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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妊娠期Graves病治疗情况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方法回顾性分析32例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及住院确诊的妊娠合并Graves病产妇临床资料,其中21例接受丙硫氧嘧啶(PTU)正规治疗,且病情控制为控制组,11例自行停药或拒服药物者,而且病情未控制为未控制组。另选同期住院正常分娩的产妇60例为正常对照组。分析各组孕产妇甲状腺功能及母婴结局。
结果未控制组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高于控制组和对照组(P<0.05),促甲状腺激素(TSH)显著低于控制组和对照组(P<0.05);控制组与对照组FT3、FT4、TSH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三组胎膜早破及早产儿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未控制组剖宫产、妊高征、稽留流产、低体质量儿、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甲亢的发生率高于控制组和对照组(P<0.05),但控制组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妊娠期Graves病对妊娠结局有一定影响。重视妊娠期Graves病的早期筛查、正规治疗对改善母婴不良结局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