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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并接受银行监督。单位财会部门作为管理现金的职能部门,应该建立现金内部控制系统,配备专职出纳人员,一切现金收支事项都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办理,及时登账,定期清点,做到收支正确、手续完备、账实相符。本文结合会计工作实际,对各单位库存现金内部控制目标、流程及控制措施进行论述。
关键词:库存现金;内部控制;设计
一、库存现金内部控制目标
根据《现行管理暂行条例》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等规定,现金内部控制应实现下列目标:(1)保证现金收支正确合法。企业应该根据现金管理规定,按照有关现金收支业务,严格审核业务内容,正确计算现金数额,如数收付现金,避免错收错支及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2)保证现金结算及时适当。企业应该合理安排现金收支时间,适当选择现金收支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提前或逾期付款而占用资金和影响业务进行。(3)保证现金存储安全完整。企业应该严格保管现金,安全放置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防上现金遭受抢劫、盗窃,以及贪污、挪用等损失,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完整。(4)保证现金核算真实合规。企业应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计现金收支凭证和核算账表,如实记录现金收支业务,正确核算现金收支数额,监督并反映坐支、私分、私存和非法占用现金等违纪问题,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现金核算信息。
二、库存现金内部控制流程
结合现金收支和核算程序,库存现金内部控制流程:(1)授予权限。企业管理部门或业务部门规定或指派业务人员办理有关现金结算的经济业务,对于大宗或特殊现金收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作专门批示。(2)制取凭证。发生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作为收付现金的书面证明。(3)签审凭证。业务经办人员在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上签字,必要时填清业务内容、用途。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4)审核凭证。会计部门收到有关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后,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的分管会计负责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可拒不受理或责成经办人员补办手续。(5)编制凭证。分管会计根据审核合规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签章后通知办理现金收支事项。(6)收付现金。出纳人员复核收付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按凭证所开列金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7)复核凭证。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查收款凭证及付款凭证。审查合格后,签章传递。(8)登记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复核的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9)登记明细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签合格的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10)登记总账。总账会计编制总账记账凭证,经复核后登记总分类账现金科目。(11)盘点现金。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结束后,给出现金日记账的收支和结余额,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互核对。(12)送存银行。对于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由出纳员登记现金送存簿后,及时送存银行,并收取现金送存回单。(13)核对账簿。月末由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及总账。如发生账务误差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理。(14)清查库存。定期或不定期由清查小组盘点库存现金,并同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填列账存与实存的符合情况。
三、库存现金内部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
在上述控制流程中,主要应设置下列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1)审批。业务经办人員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须得到一般授权或特殊授权。经办人员须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审查原始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按照授权进行,增强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员的责任感,保证现金收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乱收乱支、假收假支及现金舞弊等问题的发生。(2)审核。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审查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主要审核原始凭证反映的现金收支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原始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核无误后,签章批准方可办理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凭证真实合法,提供正确的现金支付和核算依据,保证出纳人员支付现金正确、合法。(3)收付。出纳员复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及私章;为了加强现金收付控制,必须建立严格的出纳责任制,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4)复核。稽核员审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复核记账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的正确性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防止记账失实及及时纠正收付错误。(5)记账。出纳员根据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收付凭证登记现金对应科目相关明细账;总账会计登记总分类账。分工登记现金账簿,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有据可查,并保证各账之间相互制约,及时提供准确的现金核算会计信息。(6)核对。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总分类账;如有误差报批准后,予以处理;稽核人员签宇盖章。核对现金记录,可以保证账账相符,现金核算信息正确和现金实物安全完整。(7)清点。出纳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并与日记账余额进行核批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审批后予以处理。每天清点现金,能够防止现金丢失和收支、记账发生差错,经常保持账实相符。(8)清查。由财务部门主管、审计人员和稽核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清查时,需有出纳人员在场,核对账实,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填制账存与实存的符合情况,如有误差须报批准后予以调整处理。通过清查,有利于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防止贪污盗窃和挪用现金等非法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朱荣恩,《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思考》,《会计研究》,2005年第2期。
