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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了,把盏竟夜长谈。他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自复旦大学本科毕业后即赴美,近三十年过去,英语的流利程度不在母语之下。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并长时间固定在此一话题上。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毕竟如今说方言的时候不多,聊天中对个别语词一时感到生疏迟疑时,我就改用普通话,而对方更是习惯性地时常冒出一两句英语。
当时倘若有外人在场,一定会觉得这个情景颇为怪异。
故乡在冀东南平原,方言中有很多生动传神的地方。譬如表示时间的词汇,中午叫作“晌午”,上午便是“头晌”,下午就成了“过晌”,傍晚则叫作“擦黑”。表示动作的,滑行叫“出溜”,整理叫“拾掇”,“我去某某家扒个头”说的是不会待上很久,很快就离开,仿佛只是到人家门口探一下头。对某件事情感到不舒服是“腻味”“硌硬”,说一个人莽撞是“毛躁”,不爽快是“磨叽”,不靠谱是“不着调”,讲话夸大其词或不得要领是“瞎扯扯”“胡咧咧”,办事没头绪是“着三不着两”。还有一些读音,难以找到对应的字词,暂且不谈。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这个词,最早是聽已经故去几十年的奶奶说的;那句话,出自耄耋之年的姑姑之口;那个说法,来自村子里一个倔强的孤身老头……
友人感慨:真过瘾,今天晚上说的家乡话比过去多少年中加在一起都多。
因为这个话题,很自然地联想到了很久之前的一个场合。一个短期的培训班上,来自不同省份的学员,在一次联欢活动中,分别用各自家乡的方言,描述某个动作、情感、状态。吴越方言的温软柔媚,东北方言的幽默亲和,陕西方言的古雅朴拙,湖北方言的硬朗霸气,巴蜀方言的豁达谐谑……观众兼表演者们乐得前仰后合,笑声一波波响起。
这真是一次难得的体验。语言通常是作为思维的工具,描绘具体的对象、客体,比如人物、事件、风景,也表达对于世界、对于生活的观念和看法,而本身却很少作为被打量被分析的目标。但当语言成为目标时,你就会发现,原来它蕴藏了那样丰富的美,那样奇异的魅力。
就仿佛人的一双眼睛,通常是用来发现外界万物之美的,但当它本身成为艺术描绘的对象时,也成就了众多名作。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罗中立的《父亲》,其非凡的魅力、深刻的内涵,离不开对眼睛的出色描绘。前者,神秘的笑容里,似乎有几分隐约的揶揄,几分暧昧的期许,指向的是怎样的人生谜语;后者,被岁月风霜严酷地雕刻过的脸膛上,凄楚和迷茫的眼神后面,又藏着什么样的卑微的恳求?
光线照射之处,事物明亮而生动。
语言,就是那一道道投射向生活的光束,有着繁复摇曳的色谱和波长。
二
对语言的命名,也如同语言本身一般丰富多姿。
法国哲学家萨特曾将语言比作“触角”和“眼镜”。凭借着它,我们触摸事物,观察生活,和存在建立起真切而坚实的关系。世界在语言中显现,就仿佛白日在晨曦中降临,就仿佛风暴在云朵中积聚,就仿佛一滴墨汁在宣纸上慢慢地洇开,化为一只蝌蚪,一片花瓣,一粒石子。
语言当然首先是为了表达和交流,但在这种工具性质的功能之上,更是别有一种自足的、丰富的、博大而精微的美。
深入感受并准确地欣赏这种美,是需要条件的。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
而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对于母语的异乡人,他时常会在哪里遇到一道屏障。认识一个法国人,汉语说得流利,一直自我感觉良好,但有一次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匮乏。那是听一场相声,逗哏的一方调侃捧哏者,说他妻子的名字叫“潘金莲”。他无法明白,一个名字为什么引来了一片笑声。他倒是听说过中国古代有一部文学名著《金瓶梅》,但没有读过。
流传的手机短信段子,所谓外国人的汉语六级考试题,让人忍俊不禁:成为大龄未婚女的原因,“开始喜欢一个人,后来喜欢一个人”。前后有什么区别?不管这是不是杜撰,确实,前后完全相同的字句中,意思却大不相同。而发现这种歧义,从句读、节奏中获得细致入微的理解,需要的是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
这些精微细腻的地方,无法准确地转换到另一种语言中,所以作家张承志很多年前就宣称“美文不可译”。
