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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蓬勃发展的浙江中小企业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亮点,但却一直面临着十分突出的融资难问题,在当前紧缩货币政策下更成为浙江经济发展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经济难题,困扰着政府、经济学界和企业界。中小企业贷款难并非是一个理论难题,而是一个实践命题,需要在诸多市场经济理论的指导下积极进行实践创新。浙江围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实践,在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许多方面都具有创新意义。针对浙江中小企业资本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以及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本文提出了在紧缩货币政策下形成浙江中小企业资金良性循环实践的理论探讨,以期更好促进浙江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紧缩货币政策 信息对称 信用风险 担保体系
随着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闭幕,2011年的宏观经济工作已定下了基本的发展基调和方向: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未来将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紧缩性货币政策以抽紧银根、减少货币供应量、提高利率为特点,目的在于抑制需求的增加。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应的增长率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
然而即便在正常货币政策下,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是浙江经济发展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经济难题。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03年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介绍》显示,30%的中小企业对“银行支持”感到满意,35%的中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可得性”感到满意,而对“信贷成本及利率”表示满意的中小企业不到10%。自《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与方式都有不同程度的拓展。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小企业板正式在深交所上市,为中小企业融资又搭建了新的平台。与前些年相比,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正不断得到改善。但由于中小企业与生俱来的经营规模小、生产经营稳定性差等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运用多种融资方式存在诸多障碍,获取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贷款难仍然是中小企业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统计,2009年末全国占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比例仅占主要金融机构放贷数额的16%,有70%优质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而浙江全省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0985亿元,同比增长13%,占全部贷款总数的55%,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达80%,中小企业贷款难得到有效缓解。解剖浙江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实践,对成功解决紧缩货币政策下浙江中小企业资金良性循环有着难得的理论价值。
1、清除资金使用权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障碍
信息对称是平等主体间市场交易必须遵循的市场法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主体间是很难进行交易的。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其实质就是一个资金经营者向资金使用者销售资金使用权的交易过程,理论上,交易双方必须相互之间掌握必要的经济信息,特别是资金使用权销售方必须真实了解购买方的资信情况,购买方取得资金的真正用途,以及其有无交易期满交还资金使用权及使用利息的能力等等,方能决定是否将资金使用权销售给购买方。而事实上,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财务信息不完全、不真实的现象较为普遍,经营者的声誉也较低,其管理风格及行为特征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使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道德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对中小企业这些不对称的信息进行了解掌握和有效判断,对于中小企业是否会退出市场、何时退出市场等经营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是难以获得相对称的信息。因而形成中小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使用权交易的很大障碍。
基于现状,浙江建立了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相对称的信息系统,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能有效地掌握和了解中小企业有无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解决。
1.1 提升中小企业道德和经营素质
为克服中小企业与生俱来的道德和经营缺陷,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在2006年3月发布的资料显示,浙江在2004年着手实施“千家成长、万家培育”工程,即在短期内筛选并培育10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成长性企业和10000家微小企业,培育达标后作为中小企业的“标杆”,由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的重点扶持。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降低微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浙江政府还运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有重点地对获得商业银行贷款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具有成长性的优质微小企业,给予一定的配套贴息扶持,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微小企业做大做强。“千家成长、万家培育”工程的实施,为中小企业规范运作树立了的模版,有效地发挥了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改善融资环境的示范作用,增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信心。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09年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介绍,2008年末全省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9836亿元,比年初新增1885亿元,增长了24.45%,其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余额达3609.64亿元,比年初增长了579.76%。
1.2 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度和信息透明度
自2003年始,浙江就着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将企业的纳欠税、市场交易、质量认证与违法、借贷与还款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并联合人民法院、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部门,建设了一个基本覆盖企业信用情况的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规范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通过资信评级,将业绩优、成长性好,规范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输入数据库,定期将企业的信用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开通查询与举报系统接受社会监督。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既方便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了解申贷企业的信用信息情况,有效地防范与控制贷款风险,也对企业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与警醒作用,有利于企业注重诚信建设、提高信用等级,培养企业诚实守信的品质。
浙江提升中小企业素质与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的两方面实践及成效表明,增强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和风险可测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最重要的环境条件。浙江实践的理论价值就在于大力提升了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对称度。浙江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全省统一权威的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对称,使中小企业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促进了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解决。浙江的实践充分体现和印证了信息对称这一平等主体间市场交易必须遵循的市场法则的十分重要性。
2、清除资金使用权交易中的风险与收益不相称障碍
