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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公务员的状态和心态决定了基层治理水平,这次公务员法的修改特别强调正向激励,我认为是抓住了关键。”
6月1日,新《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对公务员队伍管理、公务员职场生态及政府公共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打通了县乡基层公务员的诸多堵点,给他们带去了希望。基层公务员如何看待新《公务员法》?新法实施后,基层治理将发生怎样的改变?
为此,《决策》杂志与中部一农业镇镇长陈启斌、副镇长王绪斌以及90后公务员刘珩进行了面对面访谈。
“一部不折不扣的良法”
《决策》:新公务员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效抓手,从乡镇来看,新公务员法对于优化基层治理,有哪些促进作用?
陈启斌:往大处说,强基方能固本。基层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地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基层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如此,基层治理水平高低、成效强弱,牵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能否真正实施落地,决定着各级党委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惠民政策能否打通“最后一公里”。
往小处说,基层政府疲于应付,基层干部身心俱疲,幸福感缺失,看不到希望,紧绷运转、僵化管控成为常态,基层干部缺少应有的时间、精力和激情投入到为群众服务。
基层干部的状态和心态决定了基层治理水平,基层干部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疲态,基层治理不可能搞好,所以,这次公务员法的修改特别强调正向激励,我认为是抓住了关键。
刘珩:新公务员法让众多基层公务员感到眼前一亮,充分激励了广大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长期以来,基层公务员工作“压力山大”,待遇得不到保障,服务群众、坚守基层,往往依靠的是一种职业心和责任感。但是,单纯依靠职业心是不可持续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想方设法调离基层或者离开公务员队伍,结果造成基层干部断层。
新公务员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应有的待遇与保障,的确让基层干部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让基层干部不必再为日夜加班而不能补休和得到酬劳而愤懑不已,也让基层干部的待遇提升和职业上升有了期待,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王绪斌:新公务员法公布后,我认真学习了几遍,感觉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良法。但是,对新法有一个误解,认为它就是一部激励的法,这是片面的。
在“厚爱”的同时,新法还加强了“严管”:比如,“能上能下”首次在公务员法中得以明确,已经有公务员表示“很紧张”;对公务员的监督,从过去的结果监督,转为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督;特别是新法将做好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衔接,进一步严明纪律约束。我认为一定要加强对新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不能忽视它刚性、严格要求的一面。不过,还是那句话,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
谨防职级改革可能
出现的不良现象
《决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此次公务员法修改的亮点之一,这一改革究竟破解了基层公务员的哪些痛点?从基层来看,这一制度实施后,要注意哪些方面?
王绪斌:公务员面临的压力是多样的,比如工作难度提高的压力,内部人际关系的压力,规矩和纪律要求的压力等。最集中的压力来自晋升,也最明显反映在晋升上。
我看过一个数据统计,全国公务员队伍中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乡一级,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即使是被借调,因为编制还在乡镇,也只能返回基层再提拔,“按资排辈”慢慢等着。
基层公务员都面临着比较强的晋升焦虑。某个关键节点的落后,可能导致后面的步步被动。如果晋升无望,那么消极怠工、不作为现象就随之出现。再比如说,同一批进入公务员的,大家能力差不多,别人晋升了而自己没有,内心就会产生心理冲突,这也是焦虑的来源。
基层干部“一科难求”、晋升通道狭窄的现状,一方面造成部分基层公务员“谋官”不谋事,一心向上看,不能踏实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导致许多基层公务员都有较强的职业倦怠感,工作消极被动,甚至大量流失。
陈启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利于改善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但在具体落实上可能还会存在一些不良倾向。
一是可能会出现从“跑官要官”到“跑级要级”现象。按照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部分公务员任职年限不够,可能会动歪脑筋,找领导说情,找关系要优秀、跑级别,想方设法争取年度考核优秀指标。
二是警惕测评考核走过场现象。按照程序,“符合职级晋升的人员须在所在机关或规定范围内开展民主测评和综合考核”。但实际操作中,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在要求上“和稀泥”、程序上“走过场”,部分参会人员甘当“老好人”,导致测评考核效果不明显。
三是可能会出现“在职养老”现象。基层职级晋升干部中,部分“老科员”和“老副科”,在满足职级晋升条件后,自认为只要“不出事”,混着、熬着,时间一到就可以顺利晋升职级,办结后又眼见下一个晋升空间无望,担当精神会进一步弱化,未到年龄却甘心“退居二线”,成为变相的“在职养老”。
应该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优机制,确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同时严惩要优争优行为、压缩跑级要级空间。不断完善晋升测评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考评测评队伍,落实考评测评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测评范围,扩大政策透明度。
“不让情怀淹没在
台账资料中”
:在着力做“加法”的同时,新公务员法还与其他旨在减负的政策规定一道,为基层公务员卸去重负。对于基层减负,广大基层公务员有哪些期待和好的建议?
