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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思源,北京学者,涉猎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有“曹破产”、“曹私有”、“曹宪政”之称。1980年首先倡导破产淘汰理论,1985年出任国务院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主持起草中国第一部企业破产法和失业救济法规,并推进其立法,1988年“下海”创办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曾被《亚洲周刊》评为“影响中国新世纪的50位名人”之一,被《远东经济评论》评为亚洲风云人物。
“今年,我要向有关方面提出完善破产法规的新建议。”如今,曹思源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已经在2006年8月27日,由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取代。但作为肇始者,他仍关注着此间传闻,仍为其呐喊着。
见到曹思源时,他看起来矮且胖,坐在椅子上,一直笑眯眯的。他有着江西人的厚道,多次起身找书送给记者;他也有南方人的谦和与精明,比如言语间随处可见的关切与夸奖。这几乎让人无法看出,他的头上还顶着一个沉甸甸的大帽子——“曹破产”。
生于中国最早的工商业发展之地——江西景德镇,曹思源称自己离开故乡的日子着实太久了。来到北京,他进过讲堂,也进过庙堂。在吃着“皇粮”、受人尊敬的国务院红墙内工作过,却发现还是“民办”适合自己。在这些辗转曲折之中,曹思源恐怕也有不少改变与迂回,但究其所思,却始终关乎国家,关乎民生与当下。“促使我研究当下一系列问题的最主要动力就是正义感。”曹思源坚定地说道。
虽然现在眼睛不太好,也不会用电脑打字,但是曹思源仍热衷于在“新生媒体”博客上与年轻人交流。“我的每篇博客大概有9000的点击量。”他为此颇为得意。
除了发表对宪政、民生等重大问题的观点,曹思源还喜欢以旧体诗与朋友唱和。他的诗称不上多有古意,但直白浅显,颇显一位学者对于启蒙大众的追求。2009年,曹思源63岁了。新年的时候,他以诗明志:“灵鼠添岁牵金牛,十二生肖竞风流。笑迎前路雨雪润,锲而不舍夺丰收。”
冲破重重阻碍促成《破产法》
1982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毕业后,曹思源分配到中共中央党校,几个月后就因不再喜欢教书而调入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关于制定《破产法》的方案给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政治局委员等领导挨个寄去。寄出去的这些信起先并未如他所愿,毫无反应。
直到1983年底,曹思源获知,胡耀邦指示国家经委和国务院经济法规中心对关于制定《破产法》方案加以研究,但这两个单位却整整研究了五个月,也没有下文。而他在这期间的四处鼓吹也屡屡被泼冷水。“咱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怎么可能会有破产?那都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甚至有延安时期的老革命跳着脚说:“一定要查清楚曹思源这个人的问题。”
虽然受到重重阻碍,但是曹思源并不气馁。当时,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正在召开,曹思源找到当时的一位人大代表,极力向他鼓吹长期吃“大锅饭”对国家、对企业、对人民的危害是如何深重,以及必须实施破产法的理由。这位人大代表终于被他说动了,在人代会上提交了相关提案,《破产法》由此列入了国家的立法议程。
1984年起,曹思源担任《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并因起草《破产法》而调入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1986年1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九十九次会议一致通过了《破产法》草案,并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6月16日召开了第一次讨论《破产法》的会议,发言争论相当激烈。51名发言者中,41人表示反对,只有10人表示赞成。怎么办?