风险与利益相称是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的一项基本原则。 资金的商品属性,决定了资金交易双方存在极大的风险与利益的不相称性。一旦出现资金使用者对资金的侵蚀行为,经营者就很难采取措施予以有效的补救。资金使用权销售方与购买方之间这种极大的风险与收益的不相称,是阻碍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十分重要的因素。如何分散和减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是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又一实践命题。
2.1 提高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度
第一,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培育与信用评级活动。浙江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民营企业联合出资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从机构组建、行业管理、社会环境、信息共享、诚信建设、财税政策以及风险防范与分散等方面,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和运作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并加强信用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组织培训,为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整体素质与担保水平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评级与认证活动,由职能部门会同金融机构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从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绩效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三等九级的考核评级,分别评出“标杆”担保机构、“规范”担保机构与“规范提升”担保机构。人民银行将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供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查询,并由省级信用担保协会向社会公告。政府部门对达标担保机构在税收及风险补偿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与扶持,对于等级较低的担保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者取缔担保资格。
第二,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抱团”和桥梁作用。浙江于2006年3月正式成立了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制定了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明确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规范了担保业务程序及业务收费标准,开创了“抱团”担保的新形式,以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即由省信用担保协会牵头,从会员中选择一批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经营业绩良好的优秀担保机构,整合成一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担保团队,负责对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进行资信审查和风险评价,并择优提供贷款担保。针对中小企业单笔贷款数额少,借贷频率高等实际,浙江还由省信用担保协会出资成立专门的融资平台公司——浙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负责向银行批量申请贷款。首先由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的贷款用途、企业的发展前景、自身的资信实力和贷款风险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筛选出发展前景好、风险较小的企业报融资平台公司审核,再由融资平台公司审批后集中批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浙江此举既解决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贷款风险,又集小为整,大大减轻了银行信贷的手续与成本,有效地提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2.2 建立和实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为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浙江于2005年制定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对享受补偿的企业标准、风险补偿资金来源、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以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对银行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主要限定在项目贷款上,由相关担保机构和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当项目贷款的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款,担保机构作为第一责任人无力赔付时,动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进行赔付;而当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年平均余额达到一定数额或增长到一定比例时,则由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对金融机构予以奖励。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06年11月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情况汇报,2005年,浙江共有37个市、县被确定为小企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单位,全年共拨付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及奖励资金2626.6万元,经企业、财政、银行、银监四部门联合确认,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发放贷款45.5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倍。在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方面,主要由各级担保机构按当年担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按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同时,由各级政府在每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一旦发生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企业违约,担保机构全部代偿有可能危及其生存的情况,政府的风险补偿金就对该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对于担保业绩特别优秀的担保机构,浙江的政府也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奖励以及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鼓励。为有效控制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浙江的政府也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作了明确的限定。如杭州市规定,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方法;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年日平均担保责任余额是注册资本3倍以上的担保机构,均有资格享受政府的风险补偿。补偿数额取决于担保机构年日平均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越大,补偿比例越高,补偿数额越多。
浙江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创新性的举措,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就在于其有效地转移和分散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的资金风险,提高了经营资金的风险利益相称性,从而增强金融机构安全经营资金的信心,促进金融机构更多地向中小企业放贷。
观察和分析浙江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实践可以发现,当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成为阻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因素时,浙江政府没有利用行政权利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布指令,要求金融机构必须给予中小企业贷款,而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强身健体,提升中小企业素质,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较好地扮演了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当资金交易活动风险与利益不相称成为阻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障碍时,浙江政府也没有运用手中的公共权力将同属国有资产的金融机构的资金风险大包大揽,而是通过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规范信用担保市场行为,降低信用担保风险,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分散和转移风险的作用,较好地履行和发挥了政府间接调控金融市场的职能和作用。在紧缩货币政策下浙江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促进中小企业顺利融资的成功实践,再一次印证了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指导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实践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翟建宏.中小企业贷款难与社区银行发展[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3).
