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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期和黄金期 ,这一时期的学生好奇心比较强,容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造成不良后果,给学习教育和学生成长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我们课题组通过对本地区的调查分析,发现中学生法律意识缺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对于法律教育不够重视
老师没当做是一门主课来认识,使得学生法律教育思想处于应付状态并且效果上脱离了社会实际。尤其是中职学校的教育,社会对中职学校评价的标准存有误解,家长们都认为自己的子女送到职校是学技能操作,因此学校的中心工作也着重抓好技能比赛及考证学科,这使法律课程内容的安排和授课效果受到影响。导致我们的老师错误地认为,只要确保学生在校三年平安稳定,不犯错误,他们的法律教育就是成功的。
(二)在教材中,法律教育内容不够贴近中学生思想实际
教材中只有少量法律常识,没有将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内容系统贯穿到教材之中。教材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不够规范,学生没有全面学习法律的基本概念知识,导致学生思想上不重视,认为法律教育是一门无关紧要的课,对于自己的行为缺乏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笔者总结了中学生犯罪违法行为产生的过程:好奇的想法——邪念的产生——行为的实施——伤害结果的出现。有的中学生缺乏最基本的社会知识、法律知识、道德知识、人际关系知识,容易发生冲突和感情用事,争强好胜,不加思索地作出某种行为。
(三)师资力量的配备上存在问题,缺少专业化的法律课教师
学校为了课务的安排,随便找一个老师顶替,有些老师以前自己不是学习法律的,只好硬着头皮接下该项课程,从头开始学习法律,再传授给学生。可见,这些教师无论知识面还是上课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是不称职的,而且是不稳定的。而法律课教师只要有新的教学任务就会被分配到新的工作岗位上,从而也结束了自己的法律教师的使命。
(四)复杂的社会环境不利于中学生的学习,淡化了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观念
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什么问题父母就会出面摆平,校园里泛起了新的“读书无用论”的风潮,有的同学干脆辍学早点回家。由于缺少必要的文化教育,对于很多的事情缺乏正确的判断,认识不清,很容易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学生是国家民族发展复兴的希望和未来。做好中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笔者结合实践工作经验,谈谈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几点思路。
(一)法律意识教育应当作为学校课务中的一门主课来安排
要加大一些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教学等法律法规理论课程的学习,不断丰富在校生知识结构,如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常识。要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意识教育,使得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在校期间形成良好的守法习惯,在学生走向社会以后,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
(二)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法律意识教育
1.学校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认真利用好每次“安全教育周”和“法律教育周”活动。学校每年配备1~2名兼职或专职“法治校长”,每学期集中开展1—2次劳教人员“现身说法”专题法律教育活动,讲述其亲身的经历,以增强法律引导教育等作用。要开辟法律教育第二课堂,鼓励大家撰写法律小论文,召开法律报告会,开展模拟法庭、专题黑板报、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而法律老师可以进行评比,排列名次并公布其成绩。要用这种方式丰富法律教育的活动内容,激起更多的学生参加这些活动。
2.结合实际,学校组建一个团队专门处理突发问题。可以广泛发动大家参与,如学生代表、学生家长、老师代表、律师代表、公安人员,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3.法律意识要与时俱进。在国家相关新法律出台之时,让学生自己去宣传和传播,以漫画、美术、广播等形式展现出来。凡是能够由他们自己做的事,尽量组织他们去做,从而在实践中学到知识,了解新法律特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三)注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相互配合
《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指出:“青少年法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注重法律教育与德育工作的结合,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比如,当学生在学校发生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事件后,学校应采取严肃的态度,通知家长来学校了解相关的情况,共同教育学生。要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从快是关键,也是基础”;要做到当时发生当时处理,尽可能不留后患。只有这样才能控制好局面,防止事态的发展和复杂化。事情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定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样才能够净化校园的学习风气。
(四)加大校外法律实践活动的力度
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还要开展以社会实践为主的自我教育活动。特别在当前大拆大建的新的历史时期,会涉及到很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赔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很多学生的家庭及学生自身利益,学生有很强的处理问题的法律意识,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学生提高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让家长也会感受到学校教育的重大作用,增强学生学习的动力。这给我们带领学生走出校园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带来很好的教育契机。
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可以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中学生规范,明白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可以做的,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学会处理好同学与同学之间的矛盾纠纷。同学之间出现了矛盾的时候,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②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时候,应当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禁止私下用刑报复,要将违法犯罪分子扭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免自己的合法行为触犯法律规定。③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采取正确的策略智取犯罪分子。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要及时拨打110寻求帮助;要善于联系周围的人群,避免力单势薄带来一定的损害。合适的时候,可以实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但要适度适中,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予以倡导的。④培养正义的观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权利意识,当好社会的主人公。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中)
