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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常地区实例证明,沿用单一的取水许可制度已很难解决地下水资源超采及由此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问题,地下水资源管理目标应定位于地质环境保护前提下的科学适度开采。对苏北沿海盐城、大丰地面沉降区现行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探索性补充设计,重点探讨了地下水开采权交易模型和地下水资源动态规划机制,为该地区今后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