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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要求全国各级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在2007年6月30日前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去,实现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人、财、物与主管部门彻底分开。在这方面。安吉县种子公司先走了一步。2003年,安吉县种子公司通过资产评估,实现了人员分流,撤消了原种子公司的事业机构,并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了人、财、物的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