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研究学术论坛”会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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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8-29日,“舆情研究学术论坛”在天津举行。此次学术会议由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天津社会科学》杂志社联合主办,来自全国3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的60多名从事舆情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中宣部舆情信息局副局长孙瑜到会并致辞。会议围绕舆情基础理论、网络舆情、舆情调查、舆情与政府管理、舆情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取得了很多共识。学者们对近十几年舆情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未来舆情研究学科建设和实务研究的具体方向及一些重要选题。
  现将这次会议集中探讨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一、舆情基础理论探讨
  舆情研究兴起十年来,引起社会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广泛关注,极大地推进了舆情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拓展。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王来华研究员在充分肯定舆情理论和实务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指出目前舆情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基础理论研究总体薄弱,学科建设不够成熟;规律性的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研究领域发展不平衡,对网络舆情研究普遍重视,而对社会舆情和舆情学说史的研究不够,多学科整合有待加强。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刘建明教授把民意研究放在国际与国内社会现实大环境下进行考察,对民意与民粹主义的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民粹主义是伪装的民意。他指出,社会舆情从结构上包括群意、众意和民意,从形式上包括网络舆情、媒体舆情和民间舆情。民意是社会公众对关系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所表达出的一致意见,是基于社会公共道德、普遍法则、公共利益的社会整体知觉。民意是个好东西,要以人民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公共决策的标准,以人民的整体认识作为是非美丑的判断标准。然而现实中民意常常被歪曲,主要表现为:主观定性民意;民调杜撰民意;暴力恐吓;收买民意;隐瞒实情欺骗民意;民粹主义冒充民意。他认为,要认清民意与民粹主义的区别,民粹主义具有情绪化、非理智、群体极化的特征,表现为:崇尚人民意志,但无视人民的整体性;高喊顺从民意,但蔑视人权和法治;要求改变现状,但期望通过暴力途径;倡导人民意见天然合理,但无限泛化,抵制精英睿见;强调人民(民族)利益,但不顾基本事实、侵害个人的正当权益,具有情绪化、非理智、群体极化的特征,本质上是一种狭隘平民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意识。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丁柏铨教授系统论述了舆情与舆论的区别和联系。他认为,从舆论、舆情各自的概念内涵看,舆论是众议,构成要素是“论”(即意见表达),且参与者甚众;舆情即民意情况,它涉及两个部分——外露的部分(公众对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热点问题的公开意见)和不外露的部分(公众的情绪反应),舆情是社会脉动和公众情绪的自然而然的流露和体现。从舆情与舆论的相同之处看,两者都属于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所涉客体都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内容,都与民众的群体性心声、意愿密切相关,而且舆论都是在与此相对应的舆情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舆情与舆论的相异之处看,表现在四个方面:(1)两者的主体有异。舆情主体是民众;舆论主体则既可以是民众,也可以是新闻媒体,还可以是官方,并由此而形成不同的舆论场阈。(2)两者的内涵有异。舆情重在“情”(情状、状况),属于客观存在形态的范畴;而舆论则重在“论”(广义的议论),属于人们行为活动的范畴。(3)两者的形态有异。舆论形态为意见的公开表达,舆情形态则并非为意见的公开表达,构成舆情者并不一定就构成舆论。(4)两者的先后有异。舆情的存在先于舆论,有未形成舆论的舆情,无未形成舆情的舆论。