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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政府采取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995年以前发放的、截止1998年形成的不良贷款通过剥离,交由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重大决策,是提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对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截止2000年6月末,不良资产剥离工作基本结束.笔者近期选择了一家具有代表性的省分行,对其剥离工作进行了调研,发现这一举措值得肯定的同时,还有数额不少的不良资产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