[2]郭田勇.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国际金融研究2003(11).
[4]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中小企业风险补偿情况汇报.内部资料.2009.12.
[5]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介绍.内部资料.2009.12.
[6]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工作.内部资料.2010.10.
[7]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课题组.《西方七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济蓝页》报告版.第75期.
[关键词]紧缩货币政策 信息对称 信用风险 担保体系
随着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闭幕,2011年的宏观经济工作已定下了基本的发展基调和方向: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未来将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紧缩性货币政策以抽紧银根、减少货币供应量、提高利率为特点,目的在于抑制需求的增加。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应的增长率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
然而即便在正常货币政策下,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是浙江经济发展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经济难题。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03年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介绍》显示,30%的中小企业对“银行支持”感到满意,35%的中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可得性”感到满意,而对“信贷成本及利率”表示满意的中小企业不到10%。自《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与方式都有不同程度的拓展。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小企业板正式在深交所上市,为中小企业融资又搭建了新的平台。与前些年相比,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正不断得到改善。但由于中小企业与生俱来的经营规模小、生产经营稳定性差等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运用多种融资方式存在诸多障碍,获取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贷款难仍然是中小企业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统计,2009年末全国占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比例仅占主要金融机构放贷数额的16%,有70%优质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而浙江全省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0985亿元,同比增长13%,占全部贷款总数的55%,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达80%,中小企业贷款难得到有效缓解。解剖浙江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实践,对成功解决紧缩货币政策下浙江中小企业资金良性循环有着难得的理论价值。
1、清除资金使用权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障碍
信息对称是平等主体间市场交易必须遵循的市场法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主体间是很难进行交易的。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其实质就是一个资金经营者向资金使用者销售资金使用权的交易过程,理论上,交易双方必须相互之间掌握必要的经济信息,特别是资金使用权销售方必须真实了解购买方的资信情况,购买方取得资金的真正用途,以及其有无交易期满交还资金使用权及使用利息的能力等等,方能决定是否将资金使用权销售给购买方。而事实上,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财务信息不完全、不真实的现象较为普遍,经营者的声誉也较低,其管理风格及行为特征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使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道德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对中小企业这些不对称的信息进行了解掌握和有效判断,对于中小企业是否会退出市场、何时退出市场等经营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是难以获得相对称的信息。因而形成中小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使用权交易的很大障碍。
基于现状,浙江建立了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相对称的信息系统,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能有效地掌握和了解中小企业有无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解决。
1.1 提升中小企业道德和经营素质
为克服中小企业与生俱来的道德和经营缺陷,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在2006年3月发布的资料显示,浙江在2004年着手实施“千家成长、万家培育”工程,即在短期内筛选并培育10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成长性企业和10000家微小企业,培育达标后作为中小企业的“标杆”,由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的重点扶持。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降低微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浙江政府还运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有重点地对获得商业银行贷款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具有成长性的优质微小企业,给予一定的配套贴息扶持,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微小企业做大做强。“千家成长、万家培育”工程的实施,为中小企业规范运作树立了的模版,有效地发挥了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改善融资环境的示范作用,增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信心。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09年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介绍,2008年末全省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9836亿元,比年初新增1885亿元,增长了24.45%,其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余额达3609.64亿元,比年初增长了579.76%。
1.2 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度和信息透明度
自2003年始,浙江就着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将企业的纳欠税、市场交易、质量认证与违法、借贷与还款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并联合人民法院、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部门,建设了一个基本覆盖企业信用情况的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规范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通过资信评级,将业绩优、成长性好,规范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输入数据库,定期将企业的信用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开通查询与举报系统接受社会监督。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既方便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了解申贷企业的信用信息情况,有效地防范与控制贷款风险,也对企业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与警醒作用,有利于企业注重诚信建设、提高信用等级,培养企业诚实守信的品质。
浙江提升中小企业素质与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的两方面实践及成效表明,增强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和风险可测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最重要的环境条件。浙江实践的理论价值就在于大力提升了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对称度。浙江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全省统一权威的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对称,使中小企业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促进了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解决。浙江的实践充分体现和印证了信息对称这一平等主体间市场交易必须遵循的市场法则的十分重要性。
2、清除资金使用权交易中的风险与收益不相称障碍
风险与利益相称是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的一项基本原则。 资金的商品属性,决定了资金交易双方存在极大的风险与利益的不相称性。一旦出现资金使用者对资金的侵蚀行为,经营者就很难采取措施予以有效的补救。资金使用权销售方与购买方之间这种极大的风险与收益的不相称,是阻碍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十分重要的因素。如何分散和减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是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又一实践命题。
2.1 提高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度
