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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经说过:如果让他再活一次,重新选择出生地,他会放弃20世纪的伦敦,而选择7世纪的长安。为什么他会对中国唐朝的一座城市情有独钟?而中国唐朝又有着怎样的魅力呢?BTV青年频道《书香北京》请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隋唐人的日常生活》作者于赓哲,以及《唐朝穿越指南》《唐朝定居指南》作者森林鹿告诉您。
[唐代的大城市什么样?]
唐代有一大批繁华的城市,当时最繁华的城市毫无疑问是长安和洛阳。于赓哲用“整齐”来形容长安城。“长安大概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能够达到百万人口级别的城市,第一个应该是南朝时期的建康城。长安是隋代时候新建的,城市非常整齐,被街道分割成很多像棋盘一样的布局,被人们称之为菜畦一般,就像菜地分的一块一块的。正因为如此,整个城市第一在外观上整齐,第二在管理上提供了相当大的便利。”
“唐朝大城市实行坊市制度,坊就是居民小区,每一个居民小区都有高高的黄土围墙把它围起来,开的有门,每一个坊内都居住着几千甚至上万的居民。隋唐长安有两个巨型的市场,分别是东市和西市,很繁华,但是这种繁华不是商品经济发达的体现,反倒是不发达的体现。唐初期规定,任何商品交易活动都只能在这两座市场内进行,坊内连个便利店都没有。从这点可以看出,唐初的生活一定不大便利。所以到了唐朝中后期,私人开店的现象屡禁不止,很多人都在坊内开商店,甚至有胆壮的把几米厚的坊墙凿一个洞,直接就变成了他的门面房。以至于唐朝皇帝多次下沼要禁止这种现象。我们在《直大沼令集》等书籍当中,发现过很多这样的沼书,要求恢复原状,要求严格这种坊市制度。但是下这么多道命令,就证明了一点——屡禁而不止,否则一道诏书就够了。所以说商品经济活动就这样突破了束缚,开始发展了起来。除了坊市制度,唐朝城市还实行宵禁制度,一到天黑,城门要关闭,坊门要关闭,市场在击钲三百下之后也要关闭。关闭后,老百姓就要各归其家,你如果一定要过夜生活,也可以,到朋友家去过,你的朋友一定得给你准备好过夜的地方,因为你晚上是没法回家的。”
[回到唐朝,你买得起长安城的房吗?]
唐朝的时候长安城的房价什么样呢?森林鹿举了大诗人自居易的例子。“长安城的房价当时在唐朝来说是比较贵的,决定房价的并不是住房面积,相当于北京2.5环的长安城里面,一共最多也就住一百万人口,所以当时的人们如果稍微有一点势力,稍微有一点手段,给自己圈一块地,盖一个很大的宅子,这不算太难的事。大诗人自居易在50岁的时候,给自己盖了一座长安城的住宅,占地十亩,将近六干平方米,快有一个足球场大小了。他还嫌小,觉得这个房子窄小人烦闷,天天住里面烦得不行,没地方种竹子,没地方挖渠引漕。而且不光他自己嫌小,他的同事也都笑他,说你怎么住了那么块地方啊,省地嫌远偏。所以说决定唐朝房价的不是住房面积,主要还是地段。唐朝长安城是东贵西富、北密南疏,有钱人住西城,高官贵人住东城,北半城的住宅比较密,地皮也比较贵,南半城基本上没什么人管,你圈个地种小麦、种高梁(都可以)。”
[唐朝婚礼为何男跪女不跪?]
