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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写于2000年,系感于一种议论,说中国自秦王朝废封建、置郡县以后的两千余年的社会制度,不应称"封建社会",只能称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社会,本此而发。写成后,觉得这类议论属于经院式的繁琐主义,且属于常识范围,遂搁下了。顷读2003年第4期《同舟共进》所刊理钊《人性之树上的果实》一文,深感这个社会定性问题仍在困扰着人们的思路,仍有一辩的必要。因检出旧稿,略事删削,向关心这问题的人呈献当荛。2003年5月,作者记