显然,这一类的隔膜已经不仅仅限于语言本身了,而是属于文化的间隔和分野。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三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只能是母语。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孩童时的咿呀声里有它,临终前的喃喃声中也有它。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当然,在这种几乎是天赋的能力之上,要更好地理解语言的妙处,更要有一颗热爱的心。要像屠格涅夫对待母语俄语那样的深情款款——“在疑惑不安的日子里,在痛苦地思念着我的祖国的命运的日子里,给我鼓舞和支持的,只有你啊,伟大的、有力的、真实的、自由的俄罗斯语言!”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美。它的质朴或深奥、明亮或幽暗、灵动或凝重,折射着这种语言所负载的文化的特质。在语言中安身立命的作家,无疑对这种美有着最敏锐的感知。
有了这样的情感,一定会被显克维支的《灯塔看守人》深深打动。一个年逾七旬的波兰老人,流浪异乡四十多年后,在南美巴拿马的一个孤岛上,找到一份看守灯塔的工作,生活得以安顿,余生有望平稳。但有一天,他收到了在纽约的波兰侨会寄来的一册波兰大诗人密茨凯维奇的诗篇。相违已久的祖国的语言令他激动和沉醉,乡愁如同海面上的波涛汹涌来袭。那一夜,他竟然第一次忘记了按时点亮灯塔,碰巧有一艘船不幸失事,他因而被解职。他重新漂泊,随身携带的只有那本诗集。他并没有过分沮丧,因为有了这册诗集。诗集唤醒他的怀念,也给了他慰藉。
只有这样,时时怀着一种热爱、虔敬和信仰,才会真切确凿地感受到母语的美和力量。
灭绝一个民族,必须要从剥夺它的语言开始。因为语言连接维系的,是这个民族的歷史与记忆。而守护语言,也就是捍卫一个民族的尊严,传递一种文化的基因。历史上犹太人曾备受歧视和排斥,颠沛流离长达数十个世纪,只因为顽强地保留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才有了一脉薪火相继的坚韧延续。仿佛古诗中的离离原上草,野火烧不尽,只缘疮痍满目焦土无边之下,生命的根系依然葳蕤。
风靡一时的美国长篇历史小说《根》,也描绘了捍卫母语的悲壮。小说中,被从西非大陆劫掠贩卖到新大陆的主人公,在南方种植园中牛马般辛苦劳作的黑人奴隶,一次次逃亡都被捉回,宁肯被打得皮开肉绽,也不愿接受白人农场主给他起的名字,而坚持拥有自己种族的语言的名字——“昆塔”。这个名字背后,晃动着他的非洲祖先们黝黑的面孔和祖国冈比亚的河流上荡漾的晨雾——独木舟划破了静谧,惊醒了两岸森林里的野猪和狒狒,树冠间百鸟鸣啭,苍鹭一排排飞掠过宽阔的河面。
不能不说的是,我骄傲于自己的母语汉语的强大的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也让一拨拨的异族入侵者,最终在它的深厚博大面前,俯首归顺,心甘情愿。
但更多的民族,却不幸成了反面的印证。先之以语言灭绝,继之以文化湮没,终之以民族消亡。马克思曾经指出,语言是一个民族中最稳定的因素。作为文化的载体和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的语言一旦消失,整个民族也就难以摆脱被灭亡的命运。澳洲土著,美洲印第安人,曾经是两个大陆的长久的主人。随着欧洲殖民者的到来,短短一个世纪间,被大肆剿灭的不仅是他们的肉体,还有他们的文化。各自有数以百计的语言湮没无存,不复传承。当年他们雄健驰骋的身影,只能通过缥缈的传说和依稀的遗迹,通过今天少量的保留地中零星的记载,加以想象性的再现。
那些土著人的后裔,肤色相貌和祖先并无二致,一张口却是流利的英语。英语已然成为他们的母语。肉身携带了种族的生物基因,但文化的缺失却让他们成了无根的人。
这样的人,行走在人群中,面目模糊,身份暧昧,仿佛一道飘忽的影子。
四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有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这或许有违定义的严谨,却连接了内心的真实。“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明·高启《归吴至枫桥》),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语言阻隔的尴尬,在特定的环境中,会演化成为一种切肤的痛感。在纽约皇后区法拉盛的路边小公园里,一个来探亲的福建老人,看着脚下的鸽子在蹦跳觅食,神态落寞。他感慨梁园虽好,语言不通,想去曼哈顿看看,只能等在华尔街上班的儿子抽出时间。他还算不错的,毕竟这里有不少处境相似的华人,彼此间可以用母语交谈。而我的一个邻居,去国三月,寂寞即迅速地升级为难忍的焦灼。他退休后到美国中部一个小城的女儿家小住。方圆数里的数十住户中,只有他们一家华人。没有人可与交谈,看不懂电视,归去来兮的念头,从时时来袭,到挥之不去。蓝天白云,树木苍翠,清新的空气,深沉的静谧,一切都是那么符合他的期待。但仅仅因为语言,这一切都大打折扣。
