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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实现厂网分离,成立五大发电公司和两家电网公司后,责任主体发生改变,电力建设的发展未形成良好的市场机制,出现了不按常规途径发展现象。从而造成了电力建设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跟不上电力发展需要,电力施工单位大量引入了非电力建设合作伙伴,原电力建设单位属于国网公司管理时,曾出台一系列不允许分包主体工程的管理规定,但由于利益驱使和管理责任等原因,还是出现建设过程中以包代管的现象,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业主方也为此负出较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