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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知识经济诞生以来,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版权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的核心产业,使得发达国家也越来越多地利用版权方面的优势获取利益。我国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发展战略。湖北省作为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荆楚文化源远流长,积淀深厚,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湖北省要想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重视版权的发展和保护,切实实施一些行之有效的版权具体措施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现状;版权;具体措施
新经济时代,全球经济竞争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各国都越来越重视本国支柱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由于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和高增长率,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攀升,逐渐引起了的国际关注越来越多。文化产业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重点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慢,虽然发展迅速,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把文化产业当作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植的产业,制订了许多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尽一切努力要把文化产业培养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
湖北省作为我国的文化大省理应跟随国家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楚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是楚文化的摇篮。荆楚文化源远流长,积淀深厚,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厚重的文化资源为湖北省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要把湖北的文化产业打造成湖北的重点支柱产业,还需要我们实施一些具体的版权措施保护和充分利用湖北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一、什么是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rno)和霍克海默(MaxHorkheimer)首先提出“文化产业”(也译为文化工业)的概念,以展开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后来逐渐发展为今天普遍使用的中性概念:指以经营符号性商品为主的那些活动,这些商品的基本经济价值源自于他们的文化价值。澳大利亚麦大卫·索斯比教授认为:文化产业就是“在生产中包含创造性,凝结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并传递象征性意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初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最新定义,文化产业为以遗产古迹、艺术创造表达形式为基础而引起的各种活动和产出,具体包括出版印刷著作文献、文化遗产、表演艺术、视觉艺术、音乐、音频媒体、视频媒体、社会文化活动、环境和自然、体育和游戏等十大类。
我国首次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分类,是2004年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这也是国家几部委联合专项研究的成果。该文件首次对文化产业进行了具体界定,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活动主要包括6种: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国家统计局按照文化活动的内容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其中文化服务包括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新闻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相关文化服务包括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在国家统计局的文件中,其编写说明将文化产业分类另分为核心文化产业(如出版、影视、新闻等)、外围文化产业(文化休闲娱乐和网络文化等)和相关文化产业(文化设备、用品等),对我们了解文化产品的范围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湖北文化产业的现状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发展迅猛,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湖北省文化建设呈现出了加速发展的态势。特别是近几年来,湖北省着力打造文化精品,发挥产业优势,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文化产业又得到新的发展。湖北作为社科大省、报刊大省、出版大省、文学大省、戏剧大省、文博大省的优势日益明显。2007年,湖北文化产业单位有近3万个,从业人员55.7万人,实现增加值36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4%,约占全省同期GDP的4%。2008年第三季度,湖北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37.58亿元,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2%,比第三季度GDP增幅高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的4.28%,文化产业经济总量持续扩大。
从以上数据来看,湖北省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从全国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较快,排名靠前的是广东、北京、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和福建等7省、市。而排名最后是西藏、青海、宁夏、海南、甘肃、贵州、新疆7省。从中部6省看,湖南最高,其次是河南,湖北排在第三,以后是安徽、江西、山西。同时湖北省的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也令人担忧。(一)湖北省文化产业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结构仍需调整
湖北省文化厅把湖北的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核心层”包括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新闻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外围层”包括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相关层”包括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从2008年第三季度湖北省文化产业分层情况看,核心层增加值115亿元,外围层80.16亿元,相关层141.87亿元。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比例为34.1%、23.7%、42.0%。“外围层”产业属性明显的行业所占份额偏低。(二)利用、挖掘文化资源不足
