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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反腐第一线
徐家杰,香港廉政公署原执行处副处长,于1974年进入廉政公署,是廉署第一代。参与过香港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反贪污运动,亲历廉署从无到有到深入民心的流金岁月。有意思的是,2012年徐家杰在电影《寒战》中本色出演,饰演廉政公署处长一角,并斩获当年香港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同舟共进》:您当初是怎么进入廉署工作的?
徐家杰:我从政府工商处申请调入廉署,是廉署第一代。1974年2月15日廉署成立,我是5月进入第二拨训练班。当时廉署有几大部门,最大的部门是执行处,负责执法和抓人;还有一个社团关系处,负责与民间交流,其中也有情报的功能;第三个部门是防止贪污处,专门研究策略。最后一个是行政处,为职能部门。
《同舟共进》:那您在执行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徐家杰:就是没日没夜地查案。案子出现就和猎犬一样,一见猎物就去追。当时最多的工作就是查警察,执行处开始有100多人,到1980年代增加到700人。1977年把警队贪污打垮,我们也士气大降。随着廉署深入社会各个阶层,我们开始着手调查其他的部门,包括建筑业、消防和私人机构。
我们当时的权力比警方还大,所有调查都是机密的。但人很少,案子很多,要找经济来源,找有关的人谈话。其实平时的工作很机械,当然当中很多高潮。
《同舟共进》:廉署的调查手段是什么?能否谈谈廉署请人“喝咖啡”的传统?
徐家杰:从内至外,到从外至内的调查都有的(即从核心人物开始调查到外围,或从外围开始调查至核心人物)。有时内部知情人会打电话向我们提供情报,有时我们自己会外出寻找线索再回廉署中心研究,二者结合。
廉署规定48小时内要释放被调查者,举证方在廉署。廉署调查人员的调查经常采用提问方式。至于对方会不会回答全部问题,就要考验他的心理了。他们多半会心里没底,觉得廉署会不会以为我有问题;如果说不知道,我们会拿别的证据给他,例如你姐姐、妹妹告诉我什么,等等。廉署什么都会问,看对方怎么答,这是对方要考虑的。如果被调查者把注意力引向别人,最终别人也会指证你,所以你永远是被动的,只有坦白。
被请來廉署“喝咖啡”有两种情况:一是协助调查,二是廉署逮捕的嫌疑人。我是喝咖啡传统初始的见证者。当时刚上班一周,一个反黑部门威望很高的警察来接受问话。在上司的允许下,我就约他喝咖啡,他从侍应手里接过咖啡,手一直在抖,杯子和碟碰撞下敲击声不断。我就在想这个人为什么这么紧张,心里想必有鬼。
《同舟共进》:能否和我们聊聊让您印象深刻的案子?
徐家杰:那很多了,最大的案子有20多个被告,包括老外和中国人。我记得其中一个案子发生在1975年的尖沙咀,当时警署警长是个老外,他下面有个人和黑帮勾结,把黑帮的人全部收在旗下,每一级都有代理人,每周收钱。我记得当天香港刮大风,我们收到线报投诉警队贪污。我马上带人在旺角的一个酒楼旋转餐厅见面,当时有一个绰号叫“肥狗”的警员在与黑帮人士对接。我们介入调查,结果越查越远,时间不断往前推移,调查到了1970年代初,又牵扯出1960年代的人。最后抓了50多个人,把其他地方的警力调入尖沙咀,后来起诉了其中20多人。
《同舟共进》:您觉得1977年特赦令颁布前和颁布后有什么区别?1977年之后有让您印象深刻的案子吗?
徐家杰:1977年之前是草创期,一往无前,感觉良好,那是一段流光岁月,只要案子有贪污成分都可以查。但很多程序和法律都不完善,需要不断改善。
因为抓了太多警察,警队受到打击后千名警察游行抗议。当时香港总督经过综合考虑后,于1977年颁布了特赦令。警队和廉署双方慢慢平衡,通过十年左右的时间,警队过往不好的东西慢慢剔除了,专业素质提高了许多。
1990年代初,我们处理过胡礼达律政高官受贿案,轰动一时。胡礼达曾被喻为律政署“四大天王”之一。1989年,廉署接到情报,展开代号为“耶路撒冷”的调查行动。调查中发现这位年薪高达50余万港元的前律政官员财富增长异常。当时廉署很多人一起参与调查,我还清楚地记得最后他被关在廉署最高一层的安全屋里,电梯不可直达,别人进去不了。安全屋内全部有监控,没有任何可以自杀的工具。在调查期内胡礼达弃保潜逃至菲律宾,最终遣送归港被判入狱8年。
《同舟共进》:廉署在平时工作中如何保持独立性?
