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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在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相统一、执纪监督和执法监察相统一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对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探索。应当按照集中决策、一体运行、职能分设、权力制约的原则,同时借鉴域外监察机构独立化、专业化、全面化的成功经验,从强化审查调查机构、扩充预防腐败机构、重视宣传教育机构、完善支援保障机构、构建内部协同制约机制等方面改进纪检监察内部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