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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诺耶案在美国民事诉讼管辖问题上开启了宪法正当程序分析的先河。由于两国法律体系的巨大差异,我们对该案的介绍语焉不详且存在偏差。本文首先介绍该案案情;然后澄清我们对该案理解的一些偏差:彭诺耶案创制和确立了主权原则、彭诺耶案中争议对象——米歇尔案是准对物诉讼、管辖权基础加上送达才能确立管辖权;最后阐述美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发展历程的关键问题——国际鞋业公司案对彭诺耶案有扬有弃,遵循了彭诺耶案的主权原则,放弃了存在规则。彭诺耶案和美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分析方法对于解决我国国内不同司法区域的管辖权问题和其它民事司法协作问题都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