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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提出,职业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职校要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教学质量评价的社会化。各级教育部门不得把对口升学率作为评估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不允许职业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过早地划分就业班和升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