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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妍的恋爱婚姻史就是一部被打被虐史,起初她一直把被打被虐看成是被爱被宠,现在她开始感到自己的青春和尊严被亵渎了。
黄艳和曹威从小就是邻里街坊,考上同一所大学后,他们成为花前月下的情侣。一个周末,曹威约黄艳当天上午9时正在校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乘公交车去逛百货大楼。
黄艳早餐后就开始打扮,穿上最心爱的衣服,9时正来到了学校大门口。学校有两个大门,一个大门靠近男生宿舍,另一个大门靠近公交车站。黄艳想当然地选择了靠近男生宿舍的大门,在那儿等曹威。可是,从9点等到10点,也没看见曹威。她以为曹威学生会工作缠身,来不了了,便离开校门去了图书馆。午饭时分,黄艳回到宿舍,曹威打来了电话。
“你马上到足球场来!”曹威口气严厉。
“我还没有吃午饭呢。”
“还吃什么午饭,马上来足球场!”曹威的口气不容商量。
黄艳以为出了事,马上借了同学的自行车冲到足球场,看见曹威一个人站在树荫下。可是她还来不及放好自行车,就被曹威打了两个耳光。她顿时吓懵了。
“你为什么不去门口?我在那里等了你一个多小时!”曹威气势汹汹地说。
“我去了,我在南门等了你一个多小时。”
“蠢货,你就不会去东门找我吗?”
原来,一个在南门,一个在东门,两人都没手机,没能及时联系。后来,曹威看见黄艳泪流满面,动了恻隐之心,转而安慰她,她才破涕为笑。
黄艳把这件事情当笑话告诉同宿舍的小周。小周大吃一惊,说:“这还得了,谈恋爱就打人了,以后结了婚他还不把你打成残废!”黄艳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听说夫妻偶尔打打闹闹也是一种爱的表现。”小周说:“你不会是受虐狂吧?”
黄艳绝不承认自己是受虐狂。她把自己比作一座高山,一座吸引攀登者的高山。山势险峻才吸引攀登者,她太有魅力了,才引来曹威这样优秀的征服者。被征服是女人的专利,也是女人的幸福。黄艳这样想着,原先的一点屈辱感转化成了自豪。这种自豪一经形成很快得到了强化。
有一天,黄艳和外系一位男同学在路上多聊了几句,曹威就警告她不许再这样。黄艳本想解释几句,可一看见曹威威严的样子,就不敢争辩了。
又过了几天,曹威在路上遇到了那位男同学,他居然大骂对方,最后两人大打出手。事后,因为是事端的挑起者,曹威被学校予以警告处分,还被罢免了系学生会副主席的头衔。
这事传开了,同宿舍的小周就劝黄艳:“这种人嫁不得,脾气太暴躁,不可理喻。”但黄艳说:“他是为了我去打架的,这才叫血性男子汉!”黄艳甚至暗暗可怜小周,因为小周没有遇到像曹威那样刚烈的征服者。
毕业后曹威黄艳结婚了,两年后曹威当上了厂长助理。在外他工作能干,前途似锦,一回到家他就变成了暴君。他给黄艳规定了许多“行为准则”,如:不许跟男人说话太久,不许去歌舞厅,不许……
在最近一次被打后,黄艳才认真考虑跟这样的暴君继续生活是否值得。
那天,已经晚上11点半了,曹威还没有回家。黄艳十分困倦,便先上床睡觉了。大约12点半,曹威回来了,他手上提着东西,不方便从兜里取钥匙,便摁门铃。摁了五分钟黄艳都没听见,曹威只好放下东西,自己摸出钥匙开门。
曹威进了门,径直走到床边,对黄艳大吼一声:“起来!”黄艳被惊醒了,刚想说句抱歉的话,曹威不由分说劈头盖脑就是两巴掌,黄艳一下子被打得昏头转向。
“这日子没法过了!”黄艳大叫。这样打来打去,婚前那种被征服的自豪感消失殆尽了,心里只剩下屈辱。
第二天,黄艳找到厂里的梁医生。梁医生说:“我看小曹打你有生理上的原因,他的血压很高,还没到30岁收缩压已经达到160,也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家族病史。我建议你去了解一下,小曹的父母亲和兄弟姐妹有没有情绪障碍。”
黄艳告诉梁医生,曹威的父母亲都是农民,他父亲脾气暴躁,打了他的母亲一辈子。曹威的母亲是个善良的人,忍了一辈子。他的哥哥是中学副校长,也经常打老婆,他嫂子忍受不了家庭暴力,已于去年和他哥离了婚。
黄艳陷入了矛盾之中,自己是不是也应该离婚呢?