—提起中式婚眼,我们印象里的新娘子都是穿着大红喜袍,头上蒙着红盖头。其实唐朝还真不是这样。森林鹿说:‘唐朝女孩子结婚的婚服是绿色或者蓝色的,当时这种官方的标准名动称叫作深青色,这是民间女孩子最常用的婚眼。为什么会是这个颜色呢?其实跟当时的礼制有关系,如果新媳妇的父亲或者兄长是当朝的高官,她可能像一品二品命妇—样,穿一下礼服。但是大部分的平民只能穿比较低级的七八品的礼服,这个礼服在朝廷的规定当中就是深青色的。男方的婚服倒是大红色,跟女方的情况一样,如果你是一个平民,那么官方规定你穿的就是以大红色或者酱红色为主的大袖的衣服。有一个词叫红男绿女,就是从形容唐朝男女结婚穿的衣服上而来的。在唐朝,举行婚礼的时候,女方是不用下跪的,但是男方必须要恭恭敬敬、五体投地地行他们最重要的稽首礼,这可以说是武则天带来的妇女地位的一点小小的提高,武则天以后据说这个礼俗才存在,之前还没有。”
[唐朝的法律对妇女权益有哪些保障?]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唐朝政府经常用诏书的方式鼓励寡妇再嫁、鳏夫再娶,原因很简单:繁衍人口,人口上不去,国家经济上不去。同时,唐朝政府又对妇女改嫁大开方便之门。唐代《放妻书》就是书面明证。森林鹿说:“《放妻书》是一个书信的模板,在唐朝叫作书遗,当时民间有大量这样的需求,有很多人都想这样离婚,就需要这样的一个书的模板。到时候把自己的名字一填,照抄一遍就行了。这个模板的出现,证明唐朝民间对于婚姻关系是比较宽松的。(《放妻书》)里面为什么不写那么多分家的事呢?因为唐朝的法律规定了一些妇女权益的保障,嫁人以后,从娘家带来的陪嫁是女方自己的私产,包括丈夫在内,任何人不许动,离婚了,你就原样带走,除非你自己愿意放弃,否则别人不能侵害你这份财产。再一个.从繳妻书》里,我们也看到当时的社会惯例,如果是和平分手,丈夫要给妻子一定的赡养费,给你三年的生活费,让你这三年之内找个丈夫嫁了,这个责任我尽到了,以后就不再管了,这个制度应该说是很先进的。在唐朝还有这样的法律,如果这家没有男丁,只有一个出嫁的女儿,父母死了以后,这家的财产全部归出嫁的女儿继承,到了宋朝,就变成绝户家的财产只有三分之一给出嫁的女儿继承,三分之二入了国家财政。唐朝以安史之乱为分水岭,后半部分对女性的束缚越来越重,前半部分鼓励寡妇再嫁,有很多公主也嫁过很多次人。但是到了安史之乱以后,皇室就下令说,唐朝的公主,只要嫁了一次丈夫,有孩子了,原则上就不允许再嫁了。”
[唐朝的婚姻市场上什么人最抢手?]
在唐朝的婚姻市场上什么人最抢手呢?于赓哲指出了山東旧士族,“唐代一般的择婿标准跟我们现在一样,当然希望这个女婿又有才又有钱,长的帅就更好了。但是有一点跟我们今天不大相同,就是唐代对郡望、对门第有极高的要求,它毕竟从魏晋南北朝刚过来,魏晋南北朝是个身份制时代,唐代也无法免俗。那时候在婚姻市场上最为骄傲的就是所谓山东旧士族,这些人在朝内没有什么高官,但是瞧不起一般的人家,你要想来跟我家结婚.第一我得愿意,第二你还得陪上很多钱。即便你是宰相,你上我家来求婚,我也不见得答应你,有时候(山东旧士族的)门第甚至比皇室还要高。比如说唐代有一个状元叫郑灏,科举完正春风得意,结果被选为驸马了,一下子人生崩溃了,因为他正在向那些山东旧士族求婚。我们今天的人很难理解,当驸马不好吗?在他们眼中,山东旧士族比驸马、比皇室还要重要。被选为驸马的郑颢不敢明着抵抗,背后把给他做媒的宰相白敏中恨了一辈子,找机会就报复。皇上派白敏中到其他地方做官的时候,他专门找皇上说你得保护我,否则郑灏那小子一定得在你面前进谄言,然后皇上找了一大柜的文件跟他说,还等到那时候,你知道这是什么?这些年来,那小子没少告你,我根本不信。”
[唐代的大城市什么样?]
