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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社会治理转型的重要制度安排,在促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培养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发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司法社会工作在我国属于新兴社会职业,在专业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缺少岗位设置、制度不健全、未形成系统的培训机制等问题,亟待改善。本文从促进司法社工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视角,对加强司法社工专业化建设做了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