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终于听到了那句期待已久的“嫁给我吧”,你无数次想象过的穿着拖地长婚纱、走在一生中最灿烂的舞台上接受祝福的情景就要变成现实了。但还来不及平抑急速加快的心跳,他却又冒出一句:“我想……婚前我们最好做个财产公证。”此时此刻,你作何感想?
全国妇联曾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范围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对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进行公证的问题,分歧很大。
有57.4%的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与传统的家庭观念相违背,和结婚成家的感情氛围不符,会破坏双方感情。来自上海市司法局公证处的消息说,每年全市都有因为一方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而分手的案例。
而42.6%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前财产有必要进行公证。离婚案件的增多及其涉及的财产纠纷带来的烦恼,是人们倾向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之一。统计数字表明,过去20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平均每年递增9.08%,这些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有财产纠纷。
那就让我们来听听双方各自的理由吧。
这是一种倒退,不值得提倡
王铃 男 自由职业者
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什么?如大多数人所说:怕一不小心离婚造成麻烦,更直接地说,是怕吃亏。双方在结婚前就做好了离婚的准备,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结婚?这样的婚姻还靠得住吗?公证是纯法律或商业行为,掺杂在感情中很难排除消极影响或伤害。就我本人来说,结婚就是要恩爱一生、白头偕老。万一自己看走眼而选错人,哪怕是让对方给骗了,我也愿赌服输。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我是亿万富翁也不会去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可能让和我相爱过的人因为离婚过着拮据的生活;我是乞丐也无可公证,即使公证了,也无法让一个自视为男人的人因为一段婚姻而靠女人的钱财生活。爱,是两个人的情感结合,物质只能用于加强和深化情感,而不是相反。
这样做很合理
曹刚毅 男 社会学家
婚姻是男女双方感情发展的最高形式,婚前财产公证则体现了现代人对自己今后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同时,这种公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黄女士 妇女工作者
在我们接触到的大量离婚投诉案中,涉及财产纠纷的比较多,致使离婚久拖不决。一些夫妇尽管情同陌路,但还要一起过日子,许多人由此引发“离婚真累”的感叹。如果婚前便有了财产公证,离婚会顺利得多,法院办案也会简捷得多,而且还可以解决一些发生在农村的借结婚索要彩礼而引发的离婚纠葛。
白头偕老很多人不能做到
印海清 男 机关干部
婚姻中重要的是融合,如果婚前就进行公证,那是不是在为离婚作准备呢?也许本意并非如此,但还是在为万一婚姻失败留了一条退路。
我的观点:如果不信任对方,就不要急着结婚。既然成家了,一旦无法挽救家庭破裂而要分手,甚至发生诸多纠纷,那只能本着良心去做,即使吃亏了(何况是否吃亏也说不清),也要愿赌服输。
逐年攀升的离婚率是现代社会产生的新问题,对于同床异梦者来说,与其将来双方为争财产剑拔弩张,反目成仇,倒不如“好夫妻明算账”,以防万一,减少矛盾,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对弱势方有利
曹敏敏 女 秘书
婚前财产公证,我认为弱势方开口比较好办些,如果的确不贪图钱财,提出“公证”对自己也有利。我认识一位老板太太,她经常诉苦说:“丈夫家里人老是说我娘家穷,空手嫁过来就享福。其实他的家当我又吞不掉,还不是传给了下一代。我哪点儿沾了老板的光?”我想,如果她办了财产公证的话,起码没有了贪图钱财之嫌。
但愿出台硬性规定
赵云芳 女 税务工作者
大多数人一看到“财产公证”,便往歪处想。其实,婚前财产公证正如专家所言,可避免功利性婚姻,若将来婚姻亮红灯,解决财产纠纷便有章可依。所以我认为,法律上应明确规定,结婚前都得过“公证关”。
这让我想起了婚前体检。试想,如果不规定非体检不可,未婚人士会主动去吗?说不定一方想去,而另一方则认为对方怀疑自己有遗传病、性病之类。
有了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后,便可省却少数人的胡思乱想。那时,“傍大款”已“傍”不上财产了,因为分手时财产归谁已有法可依。
新派感情试探法
倪维嘉 男 在读研究生
现在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的,大多数还是那些具有较高素质和受过较高教育的人。但是就算能够接受的人,在理解方面也还是存在着误区:认为财产公证的唯一功能就是为了将来离婚方便。我发现,有些人把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对感情的考验和试探,答案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得细细体会问话人的用意所在,这就像小品节目的女人向恋人提问:“要是我和你妈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哪个?”
万一我的女友将来也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可得好好考虑一番,如果是情感试探,那么就给她一个“海枯石烂情不移”的答案;倘若真为财产考虑,那可得认真比较一下我们之间的经济能力了。
视具体情况而定
黄英 男 律师
我认为,是否“公证”,要视具体情况而开口。我赞成财产公证,因为我是律师,把公证这类事看得很开,觉得它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我也曾想向女友提出财产公证,但始终开不了口。因为我们是自由恋爱,感情因素多了点儿,我工作多年,积累了一定财产,一经公证,财产方面她肯定处于弱势,这样,她会不开心,认为我对金钱看得比感情更重。再说,即使女友同意公证,但若被“准岳母”知道了,没准以为我有了几个臭钱就神气了,从此对我另眼相看,那又何苦呢?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爱情的亵渎
迟圆圆 女 中学教师
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是为了同舟共济、牵手走过风雨人生,如果还没结婚就先想好了退路,岂不是太缺乏相互间的信任与支持?况且,爱情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分什么彼此?依我看,真要公证,反倒会伤了双方的感情。
这种方式反映了人们婚姻观念的物化与婚姻的脆弱
肖强 男 职员
如果说这种方式在西方和经济发达地区很平常,那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成熟,造成人与人都是一种契约关系,甚至连婚姻也不例外。婚前财产公证会伤及两个人的感情。因为这个“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了保障其中一方的个人利益。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
公证财产不如公证人格
张燕 女 机关干部
婚前财产公证?我一百个不愿意。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必须让两个假设成为现实:一是婚后一定会发生财产纠纷,二是将来一定会分手。若我们能白头偕老,公证又有何用?
若我现在还是个无产者,他已经奋斗出了诱人的家底,那么谁会提出财产公证?若是他,我会不安;若是我,他会不会以为我对感情没信心?我觉得,婚前财产公证硬是人为地制造出了一条裂痕:把你我分得格外清楚,这样的婚姻生活怎能美满?纠纷产生的真正原因,归根结底都是人品的问题,做婚前财产公证还不如做“婚前人格公证”来得保险。
钱多的一方不提,我又何必提
柳月 女 公司职员
我和男友快结婚了,但我俩从来没想去办财产公证。我比他赚得少,有什么资格提出这个主张?不过办理后,万一真到了婚姻突变时,彼此分手也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所以,有钱方当然可以提出来。但如果他没有提出,我也没必要开口。若我提出以后,男友肯定会觉得我怪怪的。而我究竟为了什么呢?证明我不如他,赚的钱少,还是在时刻表明自己的独立性?自己本不多的资产还要处处和他分割清楚?如果说是为了证明和他的婚姻是爱情的结合,难道非要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不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