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张涛甫教授就舆论的“流动性过剩”及其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当前中国舆论的“流动性过剩”是指社会舆论过度活跃,投放的社会舆论过多,溢出社会可承载的限度,表现为实体风险虚拟化,虚拟风险泡沫化,实体风险与虚拟风险叠加。社会结构多元化、社会的“结构性怨恨”、媒介活性、舆论的不当干预,是出现舆论的“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原因,其可能导致社会情绪失控、社会安全感缺失、政治合法性流失、社会信任坍塌等社会风险,因而需要进行科学监测、预警,把握好舆论表达与引导规律、机理,及时、有效化解风险。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叶国平副研究员对舆情制度建设问题作了探索性的思考,他认为,所谓舆情制度,是指党和政府围绕有关舆情的表达、汇集、回应、监督、引导等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对舆情的反映、管理与调控的整体机制和制度规范。舆情制度主要包含五类机制:舆情表达机制、舆情汇集分析机制、舆情回应机制、舆论监督机制和舆情引导机制。这些制度或机制已深深融入在我国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的方方面面,已成为我国民主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我国民主制度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他同时认为,舆情制度建设与政治民主的发展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一方面,舆情制度寓于民主制度之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不断发展,为舆情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舆情制度建设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舆情制度的建立完善程度,已成为衡量政治民主化水平的重要标准。
  二、网络舆情研究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丁柏铨教授就自媒体时代的舆论格局与舆情研判问题作了分析,他认为,自媒体时代是以个人传播为主的媒介时代,经常被用来曝光负面事件,常会激起民怨、民愤,舆论迅速升温。当前,主流媒体或已经或正在或有可能被边缘化,而在特定情况下网络媒体则已渐现核心化趋势。在不少场合,新兴媒体往往成为重要议题议程的设置者、重大舆论事件的引爆者、社情民意的代表者;不仅是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舆论的“集散地”,而且经常是显现出巨大力量的公众舆论的“发源地”。他提出,自媒体时代舆论格局呈现出如下特点:舆论格局中呈现多元化景观;国内舆论与国际舆论联系紧密;“众声喧哗”已经成为舆论常态;社会舆论中的变数大大增加;舆论引导效果具有不可控性。他同时分析了自媒体时代舆论格局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少主流媒体在一些重要场合话语主导权旁落;突发性灾难事件信息的公开在一些地方仍然受阻;某些媒体的日常素材报道存在价值观方面的偏颇;社会性媒介表现出明显的“双刃剑”性质;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待完善和进一步发挥作用;在不少场合出现“舆论倒逼”现象;管理者面临许多前所未遇的新问题。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常健教授认为网络舆情本身也具有“自清洁”的功能,它具体表现为网民辟谣和辩论、网民投诉和版主警告、当事人网络自辩、记者网络报道以及政府网络信息公开等。网络舆情“自清洁”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一方面是网络本身的多元性、平等性、自由性和开放性,另一方面是维持网络发展的内部要求和外来竞争压力。要充分发挥网络舆情的“自清洁”功能,就要创造适合其发挥作用的条件,包括增强网络社群间的竞争压力、维护这种竞争的公平性以及促进网络社群内部交流的多元、平等和开放性。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毕宏音研究员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传播效用、模式进行了探讨,认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媒体传播具有瞬间聚焦、疾速扩散、热点唤起和叠加互动的效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信息传播的四种模式,即单中心→次中心→边缘传播模式、多中心交叉扩散→边缘传播模式、扁平化的去中心模式和混合型传播模式。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外国问题研究所刘波副研究员结合微博在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中的传播特点,探讨了微博对当代舆论传播格局的影响。他认为,微博的崛起,直接带来了舆论传播格局的巨大变化,体现为:我国媒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传统主流媒体的主导地位面临巨大挑战;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微博等新兴媒体进一步挤占传统媒体的话语空间;受众群体日益呈现分化细化的状态,进一步挤压传统媒体的受众范围,人际传播异常活跃,微博打造全新社区化媒体时代;微博促进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微博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创新了媒体一体化的形态。