陈启斌 :我们基层干部总结了“十大痛点”:督查检查频繁、问责滥用、责任“甩锅”、处处留痕、材料论英雄、庸懒干部、典型速成、政策打架、上升“天花板”、幸福感缺失。其中,督查检查频繁、问责滥用乃至凑数式问责,成为基层干部不能承受之重。
近年来,在各项工作狠抓落实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的督查和检查越来越频繁,作为一线基层政府,乡镇的迎检压力非常大。
有督查必有问责,乱问责、凑数式问责,成为基层干部头上又一把悬剑。不少地方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有的部门为了凑数只好挖空心思“泛化问责”,最终造成基层干部“躺枪”。
如确属玩忽职守、懒政怠政,问责是必要的,但有些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还拉出来凑数问责,难免寒了基层干部的心,造成基层干部不敢作为、不愿作为。
刘珩:在“属地管理”的名义下,本属于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纷纷“甩锅”给了我们。作为最基层政府,乡镇对于上面甩来的锅不得不接,但实际情况是,由于没有执法权而“师出无名”、没有专业力量而有心无力,这些锅我们“接不起”,推给的责任也往往“兜不住”。
比如镇街基层所由于无行政执法权,形同虚设。没有执法权,只有监督、说教、建议权、举报权。在检查过程中企业商贩不理不睬,没有一点震慑作用,检查中遇到同样的问题,下一次去还是同样的问题,十次有八次不整改。
王绪斌:我们基层干部最怕的是减负一阵风,像弹簧那样,一抓就压缩、一松就反弹。
不让减负一阵风,关键制度要紧绷。基层减负没有“速效药”可吃,必须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如果只做量的减法,而不从机制上改变,不从根本上解决过度留痕、责任甩锅、任务推脱等痼疾,可能会变成简单的“数字减负”、走过场的“指令减负”,减负成效难以巩固。
现在的减负,应该从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难题入手找靶向施策、各个击破。认真梳理查找形式主义病灶,走出唯台账是举、以材料排名次,坚决防止“责任甩锅”“任务下沉”,将基层干部从“无限责任”捆绑中解放出来。最根本的,我认为是改革干部考核机制。
6月1日,新《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对公务员队伍管理、公务员职场生态及政府公共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打通了县乡基层公务员的诸多堵点,给他们带去了希望。基层公务员如何看待新《公务员法》?新法实施后,基层治理将发生怎样的改变?
为此,《决策》杂志与中部一农业镇镇长陈启斌、副镇长王绪斌以及90后公务员刘珩进行了面对面访谈。
“一部不折不扣的良法”
《决策》:新公务员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效抓手,从乡镇来看,新公务员法对于优化基层治理,有哪些促进作用?
陈启斌:往大处说,强基方能固本。基层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地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基层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如此,基层治理水平高低、成效强弱,牵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能否真正实施落地,决定着各级党委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惠民政策能否打通“最后一公里”。
往小处说,基层政府疲于应付,基层干部身心俱疲,幸福感缺失,看不到希望,紧绷运转、僵化管控成为常态,基层干部缺少应有的时间、精力和激情投入到为群众服务。
基层干部的状态和心态决定了基层治理水平,基层干部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疲态,基层治理不可能搞好,所以,这次公务员法的修改特别强调正向激励,我认为是抓住了关键。
刘珩:新公务员法让众多基层公务员感到眼前一亮,充分激励了广大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长期以来,基层公务员工作“压力山大”,待遇得不到保障,服务群众、坚守基层,往往依靠的是一种职业心和责任感。但是,单纯依靠职业心是不可持续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想方设法调离基层或者离开公务员队伍,结果造成基层干部断层。
新公务员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应有的待遇与保障,的确让基层干部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让基层干部不必再为日夜加班而不能补休和得到酬劳而愤懑不已,也让基层干部的待遇提升和职业上升有了期待,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王绪斌:新公务员法公布后,我认真学习了几遍,感觉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良法。但是,对新法有一个误解,认为它就是一部激励的法,这是片面的。
在“厚爱”的同时,新法还加强了“严管”:比如,“能上能下”首次在公务员法中得以明确,已经有公务员表示“很紧张”;对公务员的监督,从过去的结果监督,转为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督;特别是新法将做好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衔接,进一步严明纪律约束。我认为一定要加强对新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不能忽视它刚性、严格要求的一面。不过,还是那句话,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
谨防职级改革可能
出现的不良现象
《决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此次公务员法修改的亮点之一,这一改革究竟破解了基层公务员的哪些痛点?从基层来看,这一制度实施后,要注意哪些方面?