曹思源又开始了他的“活动”。他昼夜突击,写了一本《谈谈企业破产法》,交给出版社突击出版。一个多月后,他给每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寄了一本长达14万字的《谈谈企业破产法》。书中,曹思源以大量详实的调查研究材料为基础,深入论证了《破产法》实施之必然。
8月28日,第二次审议《破产法》,持反对意见的从41人下降到27人,赞成的从10人上升到27人,赞成人数与反对人数持平,曹思源的“活动”初见成效。
人大常委会委员总共156人,发言者只有54人,那沉默的100多人的态度,曹思源还不得而知。但表决时,这100多人若有一人反对,按照人大历来的习惯,《破产法》仍将不能通过。曹思源的“活动”又开始了,他分别给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打电话,多次到委员家中面谈,同时积极抢占舆论阵地,在报纸上发表大量介绍、论证《破产法》的文章,通过这些工作,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认识逐步发生了变化。
1986年12月2日,第三次审议《破产法》,110人出席会议,101人表示赞成,9人弃权,反对票为零,《破产法》以绝对优势获得通过。
从“延期扭亏”开始的思索
其实,曹思源之所以一直热衷于《破产法》的制定、实施,是源于他早年的一段经历。早在1974年,曹思源在江西景德镇市委党校工作。有一次,他以一名市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列席了市委召开的工交干部大会。会上,市委书记声色俱厉地批评了一家连年亏损的机械厂,并且宣布这家机械厂限期一年进行整顿,到时若不能扭亏,就取消市财政局所给的补贴。一年转眼就过去了,这个机械厂依然没有扭亏。市委又召开了会议,市委书记又一次批评了这家机械厂,然而最后宣布的措施却仍然是“延长一年整顿”。
曹思源心里很清楚这位市委书记的尴尬,因为他手中尚没有对无法扭亏的企业的最后处理手段。在这种情况下,“限期扭亏”必然变成“延期扭亏”,“延期扭亏”必然变成“无限期扭亏”……如此以往,生产便走进了一个死胡同。
同时,由于在市委党校工作,曹思源有机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材料。他得知,当时企业亏损面实际已经达到40%以上。有的企业甚至从投产开始就亏损,已经亏掉了几倍于自身的投资。
“建立市场经济需要很多条件,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有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一定要优胜劣汰,才能推动技术进步。”用什么办法淘汰失去生存价值的企业呢?“劣”的结果势必是破产,曹思源想到了应有一部相关的法律——《破产法》,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1979年9月,曹思源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受到于光远教授的指导。入学后的第二个月,他就在一篇《论国有制改革》中,提出了国有企业要走向自负盈亏的观点。
企业一旦自负盈亏,那就会出现破产。但是,谁来为破产企业的工人负责?在当时的年代,中国还没有“失业”这一概念,更没有失业救济制度,也从没有一个职工因企业亏损而失去饭碗。这个问题把曹思源问住了。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救济金应当从何而来?向银行要吗?“救济金贷款”找不到还本付息者,银行决不能出这笔钱。那么由国家财政负担吗?那岂不是依然躺在国家的怀里继续吃“大锅饭”?
直到有一天,幼年时代的一个小故事在他脑中闪现。曾经,曹家住的小木房有点倾斜,邻居七嘴八舌地出主意,但只有一个人表现得特别地热心,这个人就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年幼的曹思源朦朦胧胧地觉得,房子倒塌与保险公司的利益似乎有点什么关系。
曹思源茅塞顿开:企业可按一定比例为职工提交保险金,一旦企业实施破产,这笔钱便可用来救济职工。不久后,曹思源写出了其关于破产法的第一篇文章:《关于在竞争中发挥保险公司作用的设想》。在文中,他提出了如何解决企业破产后职工生活来源的问题。
此时,“破产法”这一概念在曹思源脑海中已经可以自圆其说,他要做的就是把这道防护国家资产的围墙一砖一瓦地修砌完整。
为《破产法》提供“售后服务”
1986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正式出台。曹思源称自己永远忘不了这一天,这是他生命中一个时期的结束,也昭示着另一个时期的开始。
《破产法》既已通过,始作俑者曹思源本该荣耀加身,但心系改革的曹思源却总是不断地提出政治、经济等方面诸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令领导们头疼不堪。
“政府是讲究行政命令的,最需要的是‘好,马上照办!’而不是今天一个建议,明天一个建议,领导烦不烦啊!”曹思源说。此时的他已经看出“体制改革不能在机关里搞”。于是,他决定“下海”。
从一个“旱涝保收”的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人员,蜕变成“没着没落”的私营企业主,曹思源这一转身并不是谁都理解的。但他决心已定。