一种通常被视作天经地义的状态,此刻,却成为构成幸福的关键因素。
这样的遭遇,常常不期然而然地通向那种罕见的时刻,启示的时刻,获得神谕的时刻。一个人和母语的关系,在那一刻获得了深刻而准确的揭橥: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今天这个时代,全球化笼天下为一体,交流便捷,信息通畅,但语言反而更加凸显了强势与弱势的差异。英语、德语、法语、日语……商业往来,贸易开展,国际事务,它们是不可或缺的媒介。乃至职位招聘、职称评审,也常常需要跨过它们的门槛。语言霸权的背后,折射的是曾经的荣耀或者当下的实力。但对于绝大多数母语是其他语言的人,它们永远只是工具。他无法深入感知它的温度质地,它的取譬设喻,它的言外之旨,它的正话反说或者明扬暗抑。这一切,一个人只能从母语中获得。哪一句话会使心跳骤然加快,什么样的诉说能让泪水涟涟流淌?答案深藏在和母语的契约里。
就这一点而言,世界毋庸置疑地公平。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婉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但所有这些,并不妨碍这一点——热爱母语,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爱我们的母语吧。像珍爱恋人一样呵护它,像珍惜钻石一样擦亮它,让它更好地诉说我们的悲欢,表达我们的向往。
就像我的一个诗人朋友所写的那样:
在母语的屋檐下,
我们诞生和成长,爱恋和梦想。
在母语的荫庇中,
我们的生命绵延,幸福闪亮。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了,把盏竟夜长谈。他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自复旦大学本科毕业后即赴美,近三十年过去,英语的流利程度不在母语之下。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并长时间固定在此一话题上。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毕竟如今说方言的时候不多,聊天中对个别语词一时感到生疏迟疑时,我就改用普通话,而对方更是习惯性地时常冒出一两句英语。
当时倘若有外人在场,一定会觉得这个情景颇为怪异。
故乡在冀东南平原,方言中有很多生动传神的地方。譬如表示时间的词汇,中午叫作“晌午”,上午便是“头晌”,下午就成了“过晌”,傍晚则叫作“擦黑”。表示动作的,滑行叫“出溜”,整理叫“拾掇”,“我去某某家扒个头”说的是不会待上很久,很快就离开,仿佛只是到人家门口探一下头。对某件事情感到不舒服是“腻味”“硌硬”,说一个人莽撞是“毛躁”,不爽快是“磨叽”,不靠谱是“不着调”,讲话夸大其词或不得要领是“瞎扯扯”“胡咧咧”,办事没头绪是“着三不着两”。还有一些读音,难以找到对应的字词,暂且不谈。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这个词,最早是聽已经故去几十年的奶奶说的;那句话,出自耄耋之年的姑姑之口;那个说法,来自村子里一个倔强的孤身老头……
友人感慨:真过瘾,今天晚上说的家乡话比过去多少年中加在一起都多。
因为这个话题,很自然地联想到了很久之前的一个场合。一个短期的培训班上,来自不同省份的学员,在一次联欢活动中,分别用各自家乡的方言,描述某个动作、情感、状态。吴越方言的温软柔媚,东北方言的幽默亲和,陕西方言的古雅朴拙,湖北方言的硬朗霸气,巴蜀方言的豁达谐谑……观众兼表演者们乐得前仰后合,笑声一波波响起。
这真是一次难得的体验。语言通常是作为思维的工具,描绘具体的对象、客体,比如人物、事件、风景,也表达对于世界、对于生活的观念和看法,而本身却很少作为被打量被分析的目标。但当语言成为目标时,你就会发现,原来它蕴藏了那样丰富的美,那样奇异的魅力。
就仿佛人的一双眼睛,通常是用来发现外界万物之美的,但当它本身成为艺术描绘的对象时,也成就了众多名作。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罗中立的《父亲》,其非凡的魅力、深刻的内涵,离不开对眼睛的出色描绘。前者,神秘的笑容里,似乎有几分隐约的揶揄,几分暧昧的期许,指向的是怎样的人生谜语;后者,被岁月风霜严酷地雕刻过的脸膛上,凄楚和迷茫的眼神后面,又藏着什么样的卑微的恳求?
