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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儿童是社会音乐教育的主要对象,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是社会音乐教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儿童社会音乐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当前我国的儿童音乐社会教育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
关键词:儿童 社会 音乐教育
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思想感情,丰富人们的兴趣爱好,提高人们的文学修养,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进。但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由于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商业化发展,使得教学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如何正确的认识和处理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决定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成败。
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商业化
由于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已经逐渐富有浓厚的商业化气息。很多社会音乐教育机构,无论是私立的琴房还是公立的少年宫等等,他们都在积极地开展有偿培训活动。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招收更多的学生,在音乐教育的幌子下,谋取更大的利益。由此而出现一种现象:在生源招纳、师资招聘、课程教授、乐器贩售等各个环节都成了商业化教育环节。
(二)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没有注重儿童音乐情感和审美能力的培养
一般说来,音乐歌唱教育中强调以“音乐为核心”的教育形式,強调音乐对人的情感的熏陶,同时也引发儿童的情感体验,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儿童做到对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培养儿童的感受能力,这渐渐成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最基本要求。然而,现在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并没有体现出这一点,由于音乐教师对音乐的本质的认识不够,使得他们在音乐教学中没有把儿童音乐这门课程真正作为一门能够培养儿童情感和审美能力的课程,整堂课都是机械动作的反复。这样的教学形式不仅扼杀了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同时,对于儿童的情感培育和审美能力的提高更无从谈起。
(三)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课堂教学设计不合理
现在的儿童社会音乐教师在课堂教学设计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教师总是设计更多的教学内容,想把更多的知识教给学生,他们课堂设计的内容多而繁杂,没有从孩子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出发,这种教学方式反而让他们什么也没有学到,这种不合理的教学设计使儿童在音乐课堂上没有兴趣,感觉音乐枯燥无味。孩子本来对任何事物都有很强的好奇心,他们喜欢的课堂是充满灵活性和激情的课堂,只有在这样的音乐课堂学习中,他们才能保持极高的兴趣去学习。但很多教师的教学缺乏灵活性,教学方法单一,评价方式过于死板,教学节奏不能适应儿童的接受能力,课堂设计的提问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针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策略
(一)明确儿童社会的音乐教育内涵,准确把握好功能定位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化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更加强调音乐的普及型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必须把握好这个音乐教育的内涵。在教学中要转变教学观念,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实现儿童社会音乐教学从“应试教育”逐渐向“素质教育”转化。明确素质教育是依据儿童的身心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音乐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根本目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既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途径。
(二)教学中帮助学生领略音乐意境,形成审美感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任何的教育和教学都不能孤立其他的教育而存在,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注重教学的情感体验,让儿童形成审美的感知,使学生通过艺术熏陶来感染自己,从而教育自己、影响他人的情感升华,领略音乐的意境,这样才能提高音乐教学的有效性。音乐作为艺术表现的一种方式,其本身就与“美”结下不解之缘,不论是什么阶段的学习者,都应该或多或少的形成一定的审美感知和审美情趣。音乐教学重在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陶冶儿童的情操,无论哪种教学方法,其目的都在于引导儿童进入音乐的世界中,古人对音乐的表现标准定位为物我的融合,这不无道理,只有儿童自己融入其中,才能感化他人,形成一定的审美感知。
(三)设计符合儿童的课程,提高音乐的有效性
在儿童社会音乐教学中,教师必须从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出发,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不同层次的课程教育。通过分层教学的方法对孩子实施个性化教育。对于某些学生而言,他们的对音乐的认知水平比较低下,同时审美能力还没有得到发展,对他们的音乐歌唱教学就可以停留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意在培养的对音乐的认识,了解什么是音乐,从他们特点出发进行课程的安排。而对于基础比较好的儿童而言,基于他们的审美观点得到初步的发展,因此可以在歌唱教学中注重审美观念的融合,通过设计更深入的课程来增加他们的初步的审美能力,主要让学生“感受美”。随着他们对音乐的认识和的发展,他们的审美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审美教育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同时也是他们的世界观、审美观、道德观初步形成的基础时期。这个阶段的音乐教育不只是音乐的教育,同时要注重培养他们的美的融合,要着重在培养他们的“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使儿童在歌唱活动中感受、体验、审视和表达音乐和音乐美从而达到了教学目标,同时也提高了儿童社会音乐教学的有效性。
总之,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只有不断的总结和探索,才能促进教育的不断发展,将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推向更高层次。
参考文献:
[1]王鲲.从音乐“童考”现象看我国现行儿童音乐教育[J].江西教育科研,2007,(10).
[2]刘姗姗.南京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现状调查[D].南京艺术学院,2009.
[3]蒋娟全.现代儿童的身心发展与音乐教育[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10).
[4]赵俊.浅谈音乐艺术的审美特点与教育功能[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2).
