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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刘士余卸任中国证监会主席,赴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称“供销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因为刘士余的到来,供销总社瞬间刷屏社交媒体圈。
曾在计划经济时代盛极一时的供销总社在新时代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数据显示,这个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至今仍然堪称“巨无霸”——2018年,全国供销合作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9万亿元,总资产1.6万亿元,实现利润468亿元。即便是位列世界500强首位的沃尔玛,其2018年营销收入也不过50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7万亿元。
1月15日,据供销总社的官方发布,2018年总社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9万亿元,实现利润468亿元,同比增长8.7%和6%。
5.9万亿元的销售总额,这恐怕是超出不少人想象的。如果这个数字还不够直观,我们可以做一个横向对比。
财富中文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世界500强企业前3名分别是沃尔玛、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3家企业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0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7万亿元)、348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35万亿元)、327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1万亿元)。
当然,由于销售额还包含税收,而营业收入则将税收剔除,因此,这个比较还需打个折扣。
但供销总社目前并未发布营收总额,通过以往的数据,可以大致推算。2013年,供销总社实现销售总额3.2万亿元,营业收入1.6万亿元,营业收入与销售总额之比约为1:2。
若以此推算,2018年供销总社的营业收入约为2.85万亿元(约合4225亿美元),比沃尔玛少约800亿美元,可位列世界500强第二位,不仅超过国家电网、石化双雄,还是苹果公司的近两倍(苹果公司2017年营收2292亿美元)。
若以利润计算,供销总社2018年利润约合69.39亿美元,是沃尔玛(98.62亿美元)的七成左右,亚马逊(30.33亿美元)的两倍以上,比世界工业巨头西门子(66.67亿美元)还要略高。
值得注意的是,供销总社的定位是社会团体,并负有落地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任务,其网点分散,遍布全国,偏远地区也有其身影,因此各项成本要远高于普通企业。
现如今,随着大型商场、个体商户、电商的快速发展,基层供销社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不过,在数十年前,供销社基本上是农村地区居民唯一可以买卖商品的窗口。即便是现在,不少农村人去商店买东西,还是习惯性地称其为供销社或合作社,虽然这些商店其实是个体商户所开。
供销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曾是有垄断性的商业组织,执行国家政策,对农村物资、日用品进行供应,收购除粮食以外的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
作为一个“巨无霸”,农村供销社有庞大的经营网络,在各村庄开设许多门市部。当时,不少农民将其称为“鸡屁股银行”——把鸡蛋卖到供销社门市部,换回酱油、醋、盐、煤油、火柴等日用品。农村人家的废旧物品、农副产品,绝大多数都要卖到供销社里去,所需要的化肥、农药、油料,也要到供销社下属的“油肥组”买回来。
供销社里的正式工,都是国家干部或职工。当时的农民如果想“跳出农门”,一般要到供销社中工作,叫作“亦工亦农”,即生产队中还保留着名字,但也可以有一点现金收入。“亦工亦农”的待遇要远低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还可能被轻易辞退,即便是这样,“亦工亦农”也是一个特权,干部家庭或他们的亲戚才有机会“亦工亦农”。
当时的供销社,甚至还有执法权。此前国家实行的是农资专营,供销社和工商部门联合执法,私自售卖化肥、农药、皮毛等农资产品,被供销社抓到,产品会被没收。
供销社在计划经济时代盛极一时。资料显示,当时加入供销合作社的农民社员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1978年,供銷合作社商品零售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5.5%;占农村商品零售总额的68.2%。“方向盘、听诊器、营业员,拿什么都不换!”这句顺口溜生动地形容了供销社的金饭碗。
当时有一部电影故事片《红色背篓》,以基层供销店为原型。在电影里,为解决山区居民买卖困难,供销合作社门店职工常年身背篓子,攀山越岭送货。1965年电影放映后,在全国引起共鸣,一时间,“红色背篓”享誉全国。
1985年以后,随着国家统购统销制度的取消,供销合作社失去垄断地位,经济效益骤降。1990年到2002年,基层社连续12年亏损。据统计,供销合作社全系统亏损额1994年为40亿元,1998年达到156亿元,1999年为134亿元。直到2000年,全系统才扭亏为盈,两年后,基层社止损。
经过多次系统性改革,供销总社依旧保持由国务院领导,目前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2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其中,中国供销集团管理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除了供销总社外,各省份也设有供销总社。这些供销社控股下的公司和普通集团公司一样,可以有上市公司。不少供销合作社还进入了资本市场,入股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等。
例如,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旗下公司,控股上市公司辉隆股份(002556.SZ);安徽、北京、重庆、湖北等省级供销社,则多次发行债券。
