文,白孝文没有把持住自己犯了错再不能担任族长一职,白嘉轩就立刻派出鹿三到山里叫白孝武必须快快赶回家,还不惜放出狠话诅咒自己,说自己得了药石无医的重病,马上就要快咽气死了,这才骗二儿子白孝武回家代替白孝文担任族长。族长这个位置就这样在白家传承着,从来都没有落到他姓的旁人手中。族长在白鹿原这个小社会里,一代又一代的享有高于其他村民的权力,拥有着对集体财富的支配权、财产的私有权、主持祭祀权、审判惩罚权等等。
在白鹿原上,乡约出现的时间正是在辛亥革命之时,社会处于一种动荡不安的状态,这场在距离上离白鹿原较远的革命,却还是对白鹿原带来了来自革命的巨大冲击力。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统治,清朝已经完全失去了管理国家的权力和能力,人们之前赖以遵循的秩序轰然坍塌,新的秩序还未建立,使人们陷入了漫长的无序和混乱之中,白鹿原上的人们也开始意识到,过去的政治秩序已经再也不会重来了,“唯有今后的日子怎样过,才是最大最难的事”,所以《乡约》应运而生,通过对乡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规范,来达到维护白鹿村稳定的目的。在白鹿村的《乡约》中,规范和调整的内容,涉及了白鹿村日常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家庭关系、婚姻关系、财产分配、矛盾纠纷处理、刑事处罚等等,白鹿村的《乡约》其实质已经成为了对封建统治思想另外一种形式的继承和延续,《乡约》在白鹿原具有类似于“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归根到底是来源于白鹿村仍旧存在着对宗法制的坚守。《乡约》成为了白鹿村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依据,而且在行政权还没有能够建立起来的时间里,它一直发挥着实际的效用,维护着白鹿村的稳定。
《乡约》被刻在祠堂门口的石碑之上,是依托于白鹿村人被宗法制教育了两千多年的同理心,才使得白鹿村村民心甘情愿被《乡约》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教化,成为乱世与动荡之中白鹿原人们重要的心理支撑,维护着白鹿原的相对平静和稳定。但是,历史的浪潮向前翻涌,终究还是将这由宗法制维系着的《乡约》给推翻了,《乡约》成为了最后一次封建宗法制管理制度为农耕文明创造秩序井然的太平盛世。待到新思想和新政权到来,《乡约》失去了存在的宗法制土壤,所以“乡约”成为了鹿子霖用以向白嘉轩炫耀的新政权之下的官职,“鹿子霖走进祠堂,笑嘻嘻地告诉他(白嘉轩):‘嘉轩哥,县府任命兄弟为白鹿镇保障所乡约了。’”白嘉轩在听说之后爆发出的生气和讶异,不仅是觉得鹿子霖这个“乡约”将威胁自己族长的地位,而且是意识到了宗法制下的族规具有的强制约束力,已经成为了过去,再也回不来了,新的政权即将席卷而来。
祠堂是宗法制的物质依托,在白鹿原的祠堂内,不仅供奉着同族的祖先,定期进行祭祀,而且是族长利用宗法制赋予他的权力进行行政管理的场所。“祠堂”反复出此在小说的故事情节之中,对作品故事情节的推进起着重要作用,有着内涵丰富的象征意义。祠堂将宗法制社会之中的种种规矩、活动具象化为了实际的存在,具备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同族之间的集体活动,基本都是以祠堂为中心展开的。村中有要事需要协商得去祠堂;根据《乡约》进行审判和惩罚得去祠堂;执行族规家法得去祠堂;举行村里的大小祭祀活动得去祠堂;从事道德规范教化得去祠堂……只要“祠堂”还在,宗法的作用就具备发挥的可能。
祠堂具备实施族法、严惩不肖的宗法功能。是宗法制的存在,给了族长和家族长辈们,对不受管制和不遵守规则的人给予惩戒和刑罚的权力。在祠堂内,族长带着族人惩罚过赌徒白兴儿、抽鸦片的烟鬼、淫乱的田小娥等,在宗法社会的“三纲五常”之下,祠堂内发生的刑罚,不仅没有被视为惨无人道,而且将对族人的严苛当做是族风严谨。
祠堂见证了白鹿原之上的宗法制,随历史大潮和新思想冲击而发生的转变。起初,祠堂能将族人团结在一起,给族人一定的安全感和慰藉,能在动乱之中保持村庄之内相对的安稳,有助于白鹿原这个关中地区典型的宗法制村庄度过艰苦的时期,具有积極的正面作用。但是,随着新思潮的涌入、随着革命的到来,人们对祠堂的态度也一步步产生了转变,祠堂非人道的粗暴的一面被大家看得越来越清楚,直至黑娃用毁掉祠堂来彻底推翻白鹿村的封建宗法制,带来全新的变革思想。
关键词:革命冲击;宗法制度
《白鹿原》的故事背景是宗法制受到革命冲击,即将要分崩离析的阶段,陈忠实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才选择了将创作的切入点定为对中国传统宗法制的反思和对新思想的构建。在《白鹿原》中陈忠实先是详细地对原上的宗法制进行描写,将一个以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为主要人物、由族长掌握最高行政权、以《乡约》作为法律、将祠堂作为宗法制物质依托的宗法制封建乡村呈现在了读者眼前,展现关中地区最具有代表性的新的乡土文化。随后才借助期间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来推动着白鹿原乡土文化的变革。