[5]桂平.我国社会音乐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大众文艺,2011,(16).
注: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立项号码:2012B016
关键词:儿童 社会 音乐教育
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思想感情,丰富人们的兴趣爱好,提高人们的文学修养,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进。但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由于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商业化发展,使得教学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如何正确的认识和处理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决定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成败。
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商业化
由于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已经逐渐富有浓厚的商业化气息。很多社会音乐教育机构,无论是私立的琴房还是公立的少年宫等等,他们都在积极地开展有偿培训活动。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招收更多的学生,在音乐教育的幌子下,谋取更大的利益。由此而出现一种现象:在生源招纳、师资招聘、课程教授、乐器贩售等各个环节都成了商业化教育环节。
(二)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没有注重儿童音乐情感和审美能力的培养
一般说来,音乐歌唱教育中强调以“音乐为核心”的教育形式,強调音乐对人的情感的熏陶,同时也引发儿童的情感体验,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儿童做到对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培养儿童的感受能力,这渐渐成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最基本要求。然而,现在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并没有体现出这一点,由于音乐教师对音乐的本质的认识不够,使得他们在音乐教学中没有把儿童音乐这门课程真正作为一门能够培养儿童情感和审美能力的课程,整堂课都是机械动作的反复。这样的教学形式不仅扼杀了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同时,对于儿童的情感培育和审美能力的提高更无从谈起。
(三)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课堂教学设计不合理
现在的儿童社会音乐教师在课堂教学设计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教师总是设计更多的教学内容,想把更多的知识教给学生,他们课堂设计的内容多而繁杂,没有从孩子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出发,这种教学方式反而让他们什么也没有学到,这种不合理的教学设计使儿童在音乐课堂上没有兴趣,感觉音乐枯燥无味。孩子本来对任何事物都有很强的好奇心,他们喜欢的课堂是充满灵活性和激情的课堂,只有在这样的音乐课堂学习中,他们才能保持极高的兴趣去学习。但很多教师的教学缺乏灵活性,教学方法单一,评价方式过于死板,教学节奏不能适应儿童的接受能力,课堂设计的提问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针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策略
(一)明确儿童社会的音乐教育内涵,准确把握好功能定位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化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更加强调音乐的普及型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必须把握好这个音乐教育的内涵。在教学中要转变教学观念,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实现儿童社会音乐教学从“应试教育”逐渐向“素质教育”转化。明确素质教育是依据儿童的身心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音乐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根本目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既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途径。
(二)教学中帮助学生领略音乐意境,形成审美感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任何的教育和教学都不能孤立其他的教育而存在,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注重教学的情感体验,让儿童形成审美的感知,使学生通过艺术熏陶来感染自己,从而教育自己、影响他人的情感升华,领略音乐的意境,这样才能提高音乐教学的有效性。音乐作为艺术表现的一种方式,其本身就与“美”结下不解之缘,不论是什么阶段的学习者,都应该或多或少的形成一定的审美感知和审美情趣。音乐教学重在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陶冶儿童的情操,无论哪种教学方法,其目的都在于引导儿童进入音乐的世界中,古人对音乐的表现标准定位为物我的融合,这不无道理,只有儿童自己融入其中,才能感化他人,形成一定的审美感知。
(三)设计符合儿童的课程,提高音乐的有效性
在儿童社会音乐教学中,教师必须从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出发,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不同层次的课程教育。通过分层教学的方法对孩子实施个性化教育。对于某些学生而言,他们的对音乐的认知水平比较低下,同时审美能力还没有得到发展,对他们的音乐歌唱教学就可以停留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意在培养的对音乐的认识,了解什么是音乐,从他们特点出发进行课程的安排。而对于基础比较好的儿童而言,基于他们的审美观点得到初步的发展,因此可以在歌唱教学中注重审美观念的融合,通过设计更深入的课程来增加他们的初步的审美能力,主要让学生“感受美”。随着他们对音乐的认识和的发展,他们的审美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审美教育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同时也是他们的世界观、审美观、道德观初步形成的基础时期。这个阶段的音乐教育不只是音乐的教育,同时要注重培养他们的美的融合,要着重在培养他们的“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使儿童在歌唱活动中感受、体验、审视和表达音乐和音乐美从而达到了教学目标,同时也提高了儿童社会音乐教学的有效性。
总之,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只有不断的总结和探索,才能促进教育的不断发展,将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推向更高层次。
参考文献:
[1]王鲲.从音乐“童考”现象看我国现行儿童音乐教育[J].江西教育科研,2007,(10).
[2]刘姗姗.南京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现状调查[D].南京艺术学院,2009.
[3]蒋娟全.现代儿童的身心发展与音乐教育[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10).
[4]赵俊.浅谈音乐艺术的审美特点与教育功能[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2).
[5]桂平.我国社会音乐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大众文艺,2011,(16).
注: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立项号码:2012B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