光线照射之处,事物明亮而生动。
语言,就是那一道道投射向生活的光束,有着繁复摇曳的色谱和波长。
二
对语言的命名,也如同语言本身一般丰富多姿。
法国哲学家萨特曾将语言比作“触角”和“眼镜”。凭借着它,我们触摸事物,观察生活,和存在建立起真切而坚实的关系。世界在语言中显现,就仿佛白日在晨曦中降临,就仿佛风暴在云朵中积聚,就仿佛一滴墨汁在宣纸上慢慢地洇开,化为一只蝌蚪,一片花瓣,一粒石子。
语言当然首先是为了表达和交流,但在这种工具性质的功能之上,更是别有一种自足的、丰富的、博大而精微的美。
深入感受并准确地欣赏这种美,是需要条件的。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
而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对于母语的异乡人,他时常会在哪里遇到一道屏障。认识一个法国人,汉语说得流利,一直自我感觉良好,但有一次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匮乏。那是听一场相声,逗哏的一方调侃捧哏者,说他妻子的名字叫“潘金莲”。他无法明白,一个名字为什么引来了一片笑声。他倒是听说过中国古代有一部文学名著《金瓶梅》,但没有读过。
流传的手机短信段子,所谓外国人的汉语六级考试题,让人忍俊不禁:成为大龄未婚女的原因,“开始喜欢一个人,后来喜欢一个人”。前后有什么区别?不管这是不是杜撰,确实,前后完全相同的字句中,意思却大不相同。而发现这种歧义,从句读、节奏中获得细致入微的理解,需要的是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
这些精微细腻的地方,无法准确地转换到另一种语言中,所以作家张承志很多年前就宣称“美文不可译”。
显然,这一类的隔膜已经不仅仅限于语言本身了,而是属于文化的间隔和分野。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三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只能是母语。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孩童时的咿呀声里有它,临终前的喃喃声中也有它。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当然,在这种几乎是天赋的能力之上,要更好地理解语言的妙处,更要有一颗热爱的心。要像屠格涅夫对待母语俄语那样的深情款款——“在疑惑不安的日子里,在痛苦地思念着我的祖国的命运的日子里,给我鼓舞和支持的,只有你啊,伟大的、有力的、真实的、自由的俄罗斯语言!”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美。它的质朴或深奥、明亮或幽暗、灵动或凝重,折射着这种语言所负载的文化的特质。在语言中安身立命的作家,无疑对这种美有着最敏锐的感知。
有了这样的情感,一定会被显克维支的《灯塔看守人》深深打动。一个年逾七旬的波兰老人,流浪异乡四十多年后,在南美巴拿马的一个孤岛上,找到一份看守灯塔的工作,生活得以安顿,余生有望平稳。但有一天,他收到了在纽约的波兰侨会寄来的一册波兰大诗人密茨凯维奇的诗篇。相违已久的祖国的语言令他激动和沉醉,乡愁如同海面上的波涛汹涌来袭。那一夜,他竟然第一次忘记了按时点亮灯塔,碰巧有一艘船不幸失事,他因而被解职。他重新漂泊,随身携带的只有那本诗集。他并没有过分沮丧,因为有了这册诗集。诗集唤醒他的怀念,也给了他慰藉。
只有这样,时时怀着一种热爱、虔敬和信仰,才会真切确凿地感受到母语的美和力量。
灭绝一个民族,必须要从剥夺它的语言开始。因为语言连接维系的,是这个民族的歷史与记忆。而守护语言,也就是捍卫一个民族的尊严,传递一种文化的基因。历史上犹太人曾备受歧视和排斥,颠沛流离长达数十个世纪,只因为顽强地保留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才有了一脉薪火相继的坚韧延续。仿佛古诗中的离离原上草,野火烧不尽,只缘疮痍满目焦土无边之下,生命的根系依然葳蕤。
风靡一时的美国长篇历史小说《根》,也描绘了捍卫母语的悲壮。小说中,被从西非大陆劫掠贩卖到新大陆的主人公,在南方种植园中牛马般辛苦劳作的黑人奴隶,一次次逃亡都被捉回,宁肯被打得皮开肉绽,也不愿接受白人农场主给他起的名字,而坚持拥有自己种族的语言的名字——“昆塔”。这个名字背后,晃动着他的非洲祖先们黝黑的面孔和祖国冈比亚的河流上荡漾的晨雾——独木舟划破了静谧,惊醒了两岸森林里的野猪和狒狒,树冠间百鸟鸣啭,苍鹭一排排飞掠过宽阔的河面。