荆楚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渊源、博大精深和鲜明的地域特色,都具有很值得开发的经济价值。目前,湖北文化产业生产能力不足,文化资源大量闲置,文化活力没有充分发挥,文化市场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实施版权具体措施的必要性(一)文化产业是以版权为核心的产业 文化产业是提供精神产品生产和服务的产业,其中以版权产业为核心。
广义的文化产业,是以人类思维和劳动创造产品的产业。版权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表现为:社会产生了版权保护的产品(作品)和版权保护制度以此来鼓励作者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成果,由此促进作品的创作与生产,进而推动文化走向繁荣。因而可以说,提高和增进文化遗传最重要的手段是版权保护、版权作品的生产和经营。
狭义的文化产业是指部分版权产业,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印刷、发行、工艺美术、文学艺术、网络传输、计算机软件、信息数据库、电子音像出版、广告业、建筑设计等。狭义的文化产业与版权产业的关系更为密切。不管是广义的文化产业,还是狭义的文化产业,都是以版权为核心的产业,版权产业是我国实施版权战略的基础产业。版权产业的发展将极大地丰富文化产业的内涵,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将会给版权产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动力、共同发展。(二)为文化创新力提供了激励机制
文化创新需要作者以及传播者付出大量精力和体力,是智慧的结晶。作为理性经济人,文化创新者不仅需要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荣誉,而且更需要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但由于文化产品具备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文化创新具有外部性,因此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普遍存在“搭便车”行为。如果没有版权以及版权保护,没有具体的版权战略,那么文化创新者将得不到任何经济回报;不仅如此,甚至有可能连成本都无法收回,久而久之,文化创新者的积极性必将遭受严重的挫伤,文化创新者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也会继而降低,从而影响社会文化产品的生成,并最终制约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三)为文化产业的竞争提供了平台
从本质上看,文化产品是信息产品,信息产品具有易复制和易传递的特性。新经济时代,不仅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也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上日程。英国政府的一份白皮书曾指出: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利用自己独特的、有价值的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而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得到了英国政府的重视。可见,版权和文化产业将主导全球竞争。湖北省发展文化产业也要顺应全球竞争的大趋势,实施版权措施,尊重和保护版权。
四、实施具体的版权战略Kamil Idris 提出知识产权推动经济发展基本模式
提出问题——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实现创新——实现知识产权——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诞生——经济得到推动和增长。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实施具体切实有效的版权战略,不断的解决问题,实现创新,才能把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湖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发展。(一)促进对传统文化作品的商业开发
对传统文化进行恰当的开发和利用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在版权视野内,正在对传统文化作品进行如火如荼的商业开发。例如,将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色的传统文化标识、图形用于对该区域旅游业的宣传,既能宣扬其民族文化和瑰丽的区域,更能为该民族、该区域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以土著部落传统文化为底蕴的文化旅游在世界旅游市场拥有其独特的魅力,“土著部落文化旅游”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实例。
湖北省是楚文化的摇篮。目前,全省有荆州、武汉、襄樊等5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武当山、明显陵2处世界文化遗产。有楚城遗址5座,楚文化遗址73处,三国历史遗迹140多处,20个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和365个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蕴藏丰富。我们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文化品牌,坚持走特色品牌战略。但传统文化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的传播,可能导致对一国文化遗产的不适当利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一旦传统文化和传统知识的“卖点”出现大量的仿制品或者渐渐淡化,其价值将大打折扣并渐趋消失。因此在版权战略视野中,像版权保护这样的有力工具在传统文化作品的商业化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二)不断完善和发展版权信托制度
湖北省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而许多文化资源版权所有者或传承人是民间艺术家,他们没有专业的版权的知识,也不懂如何把版权转化为经济利益。此时,湖北省政府可以鼓励版权所有人进行各种版权的资本化运营,比如选择版权信托。
版权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版权人(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在从事具体信托业务时还会涉及第三人)、投资人等主体。
其中,版权人将作品版权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受托人负责具体的版权运营,为版权人赚取运营收益,同时获得版权人支付信托报酬。在版权的各种资本化运营模式中,版权信托因其保护的范围比较全面赢得了广大版权人的欢迎,而且版权所有人可以通过版权信托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更为重要的是,版权信托制度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更加确定化的权利义务关系,版权作为信托财产的独立法律地位从根本上为版权资本运营提供了更加安全的保障。
版权信托很好的利用了各自的优势。版权所有人仅拥有版权,却缺少把版权转化为实际经济利益的能力;而受托人因其受过专业教育,对版权制度了如指掌,又拥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它可以将版权最大化的实现经济效益。这样既把版权转化成了真正的生产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也相应实现了具有版权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职业价值。(三)文化企业加强版权自我保护