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姜胜洪副研究员阐述了微博意见领袖在舆情热点事件中的积极作用,包括发布信息,引起关注;转发和评论,将事件迅速推至舆论高潮;设置议题,改变舆论进程中议题走向。同时,还存在少数意见领袖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甚至谣言;利用民众不满和怨恨,故意制造负面社会情绪;滥用话语权,甚至微博上公然“约架”等问题,对于这些负面影响应引起重视。
  中国传媒大学传媒科学研究所夏征宇研究员对网络虚假信息的发生与变动规律进行了探讨,认为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的两个主要的因素是:重要性和模糊度。事件越是重要,公众关注度就越高;模糊度越高,谣言流传就越广。网络信息发布的便利性,网络信息审查机制的不完善,网络的开放性及无边界性,使得网络谣言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影响范围更大。他同时提出了完善网络虚假信息辟谣机制的一些思路,包括成立网络辟谣小组;多渠道进行信息澄清;建立用户举报参与体系;主动引导、辩论或回应。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赵万里教授运用社会学的未预后果理论对网络舆论的发生发展规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网络时代信息技术对社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社会的边界已经全球化,网络社会的舆情已是虚拟与现实的交织,网络舆论的不确定性增强。从网络行为的发生学角度看,网络舆论是可预可控的,但从复杂的社会现实角度看,网络舆论又是不可预、不可控的,因而网络舆论处于可预不可预、可控不可控的动态过程之中。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国华教授对互联网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失衡作出了分析。他认为,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正深刻改变着世界,微博等自媒体的应用改变着当前的舆论传播格局以及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对比。一方面,互联网成为畅通社情民意、加强舆论监督的有力渠道,另一方面,互联网的普及使国家与社会关系失衡,社会稳定面临巨大挑战。他认为,网民已成为新的社会政治力量,互联网已成为社会动员的沃土,是突发事件演变为公共政治事件的重要推手;互联网对于传统的文化思想、社会道德和价值体系也形成了冲击;网络时代,政府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政府的执政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国家的主流核心价值观,乃至社会稳定、政治安全都受到互联网的巨大挑战。因此,他认为,互联网使社会力量更加强大,而传统强势的国家正在备受质疑和挑战。
  三、舆情调查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童兵教授对民意调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围绕舆情、政府、媒介与民意的关系,他认为,民意与舆情的表现形式都是民众意见、看法,都体现的是某种情感、倾向,而两者的区别在于:(1)张扬与否,民意是不张扬的,甚至是很含蓄的,但舆情是张扬的,需要正确引导;(2)表达与否,民意不一定要表达,但舆情一定要表达;(3)可控与否,舆情是可以控制的,但民意是不可控的。政府可以一定程度表达民意,但不一定代表民意,可以争取民意,但完全控制民意是做不到的。媒介一定程度能表达民意,但也不一定能代表民意。对于如何解读民调的数据,童兵教授指出,数据是民调的核心,数据很大程度上表达民情民心所向,数据是最有力量的,要用数据说话,但数据背后都是有文章的,数据可能反映假象,抽样决定数据方向,因而要尊重数据又不迷信数据。对于民意的多元呈现问题,童兵教授认为,民意原本就是多元的,社会碎片化决定了民意多元化,而自媒体、全媒体时代表达空间的极大拓展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表达渠道,加上社会评价自主权扩大,访员价值观变异以及样本疲劳等因素,都会推动民意表达更加多元化。对于如何克服民调中的非理性因素,他认为,要做到尊重受访者,不惧怕压力,经得起商业诱惑,谨慎使用数据和结论,稳定访员队伍,同时加强监督。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于家琦副研究员论述了公共政策中运用舆情调查的双重理性,既体现了民主的价值理性,又体现了完善政策的工具理性。一方面,从政治民主化角度,公共政策需“合民意”;另一方面,政策中运用舆情调查有助于提升政策质量,避免官民冲突,有助于政策顺利执行。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外调查机构关注中国,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马凌副教授对2011年美国主要调查机构发布的涉华调查报告进行了整理和研究,并对其中折射出的中国国家形象进行相关呈现和分析。他认为,美国众多调查机构涉华调查主要关注中国国家形象、中国经济实力、中国民生三个方面,与往年不同,数家调查机构在中国投放的样本量增大,调查对象的分层做得更细致,调查方式也更为科学客观,这都显示出对中国的重视,亦使调查的可信度有所保障。但是,各家调查机构所得出的结论却同中有异,甚至有南辕北辙之处。总体而言,美国公众心目中的中国国家形象既是上升的,又是复杂的。   四、舆情与政府管理
