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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对新乡市无公害基地土壤(重金属汞、镉、铅、砷和铬)、农用水(重金属和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物质)、大气(SO2、NO2、总悬浮颗粒和氟化物)质量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新乡市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条件的主要参数均合格,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具备发展无公害农业的生态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