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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领事裁判权是近代中外不平等条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曾是列强侵略中国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开始进入半殖民地时代的耻辱标志之一。了解领事裁判权的渊源及其在中国的发展过程对于学习近现代史而言是十分必要的。一、领事裁判权的发端中世纪后期,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在中西欧国家——荷兰、英国、丹麦、意大利等国的沿海地区形成了一大批国际商业都市。活跃在这些城市里的外国商人常常自发地推选出若干个“仲裁领事”或“商人领事”,专门负责调解各国商人之间的业务纠纷。这些领事有权对本国国籍的商人行使专属的民事和刑事管辖权。这种权利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