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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这几年我们可以看到人工智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AI在人类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中产生着不小的影响,在法律职业中承担的角色类型也越来越丰富了,尽管目前在中国它的发展还不够,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感受到人工智能可以高效地给我们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所以近些年来涌现了大批人工智能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的事例。这位智能且高效的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发展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治建设、人工智能的司法实践、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
2016年世界上第一个人工智能律师Ross开始在纽约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同年6月7日,浙江省高院庭审引入了人工智能小Ai做笔录,诞生了国内首例由人工智能程序替代书记员完成庭审笔录的案件;10月15日,中国法律市场上首个机器人-法小淘被发布了,并且在演示现场,我们看到了它根据语音描述为用户分析案情、匹配律师的功能;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法律实验室开发的的法律问答机器人“小法博”上线,它具备法律咨询、法律学习的功能;今年2月份天津的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智合同”已经累计审核合同超16万份,识别出200余万项潜在风险,而实际工作用时累计只有2小时13分钟……
“人工智能”这个概念自从第一次被提出已经过去了62年了,如今从“互联网+法律”到“人工智能+法律”,法律服务领域的技术变革呈现着爆发性增长,我们也看到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结构,现在开始对法律职业也产生着冲击。
听到了之前那些案例之后,像我这样的法学学生来说可能会感到不安,怕以后被人工智能抢了饭碗。但是困境往往会成为更好的机遇,越来越多的法律职业人士开始选择投身于法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行业,这其中既包括刚毕业的学生也有已经具备丰富经验的法律人,大家不再像以前那样首选从事传统律师职业。而且由于现在技术的局限性,我们不难发现在法律工作中人工智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最重要的是自然语言处理问题,其次是法律人积累的经验,思维方式如何被转化为算法的问题。所以人工智能大量取代传统法律职业现在还是一件不够现实的事。实际上这两个技术障碍并不是人工智能进入法律行业所独有的,而是人工智能在渗透每个专业领域时几乎都会遇到的问题,只不过在处理法律问题时这两个障碍会尤为突出。
可能终有一天,人工智能的发展会让其具有独立性。就像编写的人工智能计算机代码和我们的DNA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基因也控制它们的生存机器的行为,但不是像直接用手指牵动木偶那样,而是象计算机的程序编制员一样通过间接的途径。基因所能做到的也只限于事先的部署,以后生存机器在独立操作时它们只能袖手旁观。”这是一位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的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的表述。
某些领域中人工智能的发展,将对社会治理、法律制度、监管乃至社会伦理等产生影响。比如,随着人工智能的高度智能化,机器越来越具有人的属性,可能对婚姻制度、家庭伦理等产生大的影响。对于社会治理、法律制度、政府监管等,也会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这也是我们需要注意到的。
再说回到法律职业方面,虽然现在人工智能律师能做的只是使用技术帮助律师完成一些基础检索整合工作,而不是使用技术完全取代律师,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将推动我们的法律工作更高效,更完善。因此人工智能也就承载了人们对法治现代化的美好憧憬。
那么为了推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我们在不断探索用人工智能可以给法治化做些什么。我们国家虽然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处在世界前列,但由于我们的法律数据库的建设起步较晚,大量案例有待分析整理,所以可供机器学习的法律数据还不够多,在法律人工智能产品开发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在法治中国里,人工智能当然不会缺席,像是“智慧法院”“智慧检察”等等概念不断被提出,可见人工智能正参与到我们的法治中国建设当中。就连最高检也发声:要以监督智能化促司法规范化,可以说是对我们这个智能的法治建设者寄予了厚望。
曾经我们想象过,未来的机器人“律师”可以帮助我们工作;现如今像ROSS这样的人工智能“律师”已经可以轻松完成案例检索、法条和文献查找工作,他做出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可能比我们更出色、更高效,现在即是曾经设想的未来。
随着法治的发展我们对智能科技的需求也从初步的规范检索开始迈向更高一台阶的司法适用,我们心目中对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所适用的形象也从一名熟记法条的书记员渐渐升级成一位秉持公正的法官。我们大胆地畅想,未来的人工智能“法官”做出的“司法判决”可能比我们更加遵循逻辑,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它可以回避人情问题,也就避免了案外的壓力,可以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不滥用自由裁量权。从技术上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提高了司法效率。
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其中就有与法律工作者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该规划将智慧法庭建设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提出要促进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应用,实现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智能化。这不就是我们关于未来的美好向往吗。最后,该规划提出“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法学当然也在其列,也就是说人工智能在某些方面将会和法律有紧密相连的发展。