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力军,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举有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当然首先要依靠文化企业,企业做大做强才能带动产业向前发展。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湖北省相继成立了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知音传媒集团、今古传奇报刊集团、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等9个大型文化集团。江通动画、百步亭国际传媒等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速。但随着大众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版权保护工作显得更加举步维艰。而文化产业若要有所发展,就必须加强版权自我保护,这就要求文化产业在盗版满天飞的大环境下,仍然不断探索,寻找一条柳暗花明的未来之路。 文化企业(尤其音像、广播、软件、图书、报刊、电视、电影、网络等大众传媒经营单位),应当配备版权专职人员或设置版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或版权专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四:①收集版权产品市场动态,负责查处侵权盗版活动;②督促履行合同义务和回笼版权收入;③审查版权合同草案,提协议条款或修改意见;④建立独立系统的版权业务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向有关业务部门和主管领导反馈版权业务信息。(四)切实培养版权人才
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版权所具有的作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可以预见,今后我国版权经营工作的努力方向将是职业化的运作模式。发展版权产业与培养版权专业人才是分不开的,版权资源的有效开发受到了版权人才严重匮乏的制约。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版权人才,无法把湖北省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具体实际的经济利益。应尽快制订版权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机制应对当前版权产业扩大的急切需要和目前不尽人意的人才现状。
大学是培养版权人才的基地。目前湖北省的许多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建立法学院,着力培育具有专业版权法律知识的优秀人才。版权人才的培养在高等教育中应与其他人才的培养相区别,把版权人才培养设定为具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精英人才的培养。在办学方式、学位设置以及知识产权体系建立方面,切实依据国内场发展的需求制定具体的办学方针。目前急缺的版权人才可以划分为学术专家型、司法审判型、中介服务型和行政管理型四种类型,这四种都是复合型的版权精英人才。他们既懂法律又懂产业,既懂市场又懂版权,既懂多种语言又懂国际贸易。现实对版权人才提出了如此高的要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21世纪最需要的是人才,谁拥有最优秀的人才谁就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最离不开的就是版权精英人才的推动。五、结语
“崇尚创新,尊重版权”是版权文化的基本内涵。如今,我们重视版权,实施版权发展战略,更要切实把握版权文化的基本内涵,这样才能又好又快的促进湖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像工业和农业那样的重点支柱产业呢?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但关键在于如何做,如何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本省的重点支柱产业。实施具体的版权措施只是我们要走的一小步,往后还有许多路需要我们共同去探索,去发现。对于像湖北省这样有着诸多文化资源的省市而言,发展文化产业不仅仅有着经济上的意义,更有着促进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黎六娅,汪虹.版权战略与中国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J].经济研究导刊,2010,(10).
[2]谢文照,罗爱静.知识产权对城市的创新力和文化力的贡献研究——以长沙市为例做实证分析[J].高校图书馆工作,2009,(3).
[3]李婉彬,王锦贵.国内外版权产业研究发展[J].新世纪图书馆,2008,(4).
[4]向志强,周靖淇.简谈版权保护与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关系[J].出版发行研究,2010,(11).
[5]孙祥俊,武建英,刘泽宇.WTO规则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原理·规则·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29-43.
[6]张梅.版权产业与版权保护[J].学术论坛,2006,(3).
[7]赵玉忠.文化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J].知识产权研究,2005,(3).
[8]胡惠林.文化产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51.
[9]杨延超.版权信托制度研究[J].知识产权,2011,(2).
【关键词】文化产业;现状;版权;具体措施
新经济时代,全球经济竞争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各国都越来越重视本国支柱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由于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和高增长率,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攀升,逐渐引起了的国际关注越来越多。文化产业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重点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慢,虽然发展迅速,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把文化产业当作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植的产业,制订了许多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尽一切努力要把文化产业培养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
湖北省作为我国的文化大省理应跟随国家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楚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是楚文化的摇篮。荆楚文化源远流长,积淀深厚,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厚重的文化资源为湖北省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要把湖北的文化产业打造成湖北的重点支柱产业,还需要我们实施一些具体的版权措施保护和充分利用湖北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一、什么是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rno)和霍克海默(MaxHorkheimer)首先提出“文化产业”(也译为文化工业)的概念,以展开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后来逐渐发展为今天普遍使用的中性概念:指以经营符号性商品为主的那些活动,这些商品的基本经济价值源自于他们的文化价值。澳大利亚麦大卫·索斯比教授认为:文化产业就是“在生产中包含创造性,凝结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并传递象征性意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初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最新定义,文化产业为以遗产古迹、艺术创造表达形式为基础而引起的各种活动和产出,具体包括出版印刷著作文献、文化遗产、表演艺术、视觉艺术、音乐、音频媒体、视频媒体、社会文化活动、环境和自然、体育和游戏等十大类。
