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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镇扩权”改革十余年来,权力的下沉缓解了经济发达镇”权小责大”的困境,镇级”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权责悖论得到初步化解,但改革并未使镇级政府走向”权责一致”,而是陷入”权虚责实”的新悖论:一方面,简政放权将权力下放至不完全属于镇级管辖的条条机构;另一方面,管理重心下移与属地管理模式却不断强化了镇级的属地责任.在条块结合的镇级组织架构下,改革并未将治权和治责下放给同一主体,镇级治理呈现”形式上有权、实质无权”的特征.”权虚责实”导致镇级面临过大的治理责任,并不断通过各种非正式方式与条块部门博弈,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基层治理的难度.改革路径应在解决体制束缚的基础上破除上级部门阻力,系统推进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