王绪斌:公务员面临的压力是多样的,比如工作难度提高的压力,内部人际关系的压力,规矩和纪律要求的压力等。最集中的压力来自晋升,也最明显反映在晋升上。
我看过一个数据统计,全国公务员队伍中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乡一级,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即使是被借调,因为编制还在乡镇,也只能返回基层再提拔,“按资排辈”慢慢等着。
基层公务员都面临着比较强的晋升焦虑。某个关键节点的落后,可能导致后面的步步被动。如果晋升无望,那么消极怠工、不作为现象就随之出现。再比如说,同一批进入公务员的,大家能力差不多,别人晋升了而自己没有,内心就会产生心理冲突,这也是焦虑的来源。
基层干部“一科难求”、晋升通道狭窄的现状,一方面造成部分基层公务员“谋官”不谋事,一心向上看,不能踏实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导致许多基层公务员都有较强的职业倦怠感,工作消极被动,甚至大量流失。
陈启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利于改善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但在具体落实上可能还会存在一些不良倾向。
一是可能会出现从“跑官要官”到“跑级要级”现象。按照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部分公务员任职年限不够,可能会动歪脑筋,找领导说情,找关系要优秀、跑级别,想方设法争取年度考核优秀指标。
二是警惕测评考核走过场现象。按照程序,“符合职级晋升的人员须在所在机关或规定范围内开展民主测评和综合考核”。但实际操作中,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在要求上“和稀泥”、程序上“走过场”,部分参会人员甘当“老好人”,导致测评考核效果不明显。
三是可能会出现“在职养老”现象。基层职级晋升干部中,部分“老科员”和“老副科”,在满足职级晋升条件后,自认为只要“不出事”,混着、熬着,时间一到就可以顺利晋升职级,办结后又眼见下一个晋升空间无望,担当精神会进一步弱化,未到年龄却甘心“退居二线”,成为变相的“在职养老”。
应该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优机制,确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同时严惩要优争优行为、压缩跑级要级空间。不断完善晋升测评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考评测评队伍,落实考评测评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测评范围,扩大政策透明度。
“不让情怀淹没在
台账资料中”
:在着力做“加法”的同时,新公务员法还与其他旨在减负的政策规定一道,为基层公务员卸去重负。对于基层减负,广大基层公务员有哪些期待和好的建议?
陈启斌 :我们基层干部总结了“十大痛点”:督查检查频繁、问责滥用、责任“甩锅”、处处留痕、材料论英雄、庸懒干部、典型速成、政策打架、上升“天花板”、幸福感缺失。其中,督查检查频繁、问责滥用乃至凑数式问责,成为基层干部不能承受之重。
近年来,在各项工作狠抓落实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的督查和检查越来越频繁,作为一线基层政府,乡镇的迎检压力非常大。
有督查必有问责,乱问责、凑数式问责,成为基层干部头上又一把悬剑。不少地方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有的部门为了凑数只好挖空心思“泛化问责”,最终造成基层干部“躺枪”。
如确属玩忽职守、懒政怠政,问责是必要的,但有些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还拉出来凑数问责,难免寒了基层干部的心,造成基层干部不敢作为、不愿作为。
刘珩:在“属地管理”的名义下,本属于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纷纷“甩锅”给了我们。作为最基层政府,乡镇对于上面甩来的锅不得不接,但实际情况是,由于没有执法权而“师出无名”、没有专业力量而有心无力,这些锅我们“接不起”,推给的责任也往往“兜不住”。
比如镇街基层所由于无行政执法权,形同虚设。没有执法权,只有监督、说教、建议权、举报权。在检查过程中企业商贩不理不睬,没有一点震慑作用,检查中遇到同样的问题,下一次去还是同样的问题,十次有八次不整改。
王绪斌:我们基层干部最怕的是减负一阵风,像弹簧那样,一抓就压缩、一松就反弹。
不让减负一阵风,关键制度要紧绷。基层减负没有“速效药”可吃,必须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如果只做量的减法,而不从机制上改变,不从根本上解决过度留痕、责任甩锅、任务推脱等痼疾,可能会变成简单的“数字减负”、走过场的“指令减负”,减负成效难以巩固。
现在的减负,应该从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难题入手找靶向施策、各个击破。认真梳理查找形式主义病灶,走出唯台账是举、以材料排名次,坚决防止“责任甩锅”“任务下沉”,将基层干部从“无限责任”捆绑中解放出来。最根本的,我认为是改革干部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