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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的主导因素并非货币发行权的转移,而是背后的区块链技术支撑。区块链的不可互操作性导致对市场和伦理等治理的排斥,而完全放任代码治理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数字货币的发展,从功能实现和技术治理的角度都提出了对法律规制的需求。代码治理与法律规则治理在目的、系统结构和双向运动上具有共性,这为数字货币的法律规制奠定了基础。法律必须有效解决技术运行模式、解释方法、技术同社会系统沟通方式以及退出法律的机制问题,以实现在数字货币去虚拟化过程中保障国家利益、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维护个体权利、在监管模式的选择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