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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13年的反复斟酌,《反垄断法》终于在2007年8月30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第一部旨在打击市场垄断行为的法律诞生,无疑是令人欣慰的。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除了“有法可依”之外,“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无疑是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保持良好法律秩序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当在实践中强化反垄断执法、司法工作,努力弥补反垄断立法的先天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