点评做婚姻心理咨询时,许多女性声泪俱下地诉说了自己遭到的家庭暴力,然后问:“我该不该离婚?”此时,我总是反问:“你认为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不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于是,她们都这样回答,想离婚的理由:1.得不到安全,不知哪天被打死打残。2.没有尊严,活着连猪狗都不如。3.家里太压抑,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想离婚的理由:1.孩子不能没有父亲。2.自己不能没有男人。3.丈夫迟早有一天会回心转意的。
我认为,判断一对夫妻该不该离婚有三个原则:一,有无性;二,有无爱;三,有无益。黄艳这个案例性方面的信息没有,爱方面看来是越来越少,益,显然分量更少。黄艳等待丈夫回心转意的愿望很难实现,因为曹家有暴力传统,或者说是暴力基因。如果黄艳不想生一个也有暴力倾向的儿子,恐怕得赶快离婚。
家庭暴力是一种反社会行为,很难改变,更应该做的是防范。
温馨提示被殴打时怎么办保持冷静,不再说刺激的话,以防挑起对方的愤怒,同时克制自己的举动,避免火上加油,把事情弄得更糟,注意做到:保护自己,尤其是头、脸、颈和腹部;大声呼救,请家人、邻居帮忙;逃离现场,到邻居、亲戚、朋友或婚姻暴力的处理机构去躲避;报告警察。
链接:反家暴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法学研究所编制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于2008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
●家庭暴力主要指: 身体暴力加害人通过殴打或者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性暴力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精神暴力加害人以屈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行为或不作为行为。经济控制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残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反家暴指南★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裁定,禁止加害人在距离受害人200米范围内活动。 ★如果受害人因为家庭暴力,需要治疗、失去工作等,在夫妻财产分割时,受害人应分得的财产一般不低于70%。针对加害人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的份额一般不低于80%。★ 对涉及身体暴力的案件,裁定当事人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受害者;对涉及精神暴力的案件,裁定双方限期进行感情沟通;对涉及经济控制的案件,裁定加害方主动申报财产,并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黄艳和曹威从小就是邻里街坊,考上同一所大学后,他们成为花前月下的情侣。一个周末,曹威约黄艳当天上午9时正在校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乘公交车去逛百货大楼。
黄艳早餐后就开始打扮,穿上最心爱的衣服,9时正来到了学校大门口。学校有两个大门,一个大门靠近男生宿舍,另一个大门靠近公交车站。黄艳想当然地选择了靠近男生宿舍的大门,在那儿等曹威。可是,从9点等到10点,也没看见曹威。她以为曹威学生会工作缠身,来不了了,便离开校门去了图书馆。午饭时分,黄艳回到宿舍,曹威打来了电话。
“你马上到足球场来!”曹威口气严厉。
“我还没有吃午饭呢。”
“还吃什么午饭,马上来足球场!”曹威的口气不容商量。
黄艳以为出了事,马上借了同学的自行车冲到足球场,看见曹威一个人站在树荫下。可是她还来不及放好自行车,就被曹威打了两个耳光。她顿时吓懵了。
“你为什么不去门口?我在那里等了你一个多小时!”曹威气势汹汹地说。
“我去了,我在南门等了你一个多小时。”
“蠢货,你就不会去东门找我吗?”
原来,一个在南门,一个在东门,两人都没手机,没能及时联系。后来,曹威看见黄艳泪流满面,动了恻隐之心,转而安慰她,她才破涕为笑。
黄艳把这件事情当笑话告诉同宿舍的小周。小周大吃一惊,说:“这还得了,谈恋爱就打人了,以后结了婚他还不把你打成残废!”黄艳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听说夫妻偶尔打打闹闹也是一种爱的表现。”小周说:“你不会是受虐狂吧?”
