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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就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的一些问题:建设主体多元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机会均等;信息资源建设中的“重和轻”;“信息孤岛”问题作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信息资源 共建共享 信息技术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平台,加上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许多有利政策,使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的关注热点,各行各业都掀起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浪潮。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理念的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入,出现了不少认识上的“误区”和实践中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这不利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事业的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现提出一些问题以供思考。
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建设主体多元化问题,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指宏观意义上的,指行业或部门建设主体;二是微观意义上的,指一个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内的众多成员的集合。
1.宏观意义上的建设主体不仅限于图书情报部门,呈多元化态势
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其前身可溯源至19世纪馆际互借运动。190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CALA)大会将资源共享的馆际合作作为一个讨论主题使资源共享正式走向历史舞台,1996年8月25在北京召开的第65届国际图联(IFLA)大会上,资源共享为大会的重要主题之一。现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已经遍及社会各个部门和行业,建设主体不仅限于图书情报界。近几年涌现出不少共享工程,如由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级文化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众多官方、非官方信息资源共建和共享性质的大大小小的电子商务和政务信息共享网络。
2.微观意义上的建设主体多元化中的层次和资质问题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基于共建的共享,共建的积极意义和作用无庸置疑,共建意味着建设主体多元化,但这个多元化是不是越多越好,控制在多高的层次,多大范围,什么样的参与单位可以成为建设主体,主体资格的评审和考核机制等问题都是值得研究的。如高校系统CALIS建设的主体是“九五”期间国家正式立项建设“211工程”的高校,但又不限于这些学校,其他有条件(有校园网、有自动化集成系统、有相应的技术人员)的高校均可积极参与子项目的建设。应该说CALIS构筑了比较完善的和科学的建设主体管理和审核机制,但尽管这样,它的一些信息资源库的建设质量存在问题不少。原因之一,CALIS默认“211工程”的高校为建设主体,但这些高校的实力和图书馆实力不一定对称,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学,其图书馆办馆条件和人才队伍并不能完全胜任CALIS信息资源共建的要求,从而出现了信息资源的质量粗糙问题。另一方面,建设主体多元化过多,增加了主体之间信息交互的难度,难以保证同一时间内信息资源内容规格的一致性和内容的完整性。
二、信息资源共享和机会均等的问题
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要信奉“信息共享,机会均等”的原则。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机会不一定完全均等。另一方面,就算是机会上均等了,但也并非结果上相同,这取决于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服务范围和功能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建设成功,实力雄厚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容易形成信息垄断,对体系内的成员完全开放,对体系外的个体或团体设置高门槛准入制度或者排斥制度。
(2)在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内部,也有实力层次不同的成员,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贡献大的成员享受更多的信息利用优先权。
(3)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客户也有重点和一般之分,在信息资源保障和服务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用户的信息需要。
(4)尽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对所有人的权利完全一样,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和利用,但地域的差别,用户自身的信息素养程度不一,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和条件不同,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如贫穷落后地区的用户面对着网络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可能没有信息意识和能力去获取。
三、信息资源建设中的“重和轻”的问题
在信息共建共享的热潮中,已经出现了一些轻重不平衡问题,这使得一些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成了面子光鲜、功能低下、内容空乏、更新缓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主要问题有:
1.重名轻利。信息化更多成了所谓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这种表面与“国际接轨”的发展模式已经形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有相当数量的政府、企业网站,长期在互联网上闲置无用,信息不更新,信息化的良好初衷被严重扭曲变形。
2.重建设轻整合。建设目标不够明确,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信息资源的组织和利用相对薄弱。目前,我国普遍存在一个现象,就是大张旗鼓地搞信息资源基础工程的建设,大力推广局域网、无线技术以及宽带网络的接入,这很大程度上是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片面误解。殊不知,“共享”的内容是其中的信息资源,目前,所缺乏的就是对信息资源的有效的开发和整合,缺乏深层次的信息组织和挖掘。
3.重硬件轻软件。各单位在进行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往往在前期投入比较大,用大量的资金引进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等相关设施,而对后期的维护,人员的培训,资源的管理协调等问题重视不够。为了解决“重硬轻软”这个老大难问题,国家甚至不得不明文规定,“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其中用于采购软件的资金不得低于50%。”
4.重内部管理轻对外服务。目前许多信息部门的基础设施都比较完善,有的还建立了特色的数据库,有优秀的信息管理人才,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程序。但这些部门仅仅做到的就是自己内部的科学规划,没有树立“共享的目的就是为了大家共同利用资源”,没有树立“好的管理就是为了更好的对外服务”的理念。也就等于是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共享”的理念。
四、“信息孤岛”问题
“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各单位在开发或引进应用系统的时候,都是各自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进行,一般不会考虑到各单位和各系统之间的数据标准和信息共享问题,这种不从长远来考虑的发展模式是导致“信息孤岛”的不断产生的重要原因。
“信息孤岛”导致了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不能互通共享,分离的信息和多个系统也使人们难以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了解相关的信息。另外,各个信息平台有可能发布了相同或相似的信息,这样人们在查找所需信息的时候,就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信息孤岛”造成信息资源无法得到有效整合和利用,已经成为信息资源共享的一大瓶颈。
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浪潮的冲击下,如何冷静下来,思考在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成为了未来共享工程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一个伟大而又全新的工程,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各行各业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摸索着前进。
参考文献:
[1]徐引俿,霍国庆.现代图书馆学理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2).