所以,这位智能的法治建设者会以各种各样的身份参与到我们的生活中,并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能更好地和他一起合作用智慧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公平正义与青春活力,携手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治建设、人工智能的司法实践、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
2016年世界上第一个人工智能律师Ross开始在纽约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同年6月7日,浙江省高院庭审引入了人工智能小Ai做笔录,诞生了国内首例由人工智能程序替代书记员完成庭审笔录的案件;10月15日,中国法律市场上首个机器人-法小淘被发布了,并且在演示现场,我们看到了它根据语音描述为用户分析案情、匹配律师的功能;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法律实验室开发的的法律问答机器人“小法博”上线,它具备法律咨询、法律学习的功能;今年2月份天津的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智合同”已经累计审核合同超16万份,识别出200余万项潜在风险,而实际工作用时累计只有2小时13分钟……
“人工智能”这个概念自从第一次被提出已经过去了62年了,如今从“互联网+法律”到“人工智能+法律”,法律服务领域的技术变革呈现着爆发性增长,我们也看到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结构,现在开始对法律职业也产生着冲击。
听到了之前那些案例之后,像我这样的法学学生来说可能会感到不安,怕以后被人工智能抢了饭碗。但是困境往往会成为更好的机遇,越来越多的法律职业人士开始选择投身于法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行业,这其中既包括刚毕业的学生也有已经具备丰富经验的法律人,大家不再像以前那样首选从事传统律师职业。而且由于现在技术的局限性,我们不难发现在法律工作中人工智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最重要的是自然语言处理问题,其次是法律人积累的经验,思维方式如何被转化为算法的问题。所以人工智能大量取代传统法律职业现在还是一件不够现实的事。实际上这两个技术障碍并不是人工智能进入法律行业所独有的,而是人工智能在渗透每个专业领域时几乎都会遇到的问题,只不过在处理法律问题时这两个障碍会尤为突出。
可能终有一天,人工智能的发展会让其具有独立性。就像编写的人工智能计算机代码和我们的DNA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基因也控制它们的生存机器的行为,但不是像直接用手指牵动木偶那样,而是象计算机的程序编制员一样通过间接的途径。基因所能做到的也只限于事先的部署,以后生存机器在独立操作时它们只能袖手旁观。”这是一位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的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的表述。
某些领域中人工智能的发展,将对社会治理、法律制度、监管乃至社会伦理等产生影响。比如,随着人工智能的高度智能化,机器越来越具有人的属性,可能对婚姻制度、家庭伦理等产生大的影响。对于社会治理、法律制度、政府监管等,也会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这也是我们需要注意到的。
再说回到法律职业方面,虽然现在人工智能律师能做的只是使用技术帮助律师完成一些基础检索整合工作,而不是使用技术完全取代律师,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将推动我们的法律工作更高效,更完善。因此人工智能也就承载了人们对法治现代化的美好憧憬。
那么为了推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我们在不断探索用人工智能可以给法治化做些什么。我们国家虽然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处在世界前列,但由于我们的法律数据库的建设起步较晚,大量案例有待分析整理,所以可供机器学习的法律数据还不够多,在法律人工智能产品开发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在法治中国里,人工智能当然不会缺席,像是“智慧法院”“智慧检察”等等概念不断被提出,可见人工智能正参与到我们的法治中国建设当中。就连最高检也发声:要以监督智能化促司法规范化,可以说是对我们这个智能的法治建设者寄予了厚望。
曾经我们想象过,未来的机器人“律师”可以帮助我们工作;现如今像ROSS这样的人工智能“律师”已经可以轻松完成案例检索、法条和文献查找工作,他做出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可能比我们更出色、更高效,现在即是曾经设想的未来。
随着法治的发展我们对智能科技的需求也从初步的规范检索开始迈向更高一台阶的司法适用,我们心目中对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所适用的形象也从一名熟记法条的书记员渐渐升级成一位秉持公正的法官。我们大胆地畅想,未来的人工智能“法官”做出的“司法判决”可能比我们更加遵循逻辑,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它可以回避人情问题,也就避免了案外的壓力,可以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不滥用自由裁量权。从技术上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提高了司法效率。
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其中就有与法律工作者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该规划将智慧法庭建设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提出要促进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应用,实现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智能化。这不就是我们关于未来的美好向往吗。最后,该规划提出“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法学当然也在其列,也就是说人工智能在某些方面将会和法律有紧密相连的发展。
所以,这位智能的法治建设者会以各种各样的身份参与到我们的生活中,并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能更好地和他一起合作用智慧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公平正义与青春活力,携手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