徐家杰:首先,香港法律规定廉署是调查贪污的独有机关,这就从法律层面保证了廉署工作的独立性。当时最大的争议是特首是否可以受调查。英治时期这个问题是不用探讨的,因为特首是至高无上的。但回归后这个问题被重新提上议程,因为商人做特首有利益关系的存在,容易上下其手。2008年修改了《防止贿赂条例》后,特首也纳入廉署的监督范围。
另外,廉署的保密程序也是自身独立性的保障。如果案件涉及高官,比如某政府部门首长,上报后就直接到了执行处长手里,其他人无法了解案子情况。档案按保密级别分为黄皮、橙皮和红皮,红皮是最高机密,只有指定官员才可以碰。除此之外,所有的案子都需要律政司起诉。
你要抓人家,自己一定要清白。廉署的内部监控很严厉,内部专门有一组监督人员,身份高度保密。如果有人投诉廉署的人,廉署专员也要接受盘问。廉署对员工的监控很厉害,走歪了就开除。我见过身边一次开除20多人。不只是受贿问题,有可能是纪律方面的。比如廉署会用大量的财力去调查,廉署调查人员有很大的权限,有时候就把握不好。像有人去内地和公安的人搞生意、喝酒,发现了马上就被开除。
《同舟共进》:廉署的制度在哪些方面对内地有借鉴意义?
徐家杰:我觉得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对老百姓来说投诉有门,政府可行可靠,廉署不会出卖举报人,也有利于政府公信力提高;第二,政府部门有了看门人,有力压制腐败,否则永远有人会铤而走险,而有专职机构他就不敢胡来;第三,政府最高权力对外讲话得体,对外宣传可以说我们有廉政公署。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徐家杰,香港廉政公署原执行处副处长,于1974年进入廉政公署,是廉署第一代。参与过香港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反贪污运动,亲历廉署从无到有到深入民心的流金岁月。有意思的是,2012年徐家杰在电影《寒战》中本色出演,饰演廉政公署处长一角,并斩获当年香港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同舟共进》:您当初是怎么进入廉署工作的?
徐家杰:我从政府工商处申请调入廉署,是廉署第一代。1974年2月15日廉署成立,我是5月进入第二拨训练班。当时廉署有几大部门,最大的部门是执行处,负责执法和抓人;还有一个社团关系处,负责与民间交流,其中也有情报的功能;第三个部门是防止贪污处,专门研究策略。最后一个是行政处,为职能部门。
《同舟共进》:那您在执行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徐家杰:就是没日没夜地查案。案子出现就和猎犬一样,一见猎物就去追。当时最多的工作就是查警察,执行处开始有100多人,到1980年代增加到700人。1977年把警队贪污打垮,我们也士气大降。随着廉署深入社会各个阶层,我们开始着手调查其他的部门,包括建筑业、消防和私人机构。
我们当时的权力比警方还大,所有调查都是机密的。但人很少,案子很多,要找经济来源,找有关的人谈话。其实平时的工作很机械,当然当中很多高潮。
《同舟共进》:廉署的调查手段是什么?能否谈谈廉署请人“喝咖啡”的传统?
徐家杰:从内至外,到从外至内的调查都有的(即从核心人物开始调查到外围,或从外围开始调查至核心人物)。有时内部知情人会打电话向我们提供情报,有时我们自己会外出寻找线索再回廉署中心研究,二者结合。
廉署规定48小时内要释放被调查者,举证方在廉署。廉署调查人员的调查经常采用提问方式。至于对方会不会回答全部问题,就要考验他的心理了。他们多半会心里没底,觉得廉署会不会以为我有问题;如果说不知道,我们会拿别的证据给他,例如你姐姐、妹妹告诉我什么,等等。廉署什么都会问,看对方怎么答,这是对方要考虑的。如果被调查者把注意力引向别人,最终别人也会指证你,所以你永远是被动的,只有坦白。
被请來廉署“喝咖啡”有两种情况:一是协助调查,二是廉署逮捕的嫌疑人。我是喝咖啡传统初始的见证者。当时刚上班一周,一个反黑部门威望很高的警察来接受问话。在上司的允许下,我就约他喝咖啡,他从侍应手里接过咖啡,手一直在抖,杯子和碟碰撞下敲击声不断。我就在想这个人为什么这么紧张,心里想必有鬼。
《同舟共进》:能否和我们聊聊让您印象深刻的案子?