在白鹿原,族长享有的是最高行政权和世袭权。其中世袭这一点,是中国传统宗法制中最显著的特征,“宗法制度本是古人在宗族中区别嫡庶长幼尊卑亲疏的制度”,不仅符合白鹿原的现实,还符合韦伯对传统型政治支配的论述,他曾经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到“支配的正当性来自于其所宣称的,同时也为旁人所信服的,‘历代相传’的规则即权力的神圣性,则我们称此种支配为传统型支配。”韦伯认为的传统型支配,将人们的服从建立于支配者世袭的产生方式,这与白鹿原上族长的产生方式一样。在白鹿原上,人们对这种以血缘为纽带、以世袭为传承的族长产生制度,已经从一种习惯演变成为了这个宗法制小社会里不可能被改变的至上法理。所以族长的位置一直都在白家世袭,村中其他人也从来都没有表达过任何异议,白家男人们就像是封建社会中的皇帝和其子嗣血亲一般,代代世袭,始终将至高无上的权力把握在白家手中,白秉德过世之后,他的儿子白嘉轩继承了族长之位,白嘉轩干不动了就将族长的位置传给了自己的大儿子白孝文,白孝文没有把持住自己犯了错再不能担任族长一职,白嘉轩就立刻派出鹿三到山里叫白孝武必须快快赶回家,还不惜放出狠话诅咒自己,说自己得了药石无医的重病,马上就要快咽气死了,这才骗二儿子白孝武回家代替白孝文担任族长。族长这个位置就这样在白家传承着,从来都没有落到他姓的旁人手中。族长在白鹿原这个小社会里,一代又一代的享有高于其他村民的权力,拥有着对集体财富的支配权、财产的私有权、主持祭祀权、审判惩罚权等等。
在白鹿原上,乡约出现的时间正是在辛亥革命之时,社会处于一种动荡不安的状态,这场在距离上离白鹿原较远的革命,却还是对白鹿原带来了来自革命的巨大冲击力。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统治,清朝已经完全失去了管理国家的权力和能力,人们之前赖以遵循的秩序轰然坍塌,新的秩序还未建立,使人们陷入了漫长的无序和混乱之中,白鹿原上的人们也开始意识到,过去的政治秩序已经再也不会重来了,“唯有今后的日子怎样过,才是最大最难的事”,所以《乡约》应运而生,通过对乡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规范,来达到维护白鹿村稳定的目的。在白鹿村的《乡约》中,规范和调整的内容,涉及了白鹿村日常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家庭关系、婚姻关系、财产分配、矛盾纠纷处理、刑事处罚等等,白鹿村的《乡约》其实质已经成为了对封建统治思想另外一种形式的继承和延续,《乡约》在白鹿原具有类似于“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归根到底是来源于白鹿村仍旧存在着对宗法制的坚守。《乡约》成为了白鹿村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依据,而且在行政权还没有能够建立起来的时间里,它一直发挥着实际的效用,维护着白鹿村的稳定。
《乡约》被刻在祠堂门口的石碑之上,是依托于白鹿村人被宗法制教育了两千多年的同理心,才使得白鹿村村民心甘情愿被《乡约》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教化,成为乱世与动荡之中白鹿原人们重要的心理支撑,维护着白鹿原的相对平静和稳定。但是,历史的浪潮向前翻涌,终究还是将这由宗法制维系着的《乡约》给推翻了,《乡约》成为了最后一次封建宗法制管理制度为农耕文明创造秩序井然的太平盛世。待到新思想和新政权到来,《乡约》失去了存在的宗法制土壤,所以“乡约”成为了鹿子霖用以向白嘉轩炫耀的新政权之下的官职,“鹿子霖走进祠堂,笑嘻嘻地告诉他(白嘉轩):‘嘉轩哥,县府任命兄弟为白鹿镇保障所乡约了。’”白嘉轩在听说之后爆发出的生气和讶异,不仅是觉得鹿子霖这个“乡约”将威胁自己族长的地位,而且是意识到了宗法制下的族规具有的强制约束力,已经成为了过去,再也回不来了,新的政权即将席卷而来。
祠堂是宗法制的物质依托,在白鹿原的祠堂内,不仅供奉着同族的祖先,定期进行祭祀,而且是族长利用宗法制赋予他的权力进行行政管理的场所。“祠堂”反复出此在小说的故事情节之中,对作品故事情节的推进起着重要作用,有着内涵丰富的象征意义。祠堂将宗法制社会之中的种种规矩、活动具象化为了实际的存在,具备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同族之间的集体活动,基本都是以祠堂为中心展开的。村中有要事需要协商得去祠堂;根据《乡约》进行审判和惩罚得去祠堂;执行族规家法得去祠堂;举行村里的大小祭祀活动得去祠堂;从事道德规范教化得去祠堂……只要“祠堂”还在,宗法的作用就具备发挥的可能。
祠堂具备实施族法、严惩不肖的宗法功能。是宗法制的存在,给了族长和家族长辈们,对不受管制和不遵守规则的人给予惩戒和刑罚的权力。在祠堂内,族长带着族人惩罚过赌徒白兴儿、抽鸦片的烟鬼、淫乱的田小娥等,在宗法社会的“三纲五常”之下,祠堂内发生的刑罚,不仅没有被视为惨无人道,而且将对族人的严苛当做是族风严谨。
祠堂见证了白鹿原之上的宗法制,随历史大潮和新思想冲击而发生的转变。起初,祠堂能将族人团结在一起,给族人一定的安全感和慰藉,能在动乱之中保持村庄之内相对的安稳,有助于白鹿原这个关中地区典型的宗法制村庄度过艰苦的时期,具有积極的正面作用。但是,随着新思潮的涌入、随着革命的到来,人们对祠堂的态度也一步步产生了转变,祠堂非人道的粗暴的一面被大家看得越来越清楚,直至黑娃用毁掉祠堂来彻底推翻白鹿村的封建宗法制,带来全新的变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