业内人士认为,供销社系统就目前的情况看,比较适合推进“混改”。
刘士余接任后,能否将供销系统“混改”推动?业界拭目以待。
因为刘士余的到来,供销总社瞬间刷屏社交媒体圈。
曾在计划经济时代盛极一时的供销总社在新时代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数据显示,这个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至今仍然堪称“巨无霸”——2018年,全国供销合作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9万亿元,总资产1.6万亿元,实现利润468亿元。即便是位列世界500强首位的沃尔玛,其2018年营销收入也不过50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7万亿元。
营收是苹果公司的近两倍
1月15日,据供销总社的官方发布,2018年总社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9万亿元,实现利润468亿元,同比增长8.7%和6%。
5.9万亿元的销售总额,这恐怕是超出不少人想象的。如果这个数字还不够直观,我们可以做一个横向对比。
财富中文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世界500强企业前3名分别是沃尔玛、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3家企业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0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7万亿元)、348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35万亿元)、327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1万亿元)。
当然,由于销售额还包含税收,而营业收入则将税收剔除,因此,这个比较还需打个折扣。
但供销总社目前并未发布营收总额,通过以往的数据,可以大致推算。2013年,供销总社实现销售总额3.2万亿元,营业收入1.6万亿元,营业收入与销售总额之比约为1:2。
若以此推算,2018年供销总社的营业收入约为2.85万亿元(约合4225亿美元),比沃尔玛少约800亿美元,可位列世界500强第二位,不仅超过国家电网、石化双雄,还是苹果公司的近两倍(苹果公司2017年营收2292亿美元)。
若以利润计算,供销总社2018年利润约合69.39亿美元,是沃尔玛(98.62亿美元)的七成左右,亚马逊(30.33亿美元)的两倍以上,比世界工业巨头西门子(66.67亿美元)还要略高。
值得注意的是,供销总社的定位是社会团体,并负有落地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任务,其网点分散,遍布全国,偏远地区也有其身影,因此各项成本要远高于普通企业。
曾占据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5.5%
现如今,随着大型商场、个体商户、电商的快速发展,基层供销社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不过,在数十年前,供销社基本上是农村地区居民唯一可以买卖商品的窗口。即便是现在,不少农村人去商店买东西,还是习惯性地称其为供销社或合作社,虽然这些商店其实是个体商户所开。
供销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曾是有垄断性的商业组织,执行国家政策,对农村物资、日用品进行供应,收购除粮食以外的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
作为一个“巨无霸”,农村供销社有庞大的经营网络,在各村庄开设许多门市部。当时,不少农民将其称为“鸡屁股银行”——把鸡蛋卖到供销社门市部,换回酱油、醋、盐、煤油、火柴等日用品。农村人家的废旧物品、农副产品,绝大多数都要卖到供销社里去,所需要的化肥、农药、油料,也要到供销社下属的“油肥组”买回来。
供销社里的正式工,都是国家干部或职工。当时的农民如果想“跳出农门”,一般要到供销社中工作,叫作“亦工亦农”,即生产队中还保留着名字,但也可以有一点现金收入。“亦工亦农”的待遇要远低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还可能被轻易辞退,即便是这样,“亦工亦农”也是一个特权,干部家庭或他们的亲戚才有机会“亦工亦农”。
当时的供销社,甚至还有执法权。此前国家实行的是农资专营,供销社和工商部门联合执法,私自售卖化肥、农药、皮毛等农资产品,被供销社抓到,产品会被没收。
供销社在计划经济时代盛极一时。资料显示,当时加入供销合作社的农民社员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1978年,供銷合作社商品零售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5.5%;占农村商品零售总额的68.2%。“方向盘、听诊器、营业员,拿什么都不换!”这句顺口溜生动地形容了供销社的金饭碗。
当时有一部电影故事片《红色背篓》,以基层供销店为原型。在电影里,为解决山区居民买卖困难,供销合作社门店职工常年身背篓子,攀山越岭送货。1965年电影放映后,在全国引起共鸣,一时间,“红色背篓”享誉全国。
刘士余能否推动供销系统“混改”?
1985年以后,随着国家统购统销制度的取消,供销合作社失去垄断地位,经济效益骤降。1990年到2002年,基层社连续12年亏损。据统计,供销合作社全系统亏损额1994年为40亿元,1998年达到156亿元,1999年为134亿元。直到2000年,全系统才扭亏为盈,两年后,基层社止损。
经过多次系统性改革,供销总社依旧保持由国务院领导,目前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2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其中,中国供销集团管理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除了供销总社外,各省份也设有供销总社。这些供销社控股下的公司和普通集团公司一样,可以有上市公司。不少供销合作社还进入了资本市场,入股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等。
例如,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旗下公司,控股上市公司辉隆股份(002556.SZ);安徽、北京、重庆、湖北等省级供销社,则多次发行债券。
业内人士认为,供销社系统就目前的情况看,比较适合推进“混改”。
刘士余接任后,能否将供销系统“混改”推动?业界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