1988年,思源兼并与破产事务所成立。
“根据我们国家的体制,立法后续服务由部门来承担。比如铁道部组织制定《铁路法》,并负责法律的施行及咨询、修改和补充。但《破产法》颁布后,没有相关的‘破产部’来配合。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就产生了许多问题,需要有人来做后续工作,就好比是提供‘售后服务’。思源兼并和破产事务所做的就是这方面的工作。”
20多年来,作为《破产法》提出第一人,曹思源一直关注着《破产法》的实施与修订。2007年,他写了一篇《莫让破产法“破产”》。文中,他提到:“中国《破产法》问世20年来,破产案件总数为67384件。新世纪以来我国年企业破产率最高在2001年,为0.28%;最低在2006年,为0.088%。按照破产程序处理债权债务,如同主动‘扫雷’,有利于消除隐患。反之,犹如在雷区铺稻草,后患无穷。”
2009年,曹思源称自己又要向有关方面提出关于《破产法》的新建议。“现行的《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破产,对个人和地方政府破产没有涵盖。但是,生活中已经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完善《破产法》,把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地方政府。”
如今正值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曹思源认为,在此时修订《破产法》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危机期间,债务纠纷比较多,这时候及时修订《破产法》、依法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对社会经济能够起到稳定的作用。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地方政府借贷,但事实上地方政府负债已经很多。有报告显示,陕西省政府直接负债 6000多亿元,县级政府负债有300亿元,乡镇政府负债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保守估计也有10000亿元以上。现实的这种情况需要《破产法》来调整秩序,使我们的债权债务关系趋于规范。”他坚信,这一建议势必会得到实施,因为这是健全法律的必由之路。
如今,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已经走过了21年。21年咨询路,曹思源的感受是“咨询好做、钱难收”。他说目前事务所“惨淡经营”,却从不后悔当初投身民企的决定。“历史的前进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少数人付代价就是多数人付代价,少数人付代价可以换取多数人少付代价。我对此很坦然,我也有这个准备。”为破产法呐喊了30年的曹思源称自己还将继续呐喊。
“今年,我要向有关方面提出完善破产法规的新建议。”如今,曹思源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已经在2006年8月27日,由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取代。但作为肇始者,他仍关注着此间传闻,仍为其呐喊着。
见到曹思源时,他看起来矮且胖,坐在椅子上,一直笑眯眯的。他有着江西人的厚道,多次起身找书送给记者;他也有南方人的谦和与精明,比如言语间随处可见的关切与夸奖。这几乎让人无法看出,他的头上还顶着一个沉甸甸的大帽子——“曹破产”。
生于中国最早的工商业发展之地——江西景德镇,曹思源称自己离开故乡的日子着实太久了。来到北京,他进过讲堂,也进过庙堂。在吃着“皇粮”、受人尊敬的国务院红墙内工作过,却发现还是“民办”适合自己。在这些辗转曲折之中,曹思源恐怕也有不少改变与迂回,但究其所思,却始终关乎国家,关乎民生与当下。“促使我研究当下一系列问题的最主要动力就是正义感。”曹思源坚定地说道。
虽然现在眼睛不太好,也不会用电脑打字,但是曹思源仍热衷于在“新生媒体”博客上与年轻人交流。“我的每篇博客大概有9000的点击量。”他为此颇为得意。
除了发表对宪政、民生等重大问题的观点,曹思源还喜欢以旧体诗与朋友唱和。他的诗称不上多有古意,但直白浅显,颇显一位学者对于启蒙大众的追求。2009年,曹思源63岁了。新年的时候,他以诗明志:“灵鼠添岁牵金牛,十二生肖竞风流。笑迎前路雨雪润,锲而不舍夺丰收。”
冲破重重阻碍促成《破产法》
1982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毕业后,曹思源分配到中共中央党校,几个月后就因不再喜欢教书而调入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关于制定《破产法》的方案给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政治局委员等领导挨个寄去。寄出去的这些信起先并未如他所愿,毫无反应。
