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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民营化,并形成民营股东控股,但股权制衡结构不同的公司为样本,研究不同性质的制衡股东是否具有不同的制衡效果。本文发现,与一股独大公司相比,国有股东制衡公司更可能被民营控股股东掏空,民营股东制衡公司更不可能被民营控股股东掏空,说明不同性质的制衡股东具有不同的制衡效果。本文还发现,有政治关系的民营控股股东更可能掏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