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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体重指数方法(BMI法)和身高标准体重法诊断儿童单纯性肥胖在不同年龄阶段的一致性及差异.方法 调查岳阳5所小学二年级和六年级的4133例儿童进行调查和体检,按照不同诊断标准计算超重和肥胖率.结果 BMI法诊断的7~9岁儿童的超重和肥胖率分别为9.5%和5.4%,身高标准体重法分别为11.0%和6.3%,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Kappa指数分别为0.91和0.90,两种方法在7~9岁儿童中具有较好的诊断一致性.BMI法诊断的10~12岁儿童的超重和肥胖率为11.4%和5.0%,而身高标准体重法的则分别为12.7%和15.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Kappa指数分别为0.66和0.44),两种方法在10~12岁儿童中诊断的一致性一般.结论 BMI法和身高标准体重法均可适用于7~9岁儿童,而对于10~12岁儿童两者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因此此年龄阶段儿童单纯性肥胖的诊断标准有待进一步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