第一,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培育与信用评级活动。浙江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民营企业联合出资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从机构组建、行业管理、社会环境、信息共享、诚信建设、财税政策以及风险防范与分散等方面,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和运作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并加强信用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组织培训,为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整体素质与担保水平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评级与认证活动,由职能部门会同金融机构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从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绩效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三等九级的考核评级,分别评出“标杆”担保机构、“规范”担保机构与“规范提升”担保机构。人民银行将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供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查询,并由省级信用担保协会向社会公告。政府部门对达标担保机构在税收及风险补偿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与扶持,对于等级较低的担保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者取缔担保资格。
第二,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抱团”和桥梁作用。浙江于2006年3月正式成立了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制定了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明确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规范了担保业务程序及业务收费标准,开创了“抱团”担保的新形式,以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即由省信用担保协会牵头,从会员中选择一批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经营业绩良好的优秀担保机构,整合成一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担保团队,负责对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进行资信审查和风险评价,并择优提供贷款担保。针对中小企业单笔贷款数额少,借贷频率高等实际,浙江还由省信用担保协会出资成立专门的融资平台公司——浙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负责向银行批量申请贷款。首先由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的贷款用途、企业的发展前景、自身的资信实力和贷款风险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筛选出发展前景好、风险较小的企业报融资平台公司审核,再由融资平台公司审批后集中批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浙江此举既解决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贷款风险,又集小为整,大大减轻了银行信贷的手续与成本,有效地提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2.2 建立和实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为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浙江于2005年制定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对享受补偿的企业标准、风险补偿资金来源、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以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对银行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主要限定在项目贷款上,由相关担保机构和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当项目贷款的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款,担保机构作为第一责任人无力赔付时,动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进行赔付;而当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年平均余额达到一定数额或增长到一定比例时,则由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对金融机构予以奖励。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06年11月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情况汇报,2005年,浙江共有37个市、县被确定为小企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单位,全年共拨付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及奖励资金2626.6万元,经企业、财政、银行、银监四部门联合确认,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发放贷款45.5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倍。在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方面,主要由各级担保机构按当年担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按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同时,由各级政府在每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一旦发生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企业违约,担保机构全部代偿有可能危及其生存的情况,政府的风险补偿金就对该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对于担保业绩特别优秀的担保机构,浙江的政府也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奖励以及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鼓励。为有效控制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浙江的政府也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作了明确的限定。如杭州市规定,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方法;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年日平均担保责任余额是注册资本3倍以上的担保机构,均有资格享受政府的风险补偿。补偿数额取决于担保机构年日平均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越大,补偿比例越高,补偿数额越多。
浙江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创新性的举措,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就在于其有效地转移和分散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的资金风险,提高了经营资金的风险利益相称性,从而增强金融机构安全经营资金的信心,促进金融机构更多地向中小企业放贷。
观察和分析浙江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实践可以发现,当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成为阻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因素时,浙江政府没有利用行政权利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布指令,要求金融机构必须给予中小企业贷款,而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强身健体,提升中小企业素质,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较好地扮演了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当资金交易活动风险与利益不相称成为阻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障碍时,浙江政府也没有运用手中的公共权力将同属国有资产的金融机构的资金风险大包大揽,而是通过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规范信用担保市场行为,降低信用担保风险,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分散和转移风险的作用,较好地履行和发挥了政府间接调控金融市场的职能和作用。在紧缩货币政策下浙江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促进中小企业顺利融资的成功实践,再一次印证了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指导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实践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翟建宏.中小企业贷款难与社区银行发展[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3).
[2]郭田勇.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国际金融研究2003(11).
[4]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中小企业风险补偿情况汇报.内部资料.2009.12.
[5]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介绍.内部资料.2009.12.
[6]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工作.内部资料.2010.10.
[7]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课题组.《西方七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济蓝页》报告版.第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