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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只写定了的共同原则,才可以团结;有了团结,就有了安定,十亿人要遵守,党员也要遵守
小平让彭真抓宪法
1979年制定刑法等七部法律时,就涉及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问题。那时,对宪法进行了初步研究。除了制定这七部法时必须改的有关规定,还有一些重大问题,包括国家的根本任务、基本经济制度等方面的规定,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需要修改。
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问题比较大,比较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1979年6月12日,彭真同志召集乌兰夫、姬鹏飞、刘复之、武新宇、邢亦民、王汉斌和我研究,先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检察院组织法提出的问题,对修改宪法若干问题提出了草案,由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1980年,中央书记处研究1980年、1981年的工作安排,其中就有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彭真同志两次对我说,他回北京工作后,邓小平同志让他抓宪法问题,并说要集中力量搞。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建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宪法修改委员会由叶剑英任主任,宋庆龄、彭真任副主任,委员有103人。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同志,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各党派的负责人,各方面的代表人物都参加了宪法修改委员会。
1980年9月15日,叶剑英主持召开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了秘书处,胡乔木为秘书长,还有几位副秘书长。会议决定,由秘书处先提出一个讨论稿。秘书处成立后,开始进行两方面工作:一是广泛地征求各界人士对宪法修改的意见,召开地方、各部门、各界人士、各方面专家包括法学专家、经济学专家、政治学专家的座谈会;二是对中国建国以来的宪法进行研究,同时搜集了许多外国宪法的资料。
全国各族人民对修改宪法非常关心,思想非常活跃。经过十年动乱,大家都在总结经验教训,考虑如何才能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也有比较大的分歧,各种各样的意见都有。比如,宪法要不要规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制度是实行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还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搞一院制还是两院制;实行联邦制还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等等。具体的意见就更多了。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根据各方面意见开始起草条文,搞了五稿,不少条文都有几个方案,甚至连要不要序言,也有不同意见。
当时,根据中央决定,“两案”(指对林彪、江青两集团的审判——编者注)审判指导委员会由彭真同志挂帅。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6月27日,六中全会决定,由彭真同志主持宪法起草工作。6月28日晚,彭真就找我谈修改宪法问题。6月29日上午,彭真同志召集武新宇、王汉斌、项淳一、我和杨景宇在人民大会堂开会,研究修改宪法工作问题。
从北戴河到玉泉山
为了集中精力抓修宪工作,1981年7月13日上午,我和项淳一随彭真同志到北戴河搞调查,住在11号楼。7月18日上午,彭真对我和项淳一说,就修宪问题给中央写个报告,修改工作组由胡绳当组长;你们俩人在我这里参加修宪,一些问题我们讨论后再对外讲。7月20日,把胡绳和参加起草《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几个人找到北戴河,搞了个小工作班子。
从7月到北戴河至8月13日回北京,搞了一个月的调查研究。首先是了解情况,彭真听取胡绳、王汉斌关于前一段修宪情况和问题的汇报,找一些同志了解情况,调查研究。8月17日,我根据前一段时间彭真同志研究的问题和了解的情况,整理出29个问题。10月3日,彭真同志在修宪秘书处、工作组的会上说,在北戴河了解情况,包括实际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如秘书处的草案,几个方案比较、各方面意见等,脑子开始有点眉目,知道存在什么问题了。
8月20日上午10时,彭真找胡绳和我到北京医院。他说,修宪分两个班子,一个是工作组,一个是秘书处,人多了搞不成。9月30日上午,彭真找刘复之、林默涵、刘白羽、项淳一和我开会。彭真说,现在宪法具体工作胡绳管,实际上是三人,还有一个王汉斌,一个顾明。宪法修改方面,顾昂然做秘书。这就给我明确和加重了责任。
10月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修宪秘书处、工作组会议。彭真同志说,现在把整个搞宪法的工作班子组织起来,把“苦力”集中到玉泉山。接着,由胡绳宣布工作班子组成,彭真同志对修宪的原则和方针讲了话。
10月5日,起草班子集中到北京玉泉山,下午召开工作班子会,进行了分工和安排。序言部分由胡绳、龚育之、卢之超起草,总纲部分由胡绳、顾明、王叔文、许崇德、肖蔚云起草,权利义务部分由王汉斌、张友渔、王叔文、杨景宇起草,国家机构部分由王汉斌、邢亦民、顾昂然、许崇德、孙立、许孔让起草。
听取不同意见 注意防止“私货”
经过前一段工作,对问题、情况、各种意见和不同方案有了了解,但如何解决、如何规定,是关键问题,难度是很大的。
彭真同志9月15日在305医院对我和杨景宇说,搞宪法不容易,比审“两案”的压力还重。他说,要了解问题、意见,解决问题不是和稀泥,不能回避矛盾,要高度民主,又要高度集中,要符合人民利益,不容易。7月19日上午彭真对我说,要用事实说话,要工人、农民及知识分子拥护,可能有什么争论,要考虑、酝酿一下。后来,彭真同志9月8日又对我和项淳一说,要了解主要问题,有时也提些问题,要听不同意见,要注意各种思想,注意防止“私货”。