  天津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李锦坤教授从舆情研究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舆情研究的重大现实意义。他指出,从服务于政府的决策来看,舆情研究为之提供社情民意和客观依据;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实践和发展稳定的大局来看,舆情研究为之提供实际验证和信息反馈;从加强和改善执政党自身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来看,舆情研究为之提供批评监督和正面支持。
  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化存才教授运用数学建模应用评价方法,以“昆明市反对PX项目事件”为例,在对该舆情事件的点击量、评论量、转载量进行分时段统计和网络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采用舆情预测模型和模糊评判模型方法对事件进行了等级评估,结果表明该事件的预警和安全等级都是“红色”等级事件,应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钟扬教授采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中国城市居民政治信任问题作了分析,调查结论显示,中国城市居民的政治信任不能算太高,但也不是很低,中国城市居民对政府政策总体表示满意。他认为,政府执政表现要比其它因素更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特别是对地方政府的信任; 民主价值观在减弱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方面作用更大, 研究再次证明中国政府的合法性更多来自于执政表现。
  武汉大学互联网科学研究中心王海燕对网络民意进行了系统分析,他认为民意有三种分类:大众民意、分众民意、小众民意;现实民意、网络民意;真实民意、虚假民意。当下网络民意存在负面情绪被放大化、娱乐化、围观化等弊端。他论述了重大工程项目民意调研的必要性,认为可由工程责任单位、地方政府负责,相关工程建设部门、国家环保部门和专业第三方机构组成民意调研小组,在工程进行中开展多层次、多阶段的动态民意调查和引导、反馈。
  五、舆情与社会管理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潘允康研究员就舆情研究与社会学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他指出,舆情离不开社会,舆情研究离不开社会学。社会学研究有四个特点:即社会背景论、社会关系论、社会调查方法论、社会知识和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论,舆情研究需要充分吸收借鉴各种社会学理论和研究方法。
  《理论与现代化》常务副主编宋奇对舆情雪球与政治回应的相互关系进行了研究,他指出,舆情雪球现象是新媒体环境中网络舆情与舆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它强化了民众的利益诉求,如果政府长期没有政治回应,社会危机的系数就会越来越大,后果是十分危险的。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社会期待迅速扩大,政治回应不及;二是社会公平要求强烈,政治回应被动;三是面对多元化社会的发展结构,整合式的政治回应不够;四是社会参与动力增强,包容性的政治回应不足。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张春华副研究员针对目前网络舆情研究明显的技术倾向特点,提出建构“网络舆情社会学”的思路,旨在倡导从社会学视角对网络舆情进行阐释和重构,以网络舆情研究为切入点,建构一套根植于我国本土的理论话语体系。她认为从关注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的社会学视角去理解和阐释网络舆情,将网络舆情放置在社会学理论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才能从社会的深层结构和动态关系中去自觉地把握网络舆情的特征、发生机制和发展过程,为网络舆情研究打开全新的视野。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方金友副研究员从社会管理创新视角研究网络舆情,他认为,近年来,网络舆情引发的频繁的社会风险不仅对网络社会管理,而且对现实社会建设也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网络舆情社会管理主体缺少明确的分工,而网络舆情已经跨越了现实与虚拟的界限,媒体社会责任感缺乏以及自媒体的网民缺乏自律等。要对网络舆情有一个更加清晰的创新思路和程式。一方面,要将社会治理理念、责任、角色和方法积极落实在网络舆情的实践中。另一方面,要将网络舆情的发生和发展看成一个有机系统,从公共政策完善等层面进行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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