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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村民自治以后,乡镇同村的关系应该由传统的'命令-服从'型关系转变为与'乡政村治'模式相适应的'指导-协助'型关系,但在实践中却并非如此,乡村关系中行政控制或准行政控制的迹象仍然十分明显.主要原因在于:行政本位思想观念的影响,村民自治制度弹性过大和乡镇干部经济利益的驱使.为了建立与村民自治相适应的乡村关系,必须进一步实行农村费税制度改革、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乡村关系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