关键词:库存现金;内部控制;设计
一、库存现金内部控制目标
根据《现行管理暂行条例》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等规定,现金内部控制应实现下列目标:(1)保证现金收支正确合法。企业应该根据现金管理规定,按照有关现金收支业务,严格审核业务内容,正确计算现金数额,如数收付现金,避免错收错支及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2)保证现金结算及时适当。企业应该合理安排现金收支时间,适当选择现金收支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提前或逾期付款而占用资金和影响业务进行。(3)保证现金存储安全完整。企业应该严格保管现金,安全放置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防上现金遭受抢劫、盗窃,以及贪污、挪用等损失,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完整。(4)保证现金核算真实合规。企业应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计现金收支凭证和核算账表,如实记录现金收支业务,正确核算现金收支数额,监督并反映坐支、私分、私存和非法占用现金等违纪问题,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现金核算信息。
二、库存现金内部控制流程
结合现金收支和核算程序,库存现金内部控制流程:(1)授予权限。企业管理部门或业务部门规定或指派业务人员办理有关现金结算的经济业务,对于大宗或特殊现金收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作专门批示。(2)制取凭证。发生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作为收付现金的书面证明。(3)签审凭证。业务经办人员在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上签字,必要时填清业务内容、用途。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4)审核凭证。会计部门收到有关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后,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的分管会计负责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可拒不受理或责成经办人员补办手续。(5)编制凭证。分管会计根据审核合规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签章后通知办理现金收支事项。(6)收付现金。出纳人员复核收付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按凭证所开列金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7)复核凭证。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查收款凭证及付款凭证。审查合格后,签章传递。(8)登记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复核的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9)登记明细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签合格的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10)登记总账。总账会计编制总账记账凭证,经复核后登记总分类账现金科目。(11)盘点现金。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结束后,给出现金日记账的收支和结余额,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互核对。(12)送存银行。对于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由出纳员登记现金送存簿后,及时送存银行,并收取现金送存回单。(13)核对账簿。月末由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及总账。如发生账务误差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理。(14)清查库存。定期或不定期由清查小组盘点库存现金,并同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填列账存与实存的符合情况。
三、库存现金内部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
在上述控制流程中,主要应设置下列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1)审批。业务经办人員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须得到一般授权或特殊授权。经办人员须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审查原始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按照授权进行,增强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员的责任感,保证现金收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乱收乱支、假收假支及现金舞弊等问题的发生。(2)审核。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审查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主要审核原始凭证反映的现金收支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原始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核无误后,签章批准方可办理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凭证真实合法,提供正确的现金支付和核算依据,保证出纳人员支付现金正确、合法。(3)收付。出纳员复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及私章;为了加强现金收付控制,必须建立严格的出纳责任制,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4)复核。稽核员审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复核记账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的正确性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防止记账失实及及时纠正收付错误。(5)记账。出纳员根据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收付凭证登记现金对应科目相关明细账;总账会计登记总分类账。分工登记现金账簿,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有据可查,并保证各账之间相互制约,及时提供准确的现金核算会计信息。(6)核对。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总分类账;如有误差报批准后,予以处理;稽核人员签宇盖章。核对现金记录,可以保证账账相符,现金核算信息正确和现金实物安全完整。(7)清点。出纳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并与日记账余额进行核批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审批后予以处理。每天清点现金,能够防止现金丢失和收支、记账发生差错,经常保持账实相符。(8)清查。由财务部门主管、审计人员和稽核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清查时,需有出纳人员在场,核对账实,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填制账存与实存的符合情况,如有误差须报批准后予以调整处理。通过清查,有利于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防止贪污盗窃和挪用现金等非法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朱荣恩,《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思考》,《会计研究》,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