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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规避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非法目的而逃避法律、法规、政策,以合法形式或手段,骗取公证证明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各种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从而法律意识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但是有一些不法分子或投机分子为使非法行为合法化,采取规避法律行为骗取公证形式和手段越来越狡猾,已成为当前公证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为研究和对策规避法律行为的问题。就近几年来在公证实践中遇到的各种表现,现归纳为:一、逃避计划生育政策、达到由乡进城、农转非,安排工作等目的。一是将超生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