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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逻各斯”“努斯”从来都不是主观的,语言既是主观意向的表达与展示,又是主观的现实,即人人接受的尺度及规律。言说是现实的人的普遍交往,是属人的事实,又是自然的属人,它是对象化了的人的所属和人化了的对象。语言、言说、思维统一于交往实践。交往实践的价值是从已知出发,将思维通过语言实现为客观存在的智慧互换活动,使语言、言说及思维可听可观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