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政发[2016]71号6月2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鄂尔多斯市要按照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尽快对康巴什区与东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