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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中,很大一部分事业经费是通过转化为固定资产的方式支出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一方面是落实财经纪律、加强检查监督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提高经费效益、减少资源浪费的需要。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一)权责不明
一是管用不统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登记在财务部门,具体保管使用在各业务部门,管用分离的现状导致固定资产无法像资金一样做到实时盘点、全程监管,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调配调剂、交接变动等环节由于制度不完善或经管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容易产生问题。
二是标准不具体。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例如资产编配标准、最低使用年限、处置审批权限等,缺乏具体明确的标准制度,而本单位、本部门自行制定的规章在权威性上有所不足,执行效果难以保证。
三是问责不严格。一方面,“重经费轻资产”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查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执纪问责缺乏具体量化可操作性的法规依据,也使问责追责无法落实。
(二)底数不清
一是统计范围不明。如上所述,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缺乏具体统一的标准制度,导致在固定资产登记统计上容易出现口径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例如,单纯以价值和使用年限为标准进行登记统计,便于从财务角度管控固定资产,但是对于外部捐赠、单位自建等渠道增加的固定资产则难以及时掌握,对于土地等又难以准确反映。
二是资产存量不明。固定资产使用周期普遍较长,账务登记不仔细、增减手续不规范、管理使用不正规等情况都会导致固定资产的真实存量难以查实。对账查实物,难免遇到丢失损毁等无法核实的情况;对实物查账,一些时间较长的固定资产有可能难以对应记账内容。
三是变动情况不明。类似于资金经费账上的未达账项,固定资产也容易产生账物不符的情况,特别是新增固定资产难以及时掌握、进而登记入账;一些内部调剂或临时出借,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或是性质更加恶劣的账面造假行为,也会导致固定资产账物不符情况出现。
(三)调配不足
一是规格不一通用性差。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主要是服务于各自担负的事业任务,由于事业任務不同,因此各类固定资产在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方面也难免有所不同,通用性较差,可供调剂调配的空间也较小。
二是配置分散掌握困难。固定资产配置分散,从财务账面上仅能了解固定资产的一些抽象情况,对于保管状态等具体情况难以掌握,使得有固定资产需求的单位部门难以提出明确的需求方向,掌握闲置资产的单位部门也难以制定可行的调配计划。
三是机制不畅调配有限。对于固定资产的调剂调配,尚无具体法规依据,多数调剂行为仅限于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多数闲置固定资产无法有效发挥效益,同时一些通用设备器材的重复购置也导致了经费浪费。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制度,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一是创新资产管理体制。从财务部门和事业部门两方面着手,强化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事业部门的管理主体地位。职责上从“管用分离”向“管用结合”转变,即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联系机制,财务部门定期向事业部门通报账面情况,督促事业部门抓好固定资产管理;事业部门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管理现状,协助财务部门完善固定资产账目。关系上从“条块分割”向“条块结合”转变,即本级财务部门与本级事业部门加强工作对接,本级事业部门与上下级事业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数据互通,以便于打破建制单位、业务系统等限制,从更高角度着眼、从更大范围统筹,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推进落实。
二是细化管理标准制度。制定和完善管理法规、标准制度,必须要结合实际、具体可行。在固定资产编配标准方面,要切实围绕工作需求和市场实际,合理制定编配数量、单价限额和规格参数,防止出现诸如“办公计算机单价一万元”、“办公桌椅一套”之类的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者无法精确量化的编配标准;在固定资产购置方面,要与政府采购、信息保密、扶持民族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衔接配合,防止出现相互矛盾;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方面,要细化流程、明确权责、量化分级,实现固定资产“增减有依据、使用有程序、处置有手续”的全寿命全方位管理。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树立钱物并重的管理理念,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细化、责任区分和责任落实;在检查考核中,把资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到考察考评范围当中;在审计监督中,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检查清查和抽样分析,强化监督。
(二)优化手段,做到精确掌握精准管控
一是规范登记口径。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的目的在于掌握真实状况、发现查纠问题、改进提升管理,重要手段是固定资产账务登记。做好账务登记,必须科学规范清查的口径,即“清查哪些东西、统计哪些信息”。除了常规的固定资产名称、购置(建造)时间、单价、数量、规格型号之外,所在位置、使用状况、保管责任人等动态信息必须完善。
二是提高技术手段。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选择,应当重点关注数据互通功能,不盲目求新求异。固定资产源于事业经费,固定资产账务也根植于单位会计账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无论是否独立,都应当与会计系统实现数据互通,以便于数据维护和使用管理;数据输出和输入也应当具备与office、wps等常用办公信息系统互通的功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分层管理。固定资产卡片也可以运用条形码、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将单一的标识卡片转变为实时可变、可读的信息化标签,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人工劳动。
三是完善清查机制。把固定资产清查由一项普通的例行性财务工作转变为一项综合性的检查督导工作,从以往的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时转变为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联合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
(三)充分调剂利用,有效减少浪费提高效益
一是转变思维模式。固定资产是国家经费的物化体现,是完成各项事业任务的基础,必须摒弃与己无关的思想,人人参与其中,积极出谋划策,防止资产闲置见怪不怪、无人问津;摒弃重钱轻物的思想,做到钱物并重,严格经费收支管理的同时也严格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摒弃只顾眼前的思想,在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时就考虑长远考虑全局,能选择通用设备就不选择特殊设备,能采取集中配置就不采取分散配置。
二是跳出利益局限。跳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局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固定资产统筹调剂,例如上下级事业部门,由于担负事业任务性质相同,对固定资产的一些需求也会类似或者相同,因此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固定资产调剂流通空间就比较大。
