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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埃塞尔伯特法典》是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约587-618年)在位期间颁布的法律,是为我们所知的英格兰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典。为我们认识“前封建”国家,也就是从部落联盟向地域性的封建国家过渡时期的早期国家,提供了相当有价值的信息。
关键词:《埃塞尔伯特法典》;肯特;损害与赔偿
埃塞尔伯特法典是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约587-618)在位期间颁布的法律,是为我们所知的英格兰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典。为我们认识“前封建”国家,也就是从部落联盟向地域性的封建国家过渡时期的早期国家,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
肯特国于5世纪在英格兰东南部建立了包括日耳曼人、罗马人和凯尔特人的不同族群和社区的管辖,其王室通过与其他日尔曼王室的通婚建立了相对优越的地缘政治优势。同时,新兴的王权并不强大,正在传入的基督教会与王权的关系也不确定。社会虽已明显分化为贵族、自由人和奴隶三个阶级,然而,复杂的种族和血缘关系所导致的贵族和自由人内部的依附关系仍扑朔迷离。法典中提到的“围地”现象似乎呈现了当时已存在土地私有的情况,然而,其制度化和普遍性并不十分确定。
此法律的基础是习惯法,即新兴王权以本部族的司法习惯为本,且多少汇集了其他族群和部族的司法实践而建立的相对统一的法律。此法律最关注的是如何制止暴力。面对蔓延于全社会的“血族复仇”或“血亲复仇”式的暴力,法典以“身价金”为基础,设定对暴力伤害他人和侵害他人财产的犯法行为作出相对统一的赔偿标准。这一立法现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先于此法2000年的实用于两河流域的“汉谟拉比”法典,从而可以让我们认识到早期王权已开始理解血亲式暴力的非理性逻辑,从而寻找制止暴力和实现秩序的途径,那就是在司法实践中偿试用金钱赔偿取代“以牙还牙”的原始正义。这一实践可以被认为有普遍意义的历史现象。
有关此国王和此法典的史实和版本考证,见诸几乎所有与盎格鲁—撒克逊历史相关的历史和法律史著作,值得推荐的新近出版的专著有 Oliver, Lisi, The Beginnings of English Law,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002), pp. 3-25. 此译文是在参考了三个古英文文本和三个现代英文译本的基础上整理编译而成的。除Oliver 的版本,还参考了 The Laws of the Earliest English Kings, ed.
关键词:《埃塞尔伯特法典》;肯特;损害与赔偿
埃塞尔伯特法典是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约587-618)在位期间颁布的法律,是为我们所知的英格兰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典。为我们认识“前封建”国家,也就是从部落联盟向地域性的封建国家过渡时期的早期国家,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
肯特国于5世纪在英格兰东南部建立了包括日耳曼人、罗马人和凯尔特人的不同族群和社区的管辖,其王室通过与其他日尔曼王室的通婚建立了相对优越的地缘政治优势。同时,新兴的王权并不强大,正在传入的基督教会与王权的关系也不确定。社会虽已明显分化为贵族、自由人和奴隶三个阶级,然而,复杂的种族和血缘关系所导致的贵族和自由人内部的依附关系仍扑朔迷离。法典中提到的“围地”现象似乎呈现了当时已存在土地私有的情况,然而,其制度化和普遍性并不十分确定。
此法律的基础是习惯法,即新兴王权以本部族的司法习惯为本,且多少汇集了其他族群和部族的司法实践而建立的相对统一的法律。此法律最关注的是如何制止暴力。面对蔓延于全社会的“血族复仇”或“血亲复仇”式的暴力,法典以“身价金”为基础,设定对暴力伤害他人和侵害他人财产的犯法行为作出相对统一的赔偿标准。这一立法现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先于此法2000年的实用于两河流域的“汉谟拉比”法典,从而可以让我们认识到早期王权已开始理解血亲式暴力的非理性逻辑,从而寻找制止暴力和实现秩序的途径,那就是在司法实践中偿试用金钱赔偿取代“以牙还牙”的原始正义。这一实践可以被认为有普遍意义的历史现象。
有关此国王和此法典的史实和版本考证,见诸几乎所有与盎格鲁—撒克逊历史相关的历史和法律史著作,值得推荐的新近出版的专著有 Oliver, Lisi, The Beginnings of English Law,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002), pp. 3-25. 此译文是在参考了三个古英文文本和三个现代英文译本的基础上整理编译而成的。除Oliver 的版本,还参考了 The Laws of the Earliest English Kings, 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