直到1983年底,曹思源获知,胡耀邦指示国家经委和国务院经济法规中心对关于制定《破产法》方案加以研究,但这两个单位却整整研究了五个月,也没有下文。而他在这期间的四处鼓吹也屡屡被泼冷水。“咱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怎么可能会有破产?那都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甚至有延安时期的老革命跳着脚说:“一定要查清楚曹思源这个人的问题。”
虽然受到重重阻碍,但是曹思源并不气馁。当时,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正在召开,曹思源找到当时的一位人大代表,极力向他鼓吹长期吃“大锅饭”对国家、对企业、对人民的危害是如何深重,以及必须实施破产法的理由。这位人大代表终于被他说动了,在人代会上提交了相关提案,《破产法》由此列入了国家的立法议程。
1984年起,曹思源担任《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并因起草《破产法》而调入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1986年1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九十九次会议一致通过了《破产法》草案,并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6月16日召开了第一次讨论《破产法》的会议,发言争论相当激烈。51名发言者中,41人表示反对,只有10人表示赞成。怎么办?
曹思源又开始了他的“活动”。他昼夜突击,写了一本《谈谈企业破产法》,交给出版社突击出版。一个多月后,他给每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寄了一本长达14万字的《谈谈企业破产法》。书中,曹思源以大量详实的调查研究材料为基础,深入论证了《破产法》实施之必然。
8月28日,第二次审议《破产法》,持反对意见的从41人下降到27人,赞成的从10人上升到27人,赞成人数与反对人数持平,曹思源的“活动”初见成效。
人大常委会委员总共156人,发言者只有54人,那沉默的100多人的态度,曹思源还不得而知。但表决时,这100多人若有一人反对,按照人大历来的习惯,《破产法》仍将不能通过。曹思源的“活动”又开始了,他分别给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打电话,多次到委员家中面谈,同时积极抢占舆论阵地,在报纸上发表大量介绍、论证《破产法》的文章,通过这些工作,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认识逐步发生了变化。
1986年12月2日,第三次审议《破产法》,110人出席会议,101人表示赞成,9人弃权,反对票为零,《破产法》以绝对优势获得通过。
从“延期扭亏”开始的思索
其实,曹思源之所以一直热衷于《破产法》的制定、实施,是源于他早年的一段经历。早在1974年,曹思源在江西景德镇市委党校工作。有一次,他以一名市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列席了市委召开的工交干部大会。会上,市委书记声色俱厉地批评了一家连年亏损的机械厂,并且宣布这家机械厂限期一年进行整顿,到时若不能扭亏,就取消市财政局所给的补贴。一年转眼就过去了,这个机械厂依然没有扭亏。市委又召开了会议,市委书记又一次批评了这家机械厂,然而最后宣布的措施却仍然是“延长一年整顿”。
曹思源心里很清楚这位市委书记的尴尬,因为他手中尚没有对无法扭亏的企业的最后处理手段。在这种情况下,“限期扭亏”必然变成“延期扭亏”,“延期扭亏”必然变成“无限期扭亏”……如此以往,生产便走进了一个死胡同。
同时,由于在市委党校工作,曹思源有机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材料。他得知,当时企业亏损面实际已经达到40%以上。有的企业甚至从投产开始就亏损,已经亏掉了几倍于自身的投资。
“建立市场经济需要很多条件,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有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一定要优胜劣汰,才能推动技术进步。”用什么办法淘汰失去生存价值的企业呢?“劣”的结果势必是破产,曹思源想到了应有一部相关的法律——《破产法》,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1979年9月,曹思源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受到于光远教授的指导。入学后的第二个月,他就在一篇《论国有制改革》中,提出了国有企业要走向自负盈亏的观点。
企业一旦自负盈亏,那就会出现破产。但是,谁来为破产企业的工人负责?在当时的年代,中国还没有“失业”这一概念,更没有失业救济制度,也从没有一个职工因企业亏损而失去饭碗。这个问题把曹思源问住了。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救济金应当从何而来?向银行要吗?“救济金贷款”找不到还本付息者,银行决不能出这笔钱。那么由国家财政负担吗?那岂不是依然躺在国家的怀里继续吃“大锅饭”?