唐代有一大批繁华的城市,当时最繁华的城市毫无疑问是长安和洛阳。于赓哲用“整齐”来形容长安城。“长安大概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能够达到百万人口级别的城市,第一个应该是南朝时期的建康城。长安是隋代时候新建的,城市非常整齐,被街道分割成很多像棋盘一样的布局,被人们称之为菜畦一般,就像菜地分的一块一块的。正因为如此,整个城市第一在外观上整齐,第二在管理上提供了相当大的便利。”
“唐朝大城市实行坊市制度,坊就是居民小区,每一个居民小区都有高高的黄土围墙把它围起来,开的有门,每一个坊内都居住着几千甚至上万的居民。隋唐长安有两个巨型的市场,分别是东市和西市,很繁华,但是这种繁华不是商品经济发达的体现,反倒是不发达的体现。唐初期规定,任何商品交易活动都只能在这两座市场内进行,坊内连个便利店都没有。从这点可以看出,唐初的生活一定不大便利。所以到了唐朝中后期,私人开店的现象屡禁不止,很多人都在坊内开商店,甚至有胆壮的把几米厚的坊墙凿一个洞,直接就变成了他的门面房。以至于唐朝皇帝多次下沼要禁止这种现象。我们在《直大沼令集》等书籍当中,发现过很多这样的沼书,要求恢复原状,要求严格这种坊市制度。但是下这么多道命令,就证明了一点——屡禁而不止,否则一道诏书就够了。所以说商品经济活动就这样突破了束缚,开始发展了起来。除了坊市制度,唐朝城市还实行宵禁制度,一到天黑,城门要关闭,坊门要关闭,市场在击钲三百下之后也要关闭。关闭后,老百姓就要各归其家,你如果一定要过夜生活,也可以,到朋友家去过,你的朋友一定得给你准备好过夜的地方,因为你晚上是没法回家的。”
[回到唐朝,你买得起长安城的房吗?]
唐朝的时候长安城的房价什么样呢?森林鹿举了大诗人自居易的例子。“长安城的房价当时在唐朝来说是比较贵的,决定房价的并不是住房面积,相当于北京2.5环的长安城里面,一共最多也就住一百万人口,所以当时的人们如果稍微有一点势力,稍微有一点手段,给自己圈一块地,盖一个很大的宅子,这不算太难的事。大诗人自居易在50岁的时候,给自己盖了一座长安城的住宅,占地十亩,将近六干平方米,快有一个足球场大小了。他还嫌小,觉得这个房子窄小人烦闷,天天住里面烦得不行,没地方种竹子,没地方挖渠引漕。而且不光他自己嫌小,他的同事也都笑他,说你怎么住了那么块地方啊,省地嫌远偏。所以说决定唐朝房价的不是住房面积,主要还是地段。唐朝长安城是东贵西富、北密南疏,有钱人住西城,高官贵人住东城,北半城的住宅比较密,地皮也比较贵,南半城基本上没什么人管,你圈个地种小麦、种高梁(都可以)。”
[唐朝婚礼为何男跪女不跪?]