黄艳绝不承认自己是受虐狂。她把自己比作一座高山,一座吸引攀登者的高山。山势险峻才吸引攀登者,她太有魅力了,才引来曹威这样优秀的征服者。被征服是女人的专利,也是女人的幸福。黄艳这样想着,原先的一点屈辱感转化成了自豪。这种自豪一经形成很快得到了强化。
有一天,黄艳和外系一位男同学在路上多聊了几句,曹威就警告她不许再这样。黄艳本想解释几句,可一看见曹威威严的样子,就不敢争辩了。
又过了几天,曹威在路上遇到了那位男同学,他居然大骂对方,最后两人大打出手。事后,因为是事端的挑起者,曹威被学校予以警告处分,还被罢免了系学生会副主席的头衔。
这事传开了,同宿舍的小周就劝黄艳:“这种人嫁不得,脾气太暴躁,不可理喻。”但黄艳说:“他是为了我去打架的,这才叫血性男子汉!”黄艳甚至暗暗可怜小周,因为小周没有遇到像曹威那样刚烈的征服者。
毕业后曹威黄艳结婚了,两年后曹威当上了厂长助理。在外他工作能干,前途似锦,一回到家他就变成了暴君。他给黄艳规定了许多“行为准则”,如:不许跟男人说话太久,不许去歌舞厅,不许……
在最近一次被打后,黄艳才认真考虑跟这样的暴君继续生活是否值得。
那天,已经晚上11点半了,曹威还没有回家。黄艳十分困倦,便先上床睡觉了。大约12点半,曹威回来了,他手上提着东西,不方便从兜里取钥匙,便摁门铃。摁了五分钟黄艳都没听见,曹威只好放下东西,自己摸出钥匙开门。
曹威进了门,径直走到床边,对黄艳大吼一声:“起来!”黄艳被惊醒了,刚想说句抱歉的话,曹威不由分说劈头盖脑就是两巴掌,黄艳一下子被打得昏头转向。
“这日子没法过了!”黄艳大叫。这样打来打去,婚前那种被征服的自豪感消失殆尽了,心里只剩下屈辱。
第二天,黄艳找到厂里的梁医生。梁医生说:“我看小曹打你有生理上的原因,他的血压很高,还没到30岁收缩压已经达到160,也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家族病史。我建议你去了解一下,小曹的父母亲和兄弟姐妹有没有情绪障碍。”
黄艳告诉梁医生,曹威的父母亲都是农民,他父亲脾气暴躁,打了他的母亲一辈子。曹威的母亲是个善良的人,忍了一辈子。他的哥哥是中学副校长,也经常打老婆,他嫂子忍受不了家庭暴力,已于去年和他哥离了婚。
黄艳陷入了矛盾之中,自己是不是也应该离婚呢?
点评做婚姻心理咨询时,许多女性声泪俱下地诉说了自己遭到的家庭暴力,然后问:“我该不该离婚?”此时,我总是反问:“你认为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不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于是,她们都这样回答,想离婚的理由:1.得不到安全,不知哪天被打死打残。2.没有尊严,活着连猪狗都不如。3.家里太压抑,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想离婚的理由:1.孩子不能没有父亲。2.自己不能没有男人。3.丈夫迟早有一天会回心转意的。
我认为,判断一对夫妻该不该离婚有三个原则:一,有无性;二,有无爱;三,有无益。黄艳这个案例性方面的信息没有,爱方面看来是越来越少,益,显然分量更少。黄艳等待丈夫回心转意的愿望很难实现,因为曹家有暴力传统,或者说是暴力基因。如果黄艳不想生一个也有暴力倾向的儿子,恐怕得赶快离婚。
家庭暴力是一种反社会行为,很难改变,更应该做的是防范。
温馨提示被殴打时怎么办保持冷静,不再说刺激的话,以防挑起对方的愤怒,同时克制自己的举动,避免火上加油,把事情弄得更糟,注意做到:保护自己,尤其是头、脸、颈和腹部;大声呼救,请家人、邻居帮忙;逃离现场,到邻居、亲戚、朋友或婚姻暴力的处理机构去躲避;报告警察。
链接:反家暴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法学研究所编制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于2008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
●家庭暴力主要指: 身体暴力加害人通过殴打或者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性暴力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精神暴力加害人以屈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行为或不作为行为。经济控制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残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反家暴指南★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裁定,禁止加害人在距离受害人200米范围内活动。 ★如果受害人因为家庭暴力,需要治疗、失去工作等,在夫妻财产分割时,受害人应分得的财产一般不低于70%。针对加害人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的份额一般不低于80%。★ 对涉及身体暴力的案件,裁定当事人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受害者;对涉及精神暴力的案件,裁定双方限期进行感情沟通;对涉及经济控制的案件,裁定加害方主动申报财产,并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