我们课题组通过对本地区的调查分析,发现中学生法律意识缺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对于法律教育不够重视
老师没当做是一门主课来认识,使得学生法律教育思想处于应付状态并且效果上脱离了社会实际。尤其是中职学校的教育,社会对中职学校评价的标准存有误解,家长们都认为自己的子女送到职校是学技能操作,因此学校的中心工作也着重抓好技能比赛及考证学科,这使法律课程内容的安排和授课效果受到影响。导致我们的老师错误地认为,只要确保学生在校三年平安稳定,不犯错误,他们的法律教育就是成功的。
(二)在教材中,法律教育内容不够贴近中学生思想实际
教材中只有少量法律常识,没有将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内容系统贯穿到教材之中。教材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不够规范,学生没有全面学习法律的基本概念知识,导致学生思想上不重视,认为法律教育是一门无关紧要的课,对于自己的行为缺乏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笔者总结了中学生犯罪违法行为产生的过程:好奇的想法——邪念的产生——行为的实施——伤害结果的出现。有的中学生缺乏最基本的社会知识、法律知识、道德知识、人际关系知识,容易发生冲突和感情用事,争强好胜,不加思索地作出某种行为。
(三)师资力量的配备上存在问题,缺少专业化的法律课教师
学校为了课务的安排,随便找一个老师顶替,有些老师以前自己不是学习法律的,只好硬着头皮接下该项课程,从头开始学习法律,再传授给学生。可见,这些教师无论知识面还是上课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是不称职的,而且是不稳定的。而法律课教师只要有新的教学任务就会被分配到新的工作岗位上,从而也结束了自己的法律教师的使命。
(四)复杂的社会环境不利于中学生的学习,淡化了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观念
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什么问题父母就会出面摆平,校园里泛起了新的“读书无用论”的风潮,有的同学干脆辍学早点回家。由于缺少必要的文化教育,对于很多的事情缺乏正确的判断,认识不清,很容易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学生是国家民族发展复兴的希望和未来。做好中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笔者结合实践工作经验,谈谈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几点思路。
(一)法律意识教育应当作为学校课务中的一门主课来安排
要加大一些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教学等法律法规理论课程的学习,不断丰富在校生知识结构,如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常识。要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意识教育,使得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在校期间形成良好的守法习惯,在学生走向社会以后,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
(二)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法律意识教育
1.学校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认真利用好每次“安全教育周”和“法律教育周”活动。学校每年配备1~2名兼职或专职“法治校长”,每学期集中开展1—2次劳教人员“现身说法”专题法律教育活动,讲述其亲身的经历,以增强法律引导教育等作用。要开辟法律教育第二课堂,鼓励大家撰写法律小论文,召开法律报告会,开展模拟法庭、专题黑板报、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而法律老师可以进行评比,排列名次并公布其成绩。要用这种方式丰富法律教育的活动内容,激起更多的学生参加这些活动。
2.结合实际,学校组建一个团队专门处理突发问题。可以广泛发动大家参与,如学生代表、学生家长、老师代表、律师代表、公安人员,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3.法律意识要与时俱进。在国家相关新法律出台之时,让学生自己去宣传和传播,以漫画、美术、广播等形式展现出来。凡是能够由他们自己做的事,尽量组织他们去做,从而在实践中学到知识,了解新法律特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三)注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相互配合
《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指出:“青少年法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注重法律教育与德育工作的结合,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比如,当学生在学校发生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事件后,学校应采取严肃的态度,通知家长来学校了解相关的情况,共同教育学生。要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从快是关键,也是基础”;要做到当时发生当时处理,尽可能不留后患。只有这样才能控制好局面,防止事态的发展和复杂化。事情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定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样才能够净化校园的学习风气。
(四)加大校外法律实践活动的力度
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还要开展以社会实践为主的自我教育活动。特别在当前大拆大建的新的历史时期,会涉及到很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赔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很多学生的家庭及学生自身利益,学生有很强的处理问题的法律意识,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学生提高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让家长也会感受到学校教育的重大作用,增强学生学习的动力。这给我们带领学生走出校园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带来很好的教育契机。
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可以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中学生规范,明白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可以做的,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学会处理好同学与同学之间的矛盾纠纷。同学之间出现了矛盾的时候,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②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时候,应当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禁止私下用刑报复,要将违法犯罪分子扭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免自己的合法行为触犯法律规定。③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采取正确的策略智取犯罪分子。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要及时拨打110寻求帮助;要善于联系周围的人群,避免力单势薄带来一定的损害。合适的时候,可以实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但要适度适中,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予以倡导的。④培养正义的观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权利意识,当好社会的主人公。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