我国首次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分类,是2004年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这也是国家几部委联合专项研究的成果。该文件首次对文化产业进行了具体界定,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活动主要包括6种: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国家统计局按照文化活动的内容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其中文化服务包括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新闻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相关文化服务包括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在国家统计局的文件中,其编写说明将文化产业分类另分为核心文化产业(如出版、影视、新闻等)、外围文化产业(文化休闲娱乐和网络文化等)和相关文化产业(文化设备、用品等),对我们了解文化产品的范围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湖北文化产业的现状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发展迅猛,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湖北省文化建设呈现出了加速发展的态势。特别是近几年来,湖北省着力打造文化精品,发挥产业优势,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文化产业又得到新的发展。湖北作为社科大省、报刊大省、出版大省、文学大省、戏剧大省、文博大省的优势日益明显。2007年,湖北文化产业单位有近3万个,从业人员55.7万人,实现增加值36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4%,约占全省同期GDP的4%。2008年第三季度,湖北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37.58亿元,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2%,比第三季度GDP增幅高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的4.28%,文化产业经济总量持续扩大。
从以上数据来看,湖北省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从全国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较快,排名靠前的是广东、北京、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和福建等7省、市。而排名最后是西藏、青海、宁夏、海南、甘肃、贵州、新疆7省。从中部6省看,湖南最高,其次是河南,湖北排在第三,以后是安徽、江西、山西。同时湖北省的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也令人担忧。(一)湖北省文化产业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结构仍需调整
湖北省文化厅把湖北的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核心层”包括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新闻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外围层”包括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相关层”包括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从2008年第三季度湖北省文化产业分层情况看,核心层增加值115亿元,外围层80.16亿元,相关层141.87亿元。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比例为34.1%、23.7%、42.0%。“外围层”产业属性明显的行业所占份额偏低。(二)利用、挖掘文化资源不足
荆楚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渊源、博大精深和鲜明的地域特色,都具有很值得开发的经济价值。目前,湖北文化产业生产能力不足,文化资源大量闲置,文化活力没有充分发挥,文化市场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实施版权具体措施的必要性(一)文化产业是以版权为核心的产业 文化产业是提供精神产品生产和服务的产业,其中以版权产业为核心。
广义的文化产业,是以人类思维和劳动创造产品的产业。版权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表现为:社会产生了版权保护的产品(作品)和版权保护制度以此来鼓励作者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成果,由此促进作品的创作与生产,进而推动文化走向繁荣。因而可以说,提高和增进文化遗传最重要的手段是版权保护、版权作品的生产和经营。
狭义的文化产业是指部分版权产业,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印刷、发行、工艺美术、文学艺术、网络传输、计算机软件、信息数据库、电子音像出版、广告业、建筑设计等。狭义的文化产业与版权产业的关系更为密切。不管是广义的文化产业,还是狭义的文化产业,都是以版权为核心的产业,版权产业是我国实施版权战略的基础产业。版权产业的发展将极大地丰富文化产业的内涵,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将会给版权产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动力、共同发展。(二)为文化创新力提供了激励机制
文化创新需要作者以及传播者付出大量精力和体力,是智慧的结晶。作为理性经济人,文化创新者不仅需要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荣誉,而且更需要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但由于文化产品具备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文化创新具有外部性,因此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普遍存在“搭便车”行为。如果没有版权以及版权保护,没有具体的版权战略,那么文化创新者将得不到任何经济回报;不仅如此,甚至有可能连成本都无法收回,久而久之,文化创新者的积极性必将遭受严重的挫伤,文化创新者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也会继而降低,从而影响社会文化产品的生成,并最终制约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三)为文化产业的竞争提供了平台
从本质上看,文化产品是信息产品,信息产品具有易复制和易传递的特性。新经济时代,不仅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也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上日程。英国政府的一份白皮书曾指出: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利用自己独特的、有价值的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而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得到了英国政府的重视。可见,版权和文化产业将主导全球竞争。湖北省发展文化产业也要顺应全球竞争的大趋势,实施版权措施,尊重和保护版权。
四、实施具体的版权战略Kamil Idris 提出知识产权推动经济发展基本模式
提出问题——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实现创新——实现知识产权——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诞生——经济得到推动和增长。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实施具体切实有效的版权战略,不断的解决问题,实现创新,才能把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湖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发展。(一)促进对传统文化作品的商业开发
