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对林草保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来源 :保险理论与实践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isco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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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森林保险快速发展,然而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依然存在自愿投保难,商品林保险参保率低、公益林保险赔付率长期低位运行等问题.本文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林业的公共物品属性、林业灾害的巨灾特性,另一方面则是森林保险需求多元化与保障单一的矛盾以及林业风险区域差异与保险费率标准单一的矛盾.建议通过构建“普惠+”、可以满足差异化需求的森林保险体系,探索林业灾害预警指数保险机制,构建多层次的森林保险风险调控机制,推进林草保险的高质量发展,在乡村振兴中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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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数据显示,我国寿险业总体从2018年开始步入瓶颈期,面临保费增速下降、新业务价值下滑、估值下降、代理人队伍流失的风险.行业发展困境和转型问题是寿险界关注的热点,需要学界的理论研究.中国保险学会邀请保险业界和学界的代表,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研讨会,探讨寿险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转型发展方向,并推动相关研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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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刑法在“非食品原料”认定方面出现了范畴厘定、从属性判断、实质解释、事实认定等方面的疑难问题.从对立统一范畴非 自洽的理义逻辑出发,食品、非食品(原料)等范畴存在辩证法的非自足、开放性质,食品添加剂与非食品原料之间也具有模糊、有待探明的逻辑关系.结合“毒豆芽案件”审判出现的行政不法、刑事未必违法的问题,非食品原料的认定要坚守食品安全法治原则,遵循经济(行政)犯罪的从属性要求,要从食品安全刑事权力制约的角度作出实质解释,要以食品安全所涉生命、健康充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市场经济秩序法益,要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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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为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表现之一就是出现了不少影响后世的新罪名.像传统盗罪衍生出的掏摸与白昼抢夺,传统奸罪衍生出的刁奸与欺奸,均从元代才开始出现,由此产生了不少相关判例与法律解释.这些罪名在当时的法律文献中常有单独篇目,如掏摸与白昼抢夺在《元典章》“刑部·诸盗”篇中列有专目,欺奸在“刑部·诸奸”篇中亦有专目,刁奸虽无专目,但在元后期颁行的《至正条格》中至少有六个条目.元代有关盗罪与奸罪的司法实践,直接影响到以后明清的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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