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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从2002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其中有六个重点方面。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边远地区就业
基层是最需要人才的地方,同时基层也为广大的毕业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宽阔舞台。国家积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近年来,各地政府大力开发基层岗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领域岗位,努力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相关政策包括: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工资方面,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在公务员招录方面,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自2003年以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村官计划;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组织实施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计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毕业生凡是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项目,在服务期间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可以享受包括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学升学以及国家补偿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基层项目的服务年限也可以计算为工龄。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也注意改善中小企业的环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创新型的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岗位吸纳毕业生。相关政策包括: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凡是招聘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可以给予培训补贴,其中小型微型企业还可以提高补贴标准;对于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每个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支持;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还将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凡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在落户政策上,除直辖市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外,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
在人才合理流动上,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是最有创意,最有创造激情和创造活力的群体。为引导高校毕业生走自主创业的道路,从2010年以来,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强化创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创业成功。
相关政策包括: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以给予定额的税收减免,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除直辖市外,各城市应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见习
职业培训是弥补毕业生实际能力与岗位之间的差距,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一个重要措施。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凡是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此外,在鼓励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就业见习是专门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助他们提高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历的重要措施。2009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3年来已组织117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约70%的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了就业。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服务。见习期满留用的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人社部提供的免费就业指导与服务。
对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除国家规定的政策外,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措施,毕业生可通过相关网站进行了解。
多项就业服务活动覆盖城乡
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载体上,目前人力资源部门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98%的街道、96%的乡镇、95%的社区都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很多机构设立毕业生专窗,使毕业生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相应服务。
毕业生就业服务内容多样,包括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免费提供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相关信息;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困难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和帮扶;免費办理就业、求职或失业登记等。最近人社部还会同地方人才服务机构启动了人才测评活动,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才测评服务。
在服务形式方面,采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的形式,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和企业的需求;对于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一站式的服务;组织现场招聘会,组织企业带岗位进校园;提供网络就业服务,通过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远程面试等服务,已经建成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和中国国家人才网三个就业服务网站。人社部每年还会举办专项的服务活动,如每年五月的民营企业招聘周、九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月、十一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周、十二月的就业援助月等活动。
在创业服务方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很多地区还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帮助大学生成功创业。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边远地区就业
基层是最需要人才的地方,同时基层也为广大的毕业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宽阔舞台。国家积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近年来,各地政府大力开发基层岗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领域岗位,努力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相关政策包括: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工资方面,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在公务员招录方面,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自2003年以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村官计划;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组织实施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计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毕业生凡是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项目,在服务期间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可以享受包括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学升学以及国家补偿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基层项目的服务年限也可以计算为工龄。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也注意改善中小企业的环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创新型的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岗位吸纳毕业生。相关政策包括: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凡是招聘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可以给予培训补贴,其中小型微型企业还可以提高补贴标准;对于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每个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支持;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还将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凡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在落户政策上,除直辖市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外,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
在人才合理流动上,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是最有创意,最有创造激情和创造活力的群体。为引导高校毕业生走自主创业的道路,从2010年以来,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强化创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创业成功。
相关政策包括: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以给予定额的税收减免,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除直辖市外,各城市应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见习
职业培训是弥补毕业生实际能力与岗位之间的差距,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一个重要措施。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凡是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此外,在鼓励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就业见习是专门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助他们提高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历的重要措施。2009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3年来已组织117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约70%的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了就业。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服务。见习期满留用的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人社部提供的免费就业指导与服务。
对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除国家规定的政策外,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措施,毕业生可通过相关网站进行了解。
多项就业服务活动覆盖城乡
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载体上,目前人力资源部门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98%的街道、96%的乡镇、95%的社区都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很多机构设立毕业生专窗,使毕业生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相应服务。
毕业生就业服务内容多样,包括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免费提供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相关信息;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困难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和帮扶;免費办理就业、求职或失业登记等。最近人社部还会同地方人才服务机构启动了人才测评活动,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才测评服务。
在服务形式方面,采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的形式,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和企业的需求;对于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一站式的服务;组织现场招聘会,组织企业带岗位进校园;提供网络就业服务,通过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远程面试等服务,已经建成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和中国国家人才网三个就业服务网站。人社部每年还会举办专项的服务活动,如每年五月的民营企业招聘周、九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月、十一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周、十二月的就业援助月等活动。
在创业服务方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很多地区还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帮助大学生成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