[2]王林廷.网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探讨.江西图书馆学刊,2004(2).
(作者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键词]信息资源 共建共享 信息技术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平台,加上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许多有利政策,使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的关注热点,各行各业都掀起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浪潮。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理念的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入,出现了不少认识上的“误区”和实践中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这不利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事业的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现提出一些问题以供思考。
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建设主体多元化问题,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指宏观意义上的,指行业或部门建设主体;二是微观意义上的,指一个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内的众多成员的集合。
1.宏观意义上的建设主体不仅限于图书情报部门,呈多元化态势
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其前身可溯源至19世纪馆际互借运动。190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CALA)大会将资源共享的馆际合作作为一个讨论主题使资源共享正式走向历史舞台,1996年8月25在北京召开的第65届国际图联(IFLA)大会上,资源共享为大会的重要主题之一。现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已经遍及社会各个部门和行业,建设主体不仅限于图书情报界。近几年涌现出不少共享工程,如由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级文化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众多官方、非官方信息资源共建和共享性质的大大小小的电子商务和政务信息共享网络。
2.微观意义上的建设主体多元化中的层次和资质问题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基于共建的共享,共建的积极意义和作用无庸置疑,共建意味着建设主体多元化,但这个多元化是不是越多越好,控制在多高的层次,多大范围,什么样的参与单位可以成为建设主体,主体资格的评审和考核机制等问题都是值得研究的。如高校系统CALIS建设的主体是“九五”期间国家正式立项建设“211工程”的高校,但又不限于这些学校,其他有条件(有校园网、有自动化集成系统、有相应的技术人员)的高校均可积极参与子项目的建设。应该说CALIS构筑了比较完善的和科学的建设主体管理和审核机制,但尽管这样,它的一些信息资源库的建设质量存在问题不少。原因之一,CALIS默认“211工程”的高校为建设主体,但这些高校的实力和图书馆实力不一定对称,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学,其图书馆办馆条件和人才队伍并不能完全胜任CALIS信息资源共建的要求,从而出现了信息资源的质量粗糙问题。另一方面,建设主体多元化过多,增加了主体之间信息交互的难度,难以保证同一时间内信息资源内容规格的一致性和内容的完整性。
二、信息资源共享和机会均等的问题
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要信奉“信息共享,机会均等”的原则。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机会不一定完全均等。另一方面,就算是机会上均等了,但也并非结果上相同,这取决于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服务范围和功能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建设成功,实力雄厚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容易形成信息垄断,对体系内的成员完全开放,对体系外的个体或团体设置高门槛准入制度或者排斥制度。
(2)在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内部,也有实力层次不同的成员,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贡献大的成员享受更多的信息利用优先权。
(3)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客户也有重点和一般之分,在信息资源保障和服务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用户的信息需要。
(4)尽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对所有人的权利完全一样,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和利用,但地域的差别,用户自身的信息素养程度不一,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和条件不同,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如贫穷落后地区的用户面对着网络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可能没有信息意识和能力去获取。
三、信息资源建设中的“重和轻”的问题
在信息共建共享的热潮中,已经出现了一些轻重不平衡问题,这使得一些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成了面子光鲜、功能低下、内容空乏、更新缓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主要问题有:
1.重名轻利。信息化更多成了所谓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这种表面与“国际接轨”的发展模式已经形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有相当数量的政府、企业网站,长期在互联网上闲置无用,信息不更新,信息化的良好初衷被严重扭曲变形。
2.重建设轻整合。建设目标不够明确,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信息资源的组织和利用相对薄弱。目前,我国普遍存在一个现象,就是大张旗鼓地搞信息资源基础工程的建设,大力推广局域网、无线技术以及宽带网络的接入,这很大程度上是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片面误解。殊不知,“共享”的内容是其中的信息资源,目前,所缺乏的就是对信息资源的有效的开发和整合,缺乏深层次的信息组织和挖掘。
3.重硬件轻软件。各单位在进行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往往在前期投入比较大,用大量的资金引进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等相关设施,而对后期的维护,人员的培训,资源的管理协调等问题重视不够。为了解决“重硬轻软”这个老大难问题,国家甚至不得不明文规定,“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其中用于采购软件的资金不得低于50%。”
4.重内部管理轻对外服务。目前许多信息部门的基础设施都比较完善,有的还建立了特色的数据库,有优秀的信息管理人才,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程序。但这些部门仅仅做到的就是自己内部的科学规划,没有树立“共享的目的就是为了大家共同利用资源”,没有树立“好的管理就是为了更好的对外服务”的理念。也就等于是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共享”的理念。
四、“信息孤岛”问题
“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各单位在开发或引进应用系统的时候,都是各自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进行,一般不会考虑到各单位和各系统之间的数据标准和信息共享问题,这种不从长远来考虑的发展模式是导致“信息孤岛”的不断产生的重要原因。
“信息孤岛”导致了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不能互通共享,分离的信息和多个系统也使人们难以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了解相关的信息。另外,各个信息平台有可能发布了相同或相似的信息,这样人们在查找所需信息的时候,就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信息孤岛”造成信息资源无法得到有效整合和利用,已经成为信息资源共享的一大瓶颈。
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浪潮的冲击下,如何冷静下来,思考在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成为了未来共享工程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一个伟大而又全新的工程,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各行各业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摸索着前进。
参考文献:
[1]徐引俿,霍国庆.现代图书馆学理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2).
[2]王林廷.网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探讨.江西图书馆学刊,2004(2).
(作者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