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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0320190068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文件穗建规字[20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小型工程(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管理,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