我们根据彭真意见,研究提出方案,不仅研究我国情况,而且研究外国的有关规定;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的经验和“文革”教训,对各种意见反复考虑研究,提出方案。
关于如何规定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三权分立有什么不同?我们做了对比,主要有两点:第一,各级人大是权力机关,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它监督。我们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这个权是不可分的。在人民掌握权力这样一个前提下,行政、审判、检察实行分工、制约。资产阶级议会只是立法机关。第二,代表对原选区或选民负责。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程序,罢免、撤销自己选出的代表。西方议员是选举产生的,但是议员当选后,在任期内选民是不能撤换的。我们人民代表的权力是相当大的,但决定问题要集体决定,通过集体来行使;同时,代表还要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如果不代表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原选区选民就可以依法撤换、罢免。
既然人大制度好,为什么发生“文革”?这是一些人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不是人大制度不好,而是他遭到破坏。
有一种意见认为,全国人大代表人数太多,不便于经常进行工作、行使职权,建议减少代表人数。经过研究认为,我国是一个有十多亿人口的大国,有50多个民族,2000多个县,各阶级、各阶层、各民族、各地方、各方面、各党派,在全国人大中都需要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数太少了不行。关键是要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加强常委会的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实际上可以说是常务代表,是代表各方面的,人数比较适当,经常开会比较方便,以此来解决更好地发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常作用的问题。 我们有人大常委会增设了常设的专门委员会。
民族问题也讨论得比较热烈。有人提出搞联邦制。是搞联邦制还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重大的问题。我们专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总结世界的经验,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而不采取联邦制。
到1982年2月,经过四个多月工作,工作组提出了修宪讨论稿。这一段工作任务十分紧张。我除了参加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还要参加和了解其他部分的情况和问题,向彭真同志汇报。有些还要根据彭真同志意见,起草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一个字,定!”
提出宪法讨论稿后,1982年3月召开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讨论稿进行审议。4月召开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又开了九天,对讨论稿逐条审议修改,提出宪法修改草案。这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对宪法修改委员会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进行讨论,4月22日决定公布,交全民讨论。宪法草案公布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全国各族人民非常重视,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工作组对提出的意见搜集和整理,进行研究。
彭真对工作组说,如何修改?第一,调查各地、各方面意见;第二,研究、比较哪些吸收;第三,修改。彭真同志说,有些问题考虑过,又提出来了,还要考虑,深一步,否定之否定。9月9日上午,彭真在玉泉山对我说,对大家的意见,一个字也要研究,现在主要是吸收不同意见。
经过一段工作,9月30日上午,工作班子召开全体会议研究修改。这时彭真同志说,对宪法修改采取什么态度?一个字,定!各种意见定下来,不是搞争论,不是搞一家之言。党内争论还没解决的问题,不写。问题不成熟、没有经过社会实践检验的,自己想的还没有经过社会检验的,或经不起社会检验的,也不写。只写定了的共同原则,才可以团结;有了团结就有了安定,十亿人要遵守,党员也要遵守。我们根据彭真提出的要求,对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10月4日召开宪法修改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了五天,根据全民讨论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对草案又进行了修改。根据不完全精确的统计,一共修改了近百处,纯文字的还不算。10月5日上午,彭真在玉泉山对我和项淳一说:上次讲了定,今天讲实现,逐步实现。宪法是长期的,具体的不管。11月19日下午,彭真找我和项淳一、杨景宇准备政治局讨论宪法草案时的发言提纲。11月20日下午,政治局开会讨论宪法修改草案。11月23日,宪法修改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改草案,决定提交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11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改草案。从11月27日下午代表开始审议,经过逐章逐条审议,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我们作为工作人员,根据代表意见,研究提出修改方案,修改涉及的条文有19条,有的条文修改不止一处,连序言、总纲,一共修改了近30处。有些是重要的修改,例如增加了“违反宪法和法律必须追究”,这是军队代表提出来的。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采取投票方式,通过了宪法。参加大会的代表是3040名,三票弃权,其余的都投了赞成票。■
顾昂然: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