直到有一天,幼年时代的一个小故事在他脑中闪现。曾经,曹家住的小木房有点倾斜,邻居七嘴八舌地出主意,但只有一个人表现得特别地热心,这个人就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年幼的曹思源朦朦胧胧地觉得,房子倒塌与保险公司的利益似乎有点什么关系。
曹思源茅塞顿开:企业可按一定比例为职工提交保险金,一旦企业实施破产,这笔钱便可用来救济职工。不久后,曹思源写出了其关于破产法的第一篇文章:《关于在竞争中发挥保险公司作用的设想》。在文中,他提出了如何解决企业破产后职工生活来源的问题。
此时,“破产法”这一概念在曹思源脑海中已经可以自圆其说,他要做的就是把这道防护国家资产的围墙一砖一瓦地修砌完整。
为《破产法》提供“售后服务”
1986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正式出台。曹思源称自己永远忘不了这一天,这是他生命中一个时期的结束,也昭示着另一个时期的开始。
《破产法》既已通过,始作俑者曹思源本该荣耀加身,但心系改革的曹思源却总是不断地提出政治、经济等方面诸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令领导们头疼不堪。
“政府是讲究行政命令的,最需要的是‘好,马上照办!’而不是今天一个建议,明天一个建议,领导烦不烦啊!”曹思源说。此时的他已经看出“体制改革不能在机关里搞”。于是,他决定“下海”。
从一个“旱涝保收”的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人员,蜕变成“没着没落”的私营企业主,曹思源这一转身并不是谁都理解的。但他决心已定。
1988年,思源兼并与破产事务所成立。
“根据我们国家的体制,立法后续服务由部门来承担。比如铁道部组织制定《铁路法》,并负责法律的施行及咨询、修改和补充。但《破产法》颁布后,没有相关的‘破产部’来配合。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就产生了许多问题,需要有人来做后续工作,就好比是提供‘售后服务’。思源兼并和破产事务所做的就是这方面的工作。”
20多年来,作为《破产法》提出第一人,曹思源一直关注着《破产法》的实施与修订。2007年,他写了一篇《莫让破产法“破产”》。文中,他提到:“中国《破产法》问世20年来,破产案件总数为67384件。新世纪以来我国年企业破产率最高在2001年,为0.28%;最低在2006年,为0.088%。按照破产程序处理债权债务,如同主动‘扫雷’,有利于消除隐患。反之,犹如在雷区铺稻草,后患无穷。”
2009年,曹思源称自己又要向有关方面提出关于《破产法》的新建议。“现行的《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破产,对个人和地方政府破产没有涵盖。但是,生活中已经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完善《破产法》,把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地方政府。”
如今正值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曹思源认为,在此时修订《破产法》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危机期间,债务纠纷比较多,这时候及时修订《破产法》、依法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对社会经济能够起到稳定的作用。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地方政府借贷,但事实上地方政府负债已经很多。有报告显示,陕西省政府直接负债 6000多亿元,县级政府负债有300亿元,乡镇政府负债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保守估计也有10000亿元以上。现实的这种情况需要《破产法》来调整秩序,使我们的债权债务关系趋于规范。”他坚信,这一建议势必会得到实施,因为这是健全法律的必由之路。
如今,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已经走过了21年。21年咨询路,曹思源的感受是“咨询好做、钱难收”。他说目前事务所“惨淡经营”,却从不后悔当初投身民企的决定。“历史的前进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少数人付代价就是多数人付代价,少数人付代价可以换取多数人少付代价。我对此很坦然,我也有这个准备。”为破产法呐喊了30年的曹思源称自己还将继续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