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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我国社会发展的模式,“公平与效率”的失衡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之一。因此,尽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的过程,但政府作为核心主体,既要承担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又必须正确定位自身的角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上要由以往的有所偏重转向强调二者并重,明确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为与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