对传统文化进行恰当的开发和利用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在版权视野内,正在对传统文化作品进行如火如荼的商业开发。例如,将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色的传统文化标识、图形用于对该区域旅游业的宣传,既能宣扬其民族文化和瑰丽的区域,更能为该民族、该区域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以土著部落传统文化为底蕴的文化旅游在世界旅游市场拥有其独特的魅力,“土著部落文化旅游”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实例。
湖北省是楚文化的摇篮。目前,全省有荆州、武汉、襄樊等5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武当山、明显陵2处世界文化遗产。有楚城遗址5座,楚文化遗址73处,三国历史遗迹140多处,20个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和365个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蕴藏丰富。我们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文化品牌,坚持走特色品牌战略。但传统文化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的传播,可能导致对一国文化遗产的不适当利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一旦传统文化和传统知识的“卖点”出现大量的仿制品或者渐渐淡化,其价值将大打折扣并渐趋消失。因此在版权战略视野中,像版权保护这样的有力工具在传统文化作品的商业化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二)不断完善和发展版权信托制度
湖北省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而许多文化资源版权所有者或传承人是民间艺术家,他们没有专业的版权的知识,也不懂如何把版权转化为经济利益。此时,湖北省政府可以鼓励版权所有人进行各种版权的资本化运营,比如选择版权信托。
版权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版权人(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在从事具体信托业务时还会涉及第三人)、投资人等主体。
其中,版权人将作品版权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受托人负责具体的版权运营,为版权人赚取运营收益,同时获得版权人支付信托报酬。在版权的各种资本化运营模式中,版权信托因其保护的范围比较全面赢得了广大版权人的欢迎,而且版权所有人可以通过版权信托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更为重要的是,版权信托制度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更加确定化的权利义务关系,版权作为信托财产的独立法律地位从根本上为版权资本运营提供了更加安全的保障。
版权信托很好的利用了各自的优势。版权所有人仅拥有版权,却缺少把版权转化为实际经济利益的能力;而受托人因其受过专业教育,对版权制度了如指掌,又拥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它可以将版权最大化的实现经济效益。这样既把版权转化成了真正的生产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也相应实现了具有版权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职业价值。(三)文化企业加强版权自我保护
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力军,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举有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当然首先要依靠文化企业,企业做大做强才能带动产业向前发展。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湖北省相继成立了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知音传媒集团、今古传奇报刊集团、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等9个大型文化集团。江通动画、百步亭国际传媒等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速。但随着大众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版权保护工作显得更加举步维艰。而文化产业若要有所发展,就必须加强版权自我保护,这就要求文化产业在盗版满天飞的大环境下,仍然不断探索,寻找一条柳暗花明的未来之路。 文化企业(尤其音像、广播、软件、图书、报刊、电视、电影、网络等大众传媒经营单位),应当配备版权专职人员或设置版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或版权专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四:①收集版权产品市场动态,负责查处侵权盗版活动;②督促履行合同义务和回笼版权收入;③审查版权合同草案,提协议条款或修改意见;④建立独立系统的版权业务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向有关业务部门和主管领导反馈版权业务信息。(四)切实培养版权人才
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版权所具有的作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可以预见,今后我国版权经营工作的努力方向将是职业化的运作模式。发展版权产业与培养版权专业人才是分不开的,版权资源的有效开发受到了版权人才严重匮乏的制约。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版权人才,无法把湖北省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具体实际的经济利益。应尽快制订版权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机制应对当前版权产业扩大的急切需要和目前不尽人意的人才现状。
大学是培养版权人才的基地。目前湖北省的许多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建立法学院,着力培育具有专业版权法律知识的优秀人才。版权人才的培养在高等教育中应与其他人才的培养相区别,把版权人才培养设定为具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精英人才的培养。在办学方式、学位设置以及知识产权体系建立方面,切实依据国内场发展的需求制定具体的办学方针。目前急缺的版权人才可以划分为学术专家型、司法审判型、中介服务型和行政管理型四种类型,这四种都是复合型的版权精英人才。他们既懂法律又懂产业,既懂市场又懂版权,既懂多种语言又懂国际贸易。现实对版权人才提出了如此高的要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21世纪最需要的是人才,谁拥有最优秀的人才谁就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最离不开的就是版权精英人才的推动。五、结语
“崇尚创新,尊重版权”是版权文化的基本内涵。如今,我们重视版权,实施版权发展战略,更要切实把握版权文化的基本内涵,这样才能又好又快的促进湖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像工业和农业那样的重点支柱产业呢?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但关键在于如何做,如何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本省的重点支柱产业。实施具体的版权措施只是我们要走的一小步,往后还有许多路需要我们共同去探索,去发现。对于像湖北省这样有着诸多文化资源的省市而言,发展文化产业不仅仅有着经济上的意义,更有着促进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黎六娅,汪虹.版权战略与中国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J].经济研究导刊,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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