不能不说的是,我骄傲于自己的母语汉语的强大的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也让一拨拨的异族入侵者,最终在它的深厚博大面前,俯首归顺,心甘情愿。
但更多的民族,却不幸成了反面的印证。先之以语言灭绝,继之以文化湮没,终之以民族消亡。马克思曾经指出,语言是一个民族中最稳定的因素。作为文化的载体和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的语言一旦消失,整个民族也就难以摆脱被灭亡的命运。澳洲土著,美洲印第安人,曾经是两个大陆的长久的主人。随着欧洲殖民者的到来,短短一个世纪间,被大肆剿灭的不仅是他们的肉体,还有他们的文化。各自有数以百计的语言湮没无存,不复传承。当年他们雄健驰骋的身影,只能通过缥缈的传说和依稀的遗迹,通过今天少量的保留地中零星的记载,加以想象性的再现。
那些土著人的后裔,肤色相貌和祖先并无二致,一张口却是流利的英语。英语已然成为他们的母语。肉身携带了种族的生物基因,但文化的缺失却让他们成了无根的人。
这样的人,行走在人群中,面目模糊,身份暧昧,仿佛一道飘忽的影子。
四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有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这或许有违定义的严谨,却连接了内心的真实。“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明·高启《归吴至枫桥》),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语言阻隔的尴尬,在特定的环境中,会演化成为一种切肤的痛感。在纽约皇后区法拉盛的路边小公园里,一个来探亲的福建老人,看着脚下的鸽子在蹦跳觅食,神态落寞。他感慨梁园虽好,语言不通,想去曼哈顿看看,只能等在华尔街上班的儿子抽出时间。他还算不错的,毕竟这里有不少处境相似的华人,彼此间可以用母语交谈。而我的一个邻居,去国三月,寂寞即迅速地升级为难忍的焦灼。他退休后到美国中部一个小城的女儿家小住。方圆数里的数十住户中,只有他们一家华人。没有人可与交谈,看不懂电视,归去来兮的念头,从时时来袭,到挥之不去。蓝天白云,树木苍翠,清新的空气,深沉的静谧,一切都是那么符合他的期待。但仅仅因为语言,这一切都大打折扣。
一种通常被视作天经地义的状态,此刻,却成为构成幸福的关键因素。
这样的遭遇,常常不期然而然地通向那种罕见的时刻,启示的时刻,获得神谕的时刻。一个人和母语的关系,在那一刻获得了深刻而准确的揭橥: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今天这个时代,全球化笼天下为一体,交流便捷,信息通畅,但语言反而更加凸显了强势与弱势的差异。英语、德语、法语、日语……商业往来,贸易开展,国际事务,它们是不可或缺的媒介。乃至职位招聘、职称评审,也常常需要跨过它们的门槛。语言霸权的背后,折射的是曾经的荣耀或者当下的实力。但对于绝大多数母语是其他语言的人,它们永远只是工具。他无法深入感知它的温度质地,它的取譬设喻,它的言外之旨,它的正话反说或者明扬暗抑。这一切,一个人只能从母语中获得。哪一句话会使心跳骤然加快,什么样的诉说能让泪水涟涟流淌?答案深藏在和母语的契约里。
就这一点而言,世界毋庸置疑地公平。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婉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但所有这些,并不妨碍这一点——热爱母语,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爱我们的母语吧。像珍爱恋人一样呵护它,像珍惜钻石一样擦亮它,让它更好地诉说我们的悲欢,表达我们的向往。
就像我的一个诗人朋友所写的那样:
在母语的屋檐下,
我们诞生和成长,爱恋和梦想。
在母语的荫庇中,
我们的生命绵延,幸福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