—提起中式婚眼,我们印象里的新娘子都是穿着大红喜袍,头上蒙着红盖头。其实唐朝还真不是这样。森林鹿说:‘唐朝女孩子结婚的婚服是绿色或者蓝色的,当时这种官方的标准名动称叫作深青色,这是民间女孩子最常用的婚眼。为什么会是这个颜色呢?其实跟当时的礼制有关系,如果新媳妇的父亲或者兄长是当朝的高官,她可能像一品二品命妇—样,穿一下礼服。但是大部分的平民只能穿比较低级的七八品的礼服,这个礼服在朝廷的规定当中就是深青色的。男方的婚服倒是大红色,跟女方的情况一样,如果你是一个平民,那么官方规定你穿的就是以大红色或者酱红色为主的大袖的衣服。有一个词叫红男绿女,就是从形容唐朝男女结婚穿的衣服上而来的。在唐朝,举行婚礼的时候,女方是不用下跪的,但是男方必须要恭恭敬敬、五体投地地行他们最重要的稽首礼,这可以说是武则天带来的妇女地位的一点小小的提高,武则天以后据说这个礼俗才存在,之前还没有。”
[唐朝的法律对妇女权益有哪些保障?]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唐朝政府经常用诏书的方式鼓励寡妇再嫁、鳏夫再娶,原因很简单:繁衍人口,人口上不去,国家经济上不去。同时,唐朝政府又对妇女改嫁大开方便之门。唐代《放妻书》就是书面明证。森林鹿说:“《放妻书》是一个书信的模板,在唐朝叫作书遗,当时民间有大量这样的需求,有很多人都想这样离婚,就需要这样的一个书的模板。到时候把自己的名字一填,照抄一遍就行了。这个模板的出现,证明唐朝民间对于婚姻关系是比较宽松的。(《放妻书》)里面为什么不写那么多分家的事呢?因为唐朝的法律规定了一些妇女权益的保障,嫁人以后,从娘家带来的陪嫁是女方自己的私产,包括丈夫在内,任何人不许动,离婚了,你就原样带走,除非你自己愿意放弃,否则别人不能侵害你这份财产。再一个.从繳妻书》里,我们也看到当时的社会惯例,如果是和平分手,丈夫要给妻子一定的赡养费,给你三年的生活费,让你这三年之内找个丈夫嫁了,这个责任我尽到了,以后就不再管了,这个制度应该说是很先进的。在唐朝还有这样的法律,如果这家没有男丁,只有一个出嫁的女儿,父母死了以后,这家的财产全部归出嫁的女儿继承,到了宋朝,就变成绝户家的财产只有三分之一给出嫁的女儿继承,三分之二入了国家财政。唐朝以安史之乱为分水岭,后半部分对女性的束缚越来越重,前半部分鼓励寡妇再嫁,有很多公主也嫁过很多次人。但是到了安史之乱以后,皇室就下令说,唐朝的公主,只要嫁了一次丈夫,有孩子了,原则上就不允许再嫁了。”
[唐朝的婚姻市场上什么人最抢手?]
在唐朝的婚姻市场上什么人最抢手呢?于赓哲指出了山東旧士族,“唐代一般的择婿标准跟我们现在一样,当然希望这个女婿又有才又有钱,长的帅就更好了。但是有一点跟我们今天不大相同,就是唐代对郡望、对门第有极高的要求,它毕竟从魏晋南北朝刚过来,魏晋南北朝是个身份制时代,唐代也无法免俗。那时候在婚姻市场上最为骄傲的就是所谓山东旧士族,这些人在朝内没有什么高官,但是瞧不起一般的人家,你要想来跟我家结婚.第一我得愿意,第二你还得陪上很多钱。即便你是宰相,你上我家来求婚,我也不见得答应你,有时候(山东旧士族的)门第甚至比皇室还要高。比如说唐代有一个状元叫郑灏,科举完正春风得意,结果被选为驸马了,一下子人生崩溃了,因为他正在向那些山东旧士族求婚。我们今天的人很难理解,当驸马不好吗?在他们眼中,山东旧士族比驸马、比皇室还要重要。被选为驸马的郑颢不敢明着抵抗,背后把给他做媒的宰相白敏中恨了一辈子,找机会就报复。皇上派白敏中到其他地方做官的时候,他专门找皇上说你得保护我,否则郑灏那小子一定得在你面前进谄言,然后皇上找了一大柜的文件跟他说,还等到那时候,你知道这是什么?这些年来,那小子没少告你,我根本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