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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出台,将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基础管理、参保人满意度等五个大类、43项指标,将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为AAA级、AA级、A级和无级别四个等级,并将分级结果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挂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恪守诚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