三是常态调剂调配。依托办公网络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固定资产闲置情况、事业任务对固定资产的需求情况等信息,使固定资产需求单位部门有更多选择余地,闲置固定资产有更大价值发挥。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一)权责不明
一是管用不统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登记在财务部门,具体保管使用在各业务部门,管用分离的现状导致固定资产无法像资金一样做到实时盘点、全程监管,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调配调剂、交接变动等环节由于制度不完善或经管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容易产生问题。
二是标准不具体。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例如资产编配标准、最低使用年限、处置审批权限等,缺乏具体明确的标准制度,而本单位、本部门自行制定的规章在权威性上有所不足,执行效果难以保证。
三是问责不严格。一方面,“重经费轻资产”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查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执纪问责缺乏具体量化可操作性的法规依据,也使问责追责无法落实。
(二)底数不清
一是统计范围不明。如上所述,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缺乏具体统一的标准制度,导致在固定资产登记统计上容易出现口径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例如,单纯以价值和使用年限为标准进行登记统计,便于从财务角度管控固定资产,但是对于外部捐赠、单位自建等渠道增加的固定资产则难以及时掌握,对于土地等又难以准确反映。
二是资产存量不明。固定资产使用周期普遍较长,账务登记不仔细、增减手续不规范、管理使用不正规等情况都会导致固定资产的真实存量难以查实。对账查实物,难免遇到丢失损毁等无法核实的情况;对实物查账,一些时间较长的固定资产有可能难以对应记账内容。
三是变动情况不明。类似于资金经费账上的未达账项,固定资产也容易产生账物不符的情况,特别是新增固定资产难以及时掌握、进而登记入账;一些内部调剂或临时出借,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或是性质更加恶劣的账面造假行为,也会导致固定资产账物不符情况出现。
(三)调配不足
一是规格不一通用性差。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主要是服务于各自担负的事业任务,由于事业任務不同,因此各类固定资产在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方面也难免有所不同,通用性较差,可供调剂调配的空间也较小。
二是配置分散掌握困难。固定资产配置分散,从财务账面上仅能了解固定资产的一些抽象情况,对于保管状态等具体情况难以掌握,使得有固定资产需求的单位部门难以提出明确的需求方向,掌握闲置资产的单位部门也难以制定可行的调配计划。
三是机制不畅调配有限。对于固定资产的调剂调配,尚无具体法规依据,多数调剂行为仅限于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多数闲置固定资产无法有效发挥效益,同时一些通用设备器材的重复购置也导致了经费浪费。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制度,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一是创新资产管理体制。从财务部门和事业部门两方面着手,强化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事业部门的管理主体地位。职责上从“管用分离”向“管用结合”转变,即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联系机制,财务部门定期向事业部门通报账面情况,督促事业部门抓好固定资产管理;事业部门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管理现状,协助财务部门完善固定资产账目。关系上从“条块分割”向“条块结合”转变,即本级财务部门与本级事业部门加强工作对接,本级事业部门与上下级事业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数据互通,以便于打破建制单位、业务系统等限制,从更高角度着眼、从更大范围统筹,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推进落实。
二是细化管理标准制度。制定和完善管理法规、标准制度,必须要结合实际、具体可行。在固定资产编配标准方面,要切实围绕工作需求和市场实际,合理制定编配数量、单价限额和规格参数,防止出现诸如“办公计算机单价一万元”、“办公桌椅一套”之类的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者无法精确量化的编配标准;在固定资产购置方面,要与政府采购、信息保密、扶持民族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衔接配合,防止出现相互矛盾;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方面,要细化流程、明确权责、量化分级,实现固定资产“增减有依据、使用有程序、处置有手续”的全寿命全方位管理。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树立钱物并重的管理理念,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细化、责任区分和责任落实;在检查考核中,把资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到考察考评范围当中;在审计监督中,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检查清查和抽样分析,强化监督。
(二)优化手段,做到精确掌握精准管控
一是规范登记口径。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的目的在于掌握真实状况、发现查纠问题、改进提升管理,重要手段是固定资产账务登记。做好账务登记,必须科学规范清查的口径,即“清查哪些东西、统计哪些信息”。除了常规的固定资产名称、购置(建造)时间、单价、数量、规格型号之外,所在位置、使用状况、保管责任人等动态信息必须完善。
二是提高技术手段。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选择,应当重点关注数据互通功能,不盲目求新求异。固定资产源于事业经费,固定资产账务也根植于单位会计账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无论是否独立,都应当与会计系统实现数据互通,以便于数据维护和使用管理;数据输出和输入也应当具备与office、wps等常用办公信息系统互通的功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分层管理。固定资产卡片也可以运用条形码、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将单一的标识卡片转变为实时可变、可读的信息化标签,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人工劳动。
三是完善清查机制。把固定资产清查由一项普通的例行性财务工作转变为一项综合性的检查督导工作,从以往的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时转变为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联合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
(三)充分调剂利用,有效减少浪费提高效益
一是转变思维模式。固定资产是国家经费的物化体现,是完成各项事业任务的基础,必须摒弃与己无关的思想,人人参与其中,积极出谋划策,防止资产闲置见怪不怪、无人问津;摒弃重钱轻物的思想,做到钱物并重,严格经费收支管理的同时也严格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摒弃只顾眼前的思想,在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时就考虑长远考虑全局,能选择通用设备就不选择特殊设备,能采取集中配置就不采取分散配置。
二是跳出利益局限。跳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局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固定资产统筹调剂,例如上下级事业部门,由于担负事业任务性质相同,对固定资产的一些需求也会类似或者相同,因此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固定资产调剂流通空间就比较大。
三是常态调剂调配。依托办公网络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固定资产闲置情况、事业任务对固定资产的需求情况等信息,使固定资产需求单位部门有更多选择余地,闲置固定资产有更大价值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