徐家杰:那很多了,最大的案子有20多个被告,包括老外和中国人。我记得其中一个案子发生在1975年的尖沙咀,当时警署警长是个老外,他下面有个人和黑帮勾结,把黑帮的人全部收在旗下,每一级都有代理人,每周收钱。我记得当天香港刮大风,我们收到线报投诉警队贪污。我马上带人在旺角的一个酒楼旋转餐厅见面,当时有一个绰号叫“肥狗”的警员在与黑帮人士对接。我们介入调查,结果越查越远,时间不断往前推移,调查到了1970年代初,又牵扯出1960年代的人。最后抓了50多个人,把其他地方的警力调入尖沙咀,后来起诉了其中20多人。
《同舟共进》:您觉得1977年特赦令颁布前和颁布后有什么区别?1977年之后有让您印象深刻的案子吗?
徐家杰:1977年之前是草创期,一往无前,感觉良好,那是一段流光岁月,只要案子有贪污成分都可以查。但很多程序和法律都不完善,需要不断改善。
因为抓了太多警察,警队受到打击后千名警察游行抗议。当时香港总督经过综合考虑后,于1977年颁布了特赦令。警队和廉署双方慢慢平衡,通过十年左右的时间,警队过往不好的东西慢慢剔除了,专业素质提高了许多。
1990年代初,我们处理过胡礼达律政高官受贿案,轰动一时。胡礼达曾被喻为律政署“四大天王”之一。1989年,廉署接到情报,展开代号为“耶路撒冷”的调查行动。调查中发现这位年薪高达50余万港元的前律政官员财富增长异常。当时廉署很多人一起参与调查,我还清楚地记得最后他被关在廉署最高一层的安全屋里,电梯不可直达,别人进去不了。安全屋内全部有监控,没有任何可以自杀的工具。在调查期内胡礼达弃保潜逃至菲律宾,最终遣送归港被判入狱8年。
《同舟共进》:廉署在平时工作中如何保持独立性?
徐家杰:首先,香港法律规定廉署是调查贪污的独有机关,这就从法律层面保证了廉署工作的独立性。当时最大的争议是特首是否可以受调查。英治时期这个问题是不用探讨的,因为特首是至高无上的。但回归后这个问题被重新提上议程,因为商人做特首有利益关系的存在,容易上下其手。2008年修改了《防止贿赂条例》后,特首也纳入廉署的监督范围。
另外,廉署的保密程序也是自身独立性的保障。如果案件涉及高官,比如某政府部门首长,上报后就直接到了执行处长手里,其他人无法了解案子情况。档案按保密级别分为黄皮、橙皮和红皮,红皮是最高机密,只有指定官员才可以碰。除此之外,所有的案子都需要律政司起诉。
你要抓人家,自己一定要清白。廉署的内部监控很严厉,内部专门有一组监督人员,身份高度保密。如果有人投诉廉署的人,廉署专员也要接受盘问。廉署对员工的监控很厉害,走歪了就开除。我见过身边一次开除20多人。不只是受贿问题,有可能是纪律方面的。比如廉署会用大量的财力去调查,廉署调查人员有很大的权限,有时候就把握不好。像有人去内地和公安的人搞生意、喝酒,发现了马上就被开除。
《同舟共进》:廉署的制度在哪些方面对内地有借鉴意义?
徐家杰:我觉得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对老百姓来说投诉有门,政府可行可靠,廉署不会出卖举报人,也有利于政府公信力提高;第二,政府部门有了看门人,有力压制腐败,否则永远有人会铤而走险,而有专职机构他就不敢胡来;第三,政府最高权力对外讲话得体,对外宣传可以说我们有廉政公署。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